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_章二十四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二十四 (第5/6页)

十类,五卷,名为《皇明宝训》。以后凡有政绩,史官记录,按类别增补进此书。当年赐敕退休,语言极为褒美。没有多久,太祖又命他与宋濂议论大祀分献礼。过了一段时间,他起任承旨。去世。

    詹同因文章得到太祖赏识,他应制占对,靡勿敏赡。太祖曾说文章要明白易懂,要精通要领,表达时务,不要浮躁浅薄。詹同的所作所为多按照旨意而为,而cao行尤为耿介,所以到老还眷注不衰。

    朱升,字允升,休宁人。元末举乡荐,担任池州学正,讲授有法。蕲、黄盗起,弃官隐居石门。多次逃避兵乱,四处流窜,但没有一天荒废学业。太祖攻下徽州,因邓愈推荐,召他询问时务。他回答说“: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太祖颇为赞赏。吴元年授予侍讲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因他年老,特免除朝拜之礼。洪武元年(1368)晋升为翰林学士,制定宗庙时享斋戒之礼仪。不久,命他与诸儒编修《女诫》,把古代贤良的后妃可以效法的一些事迹编入此书。大封功臣,制词大多是朱升撰写,当时称为典核。过了一年,请求告老还乡,去世时七十二岁。

    朱升从小勤奋学习,到了老年也不厌倦。尤其精通经学。他所作的诸经旁注,言辞简约,意义精辟。学者称他为枫林先生。他的儿子朱同担任礼部侍郎,犯罪而死。

    崔亮,字宗明,藁城人。元浙江行省掾。明朝军队到达旧馆,崔亮投降,授予中书省礼曹主事。晋升为济南知府。因母亲忧虑而归。洪武元年(1368)冬,礼部尚书钱用壬请求辞职,起用崔亮取代。最初,崔亮居礼曹时,即位、大祀诸礼都由他条划,丞相李善长将他举荐给朝廷,因此知名。到他担任尚书后,钱用壬制订实行的一切礼制,崔亮都授引了典故,以制定其议。考证详细准确,超过了用壬。

    二年(1369),商议仁祖陵为英陵,又请求行祭告礼。太常博士孙吾与因汉、唐没有执行此礼,而加以驳斥。崔亮说:“汉光武帝加封先陵名为昌,宋太祖也加封高祖陵名为钦,曾祖陵为康,祖陵名为定,父亲的陵名为安,创业君主都尊崇他们的祖先,也尊崇他们的陵墓。既然尊崇他们的陵墓,则自然应该祭告。礼是因为人情而来的。”朝廷议论崔亮是对的。不久,崔亮说:“《礼运》上说:‘礼行于郊,则百神受职。’现应增设天下神癨坛于圜丘之东,方泽之西。”又说:“《郊特牲》上说‘器用陶匏’,《周礼疏》上说‘外祀用瓦’,现祭祀用瓷,与古代的说法相符。而。。盂之属,与古代不同,应更换为瓷器,唯独笾使用竹器。”又请求大祀前七日,陪祭官都到中书受誓戒,戒辞依照唐代礼节。又依据《周礼》制定了五祀及四时荐新、裸礼、圭瓒、郁鬯之制,并说旗纛每月朔望致祭,繁琐而轻漫,应只于当祭之月举行。都批准执行。太祖曾对崔亮说“:先贤有这种说法‘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rou’。现祭祀把牲畜放在神坛附近,心里不安。”亮于是考据省牲之礼,远离神坛二百步。太祖大喜。

    太祖忧虑郊社诸祭,坛没有屋檐遮盖,有时突然下雨会淋湿衣服。崔亮引用宋祥符九年(1016)南郊遇雨,在太尉厅望祭,元《经世大典》上说坛垣内外兴建房屋用以避风雨的典故,上奏。于是诏令兴建殿于坛南,遇雨则望祭。而灵星诸祠也因崔亮所说而兴建了坛屋。当时仁祖已配祭南北郊,而郊祀礼兴起在后,又到太庙恭谢。崔亮说应予取消,惟先祭三日,到太庙以配享告。诏令认可。太祖认为太阳中有黑子,怀疑是祭天不顺所导致的,想增郊坛从祀之神。崔亮上奏汉、唐代祀仪繁琐、轻漫,不宜效法,于是停止。

    太祖有一天问崔亮说:“我郊祀天地,拜位在正中,而百官朝参则班列东西,这是为什么?”崔亮回答说:“天子祭天,升自午陛,面向北,是答阳之义。祭社,升自子陛,面向南,是答阴之义。如群臣朝参,就应当回避君上之尊,故升降皆由卯陛,朝班分列东西,以避开驰道,这意义就不同了。”崔亮仓促回答,也引经据典,不厌其烦。

    自郊庙祭祀外,朝贺山呼、百司笺奏、上下冠服、殿上坐墩诸仪及大射军礼,都由崔亮酌定。唯独大祀帝亲省牲,中祀、小祀之牲当遣官代,皇上命令亲祭者皆亲省。又请求依照唐制,命令郡国奏祥瑞。太祖认为差异关系甚大,命令有关部门用驿站传闻,与崔亮共同商议。三年(1370)九月死于官位上。

    陶凯,字中立,临海人。受至正乡荐,任命为永丰教谕,没有上任。洪武初年,因推荐而被召入宫,参予编修《元史》。书成以后,授予翰林应奉,教习于大本堂,教授楚王经书。三年(1370)七月与崔亮同为礼部尚书,各有陈奏。军礼及品官坟茔之制,都由陶凯制订。当年,崔亮去世,陶凯独任礼部尚书,制定科举模式。第二年会试,任命陶凯为主考官,把吴伯宗等一百二十人的呈文送给皇上看,并在他们文章前作序,于是成为定例。太祖曾告诉陶凯“:事奉死者就如事奉生者,我的修养已不能到达此地步,宜尽追怀远之道。”陶凯认为太庙已有常祀了,于是请求于乾清宫左,另建奉先殿同以供奉神御。明代的奉先殿制度从此开始。

    五年(1372),陶凯说:“汉、唐、宋时都有会要,记载时政。现虽设立了起居注,诸司所领谕旨及奏事簿籍,应依照会要,编类为书,就可以垂法后世。下台省府者,适宜设置铜柜收藏,以备查考,使其没有遗漏。”依从了他。第二年二月出任湖广参政。辞官退休。八年担任国子祭酒。第二年改任为晋王府左相。

    陶凯博学多才,擅长诗文。太祖曾厌恶前代乐章多奉谀之辞,有的未雅驯,命令陶凯和詹同进行修改,他们奉旨而行。长时间在斋宫侍奉,说宜有篇什以纪庆成。于是命令陶凯首唱,诸臣俱和,宋濂写序言。后扈行陪祀,有所献,常常得到太祖称赞。一时间,诏令、封册、歌颂、碑志多出于其手。陶凯曾自称为耐久道人。太祖听说后十分厌恶。在礼部时,朝使前往高丽,因主客曹误用验符而定罪,被处以死刑。

    曾鲁,字得之,新淦人。年仅七岁时,就能默诵《五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