明史_章四十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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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四十五 (第7/9页)

、太常之官而升任九卿职位的,又有以军功恩荫任锦衣卫的,往往不经由太学。

    其它都要入国子监。

    恩生的开始,建文元年,选录昊云之子昊黼为国子生,是因为昊云在云南死节。

    正德十六年,确定规程,凡是文武官员死于忠诚直谏的,一个儿子选入国子监。

    其后守卫疆土的官吏死节也都能封荫其子了。

    又,弘治十八年,确立规程,束宫侍从官,给太子讲读时间久、辅导太子有功的,死后,子孙请求恩荫,礼部上奏请示由皇上裁定。

    正德元年又规定,其祖、父任职年数和劳绩已达到三年的,一个儿子便补任中书舍人习字;不够三年的,一个儿子送国子监读书。

    正德八年又规定,束宫侍班任官三年的,一个儿子入国子监。

    又,万历十二年,确立规程,三品的日讲官,即使任职期限未满,也可以有一个儿子入国子监。

    例监开始于景泰元年,因边防形势非常紧迫,下令天下交纳粮食和马匹的人,可以入监读书,限定一千人便截止。

    实行四年而停止。

    成化二年,南京发生大饥荒,地方长官建议,想要让官员、军队、平民子孙交纳粮食便送入园子监。

    礼部尚书姚夔说:“太学是育才的地方,近来直属行省起送四十岁的生员,以及交纳草和马的人动辄以万来计算,入国子监的人遇滥,不能承受。

    并且使天下以财货为贤,士风会一天天鄙陋。”皇帝认为对,为此拒绝了地方长官的建议。

    但是,以后或遇上饥荒,或遇到边地报警,或因为大兴土木,都援用以往惯例实行,以至于不能禁止。

    这便是举、贡、荫、例等类监生,前后始末的大概情况。

    监生历事,即监生实习制度,开始于洪武五年。

    建文时期,规定考核方法为上、中、下三等。

    上等选用,中、下等仍然实习一年再考核。

    上等的按上等使用,中等的不拘泥品级,按其才能任用,下等的回国子监读书。

    永乐五年选拔监生三十八人隶属翰林院,学习四夷译书。

    永乐九年即辛卯年,锺英等五人成进士,都改为庶吉士。

    壬辰、乙未年以后,译书考中会试的很多,都改为庶吉士以为常例。

    实习生员成名,像这样蒙受恩宠礼遇。

    仁宗开初施政,中军都督府上奏称监生七人处理官府诸事勤奋谨慎,请求获选注授官职。

    皇帝不允许,仍旧命令入太学,通过科举进身。

    别的实习生员,很多不愿意再回国子监。

    于是通政司上奏引见,六科办事监生二十人实习期满,按惯例应该返回国子监,但仍愿到各科办事。

    皇帝又召见二十人,晓谕他们令其进学。

    因为这个时期,六科给事中多缺额,诸生希望得到这些空缺。

    皇帝细察知道他们的意图,所以不授予官职。

    宣宗因教官多缺,选用监生三百八十人,而程富等人因都御史顾佐的举荐,派他们到各道实习三个月,选择任用,这就是所说的试御史。

    监生拨历,即监生分拨各部实习,开初以入监的时间为先后,服丧、探亲祭扫,有在家滞留七八年的,及至入国子监,便能够取得调派实习资格。

    陈敬宗、李时勉先后题请,全部按照在园子监读书的时间长短定资历的深浅。

    其后又按存省、京储、依亲、就学、在家的时间,也作为在国子监读书的时数。

    其患病和别的事故,纔以旷课论。

    诸生互相强争学习时间和资历位次,各自援引规章条款。

    成化五年,祭酒隙鉴把两词详细上报,请求命令礼部酌情制定规则,被礼科驳回。

    陈鉴又上奏,互相争论。

    于是下发礼部重新讨论,请一一精确核实,仍然计算地理远近、水路所需时间以为准则。

    然而文书往来,错综复杂,上下伸缩,弊端很多,终究不能统一。

    开初令监生从广业堂升率性堂,纔能积分获得为官资格。

    天顺以前,要在国子监十多年,然后调派到各部充任历事生,实习三个月,接着留一年,送吏部选拔。

    其兵部抄写职官的档案黄簿以及随从御史出巡的,便以三年为限。

    以后,因为监生滞留的积聚很多,频频减少调派实习的时间来疏通滞留人员。

    每年选择,优秀的便调派实习,有的人学习不到一年。

    弘治八年,监生在园子监的少了,而在吏部听候选拔的达到一万多人,有等待十多年没有得到官职的。

    祭酒林瀚因坐班读书的人少,不够调派实习,请开设科贡。

    礼部尚书倪岳覆奏,科举已经有定额,不能再增加,只有请增加岁贡的人数,而规定在各政府部门实习,必须实习期满后,纔予以更换,使诸生坐监读书稍久,选人也没有壅塞、滞留。

    直到嘉靖十年,监生在国子监的不到四百人。

    各司实习每年名额以千来计算。

    礼部尚书李时援引倪岳先前的奏议说:“倪岳变通二法,一是增加岁额来满足在园子监读书的生徒,一是计议实习之差等以延长在监读书的时间。

    于是府、州、县学以一年二贡、二年三贡、一年一贡为差等,实行了四年而停止。

    其各部实习,三月考勤之后,仍经过一年,其余誊写奏章一年,抄写职官的档案黄簿、抄写诰命、抄写军人名册、抄写军匠名册三年,以至出巡等项目都如旧例时间。

    如今国学缺人,比弘治年间更严重,请将先前的事例,参考酌情实行。”朝廷都听从,惟独不增加贡额。

    不久,又以祭酒许诰、提学御史胡时善的请求,-F诏增加贡额,按照倪岳、李时先前的提议办。

    隆庆、万历以后,学校积久废弛,一切遵循旧制而已。

    崇祯二年,听从司业倪嘉善的进言,重新实行稹分法。

    崇祯八年,听从祭酒倪元璐的进言,把贡选作为正流,把破格提拔作为闰流。

    贡选不限定调派日期,以积分岁满作为标准;破格提拔便依照原定调派实习为标准。

    官吏实习不分正流、杂流,只是以考定等级作为实习期的多少。

    各部门教给他们政事,不给繁杂的差遣。

    实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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