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偶识此道 (第3/10页)
直说吧,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我非常兴奋,能有这样一个可贵的机会,在这里以私人的身分监视一名正正式式的警方监视人员,虽然在我情感的另一层面又觉得他这种做法实属卑下:在这样一个美好晴朗的日子,在上帝赐予的四月和煦阳光照耀下,有一个乔装的人,有领养老金资格的公务员,在这里缉捕某一个倒霉的人,要把他从明媚的春光中拉走关进某一处牢房。不管怎样,看住他还是令人兴奋的,我越来越好奇地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每次都为发现一个新的细节而感到高兴。可是,突然我这种探究的乐趣像阳光下的冰块一样融化了,原因是我的判断有些不对茬儿,我感到什么地方有点儿不对。我心里又不踏实了。这个人真是警探吗?我对这个奇怪的闲逛者越注意,我的疑心就越重:觉得他显露出来的穷酸相实在是太地道,太真实了,不可能只是警探装出的假象。首先,第一个疑点:他的内衣领子。不可能,即使是垃圾堆里捡的都没有那么脏,人们不会光着手指把它围在脖子上的。这种东西只有真是穷途末路,根本谈不上仪容衣着的人才会要。其次——第二个矛盾——是鞋子,要是如此不成样子的,就要完全散开的一团碎皮还可以被叫做鞋子的话。右脚穿的那只靴子不是用黑色鞋带,而只是用粗绳系住。左边那只靴底张开了口,每走一步都像青蛙嘴似的掀开来。不可能,不可能为了乔装而想出而且制成这样一双鞋子。完全不可能!已经毫无疑问了:这个衣衫破烂不堪、举止鬼鬼祟祟的小瘪三肯定不是警员,我的判断失误了。要说不是警员吧,那么他是干什么的呢?干嘛老是来来去去,去而复返呢?干吗要从下往上投射出匆匆窥探、寻觅、四面打量的目光呢?我无名火起,恼恨自己没有看清这个人。我真想一把抓住他的肩膀,问他:喂,你要怎么样?你在这儿干什么? 可是,蓦地宛如沿着每一根神经都点了火,我的眼前一亮,准确无误的感觉恍若平射的弹头直透我的内心——我一下子又什么都明白了,现在完全可以肯定,终于无可辩驳地完全可以肯定。不是,此人并非警探——我怎么能这样被他糊弄了呢?!——这个人哪,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是警员的反面:这是一个扒手,一个货真价实的,一个经人传授,以此为业。地地道道的扒手,他在这条林荫大道上伺机偷窃小皮夹子、手表,女式挎包和其他可以猎获的物件。他属于这个行当,这是我注意到他总是往最密集的人群里挤的时候首先断定的。现在我也恍然大悟,为什么他要装出笨手笨脚的样子,为什么要撞别人碰别人。我对眼前的局面越来越明白,越来越清楚了。他把地点刚好选在咖啡馆的前面,紧靠十字路口,其中奥妙就在于利用了一位乖巧的店主想出来的点子:这位老板把橱窗布置得非常巧妙。这爿商店只卖些并不怎样令人感兴趣的,并不吸引顾客的东西,不过是些椰子、土耳其甜点、各色糖果。可是店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不但用仿制的椰叶和热带的风景广告把橱窗装点得具有东方色彩,而且在一派绮丽的南国风光的环境里,这点子真绝!——他放了三只欢蹦乱跳的小猴子,它们在窗玻璃后面摆出逗人发笑的扭弯肢体的姿势,腾跃着,露出牙齿,互相寻找跳蚤,咧开嘴巴,大声喧闹,做出不识羞,不雅观的地道猴子动作。精明的老板打对了算盘,橱窗前挤满过往的行人,尤其是那些女人,她们呼喊着尖叫着,看来这场演出给了她们以极大的乐趣。这样,每当一大群过路人特别密集地在这个橱窗前挤在一起时,我这位朋友就很快地蹑手蹑脚凑到跟前,轻巧地,装出谦让的样子,直向拥挤的人丛中钻进去。但是关于这种迄今没有多少研究的,就我所知从未认真加以描述的街头行窃术,我只知道:犹如鲱鱼排卵,小绺一定要到摩肩接踵的地方才能顺利下手。因为只有在被压,被挤的情况下,那只危险的手在掏取小皮夹子或手表时才不会被受害人所觉察。然而,除此以外——这一点我刚刚才学到,为了手到功成,显然还需要某种技法,以转移人们的视线,麻痹每个人那种保护自己财物的不自觉的警惕性。此时此地,有三只猴子转移了人们的注意力,它们的动作滑稽,好笑已极。事实上,它们——这些咧嘴、露齿、光身的小猴儿——不停地扮演着我这个新交的朋友兼扒手的同谋、帮凶的角色而毫不知情。 请原谅,我因自己这一发现而感到兴奋,因为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看见过扒手。或者也可以说——完全照事实讲吧——见过。那时我在伦敦念大学,为了提高英语的实践能力,我常去法庭旁听。有一回,我刚赶上,看见两名法警把一个红头发的、脸上长疱疹的小伙子夹在中间带到法官面前。桌子上放着一个作为物证的钱包。有几个证人在提供证词并起誓。然后,法官叽哩咕噜讲了一通英语。接着那个红头发小伙子给押走了——如果我没有听错,判刑六个月。这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扒手,但是——这便是区别所在——我无法断定那个人真的就是扒手。由于当时只有证人说他犯罪,我实际上只是听到案情复述而已,并未目睹作案。我只看到一个被告,一个被判决者,而不是小偷。小愉只是在行窃时才算是小偷,而不是在两个月以后,在因作案而站在法官面前的时候;犹如作家只是在进行创作时才算是真正的作家,而不是在譬如说几年以后在话筒前给听众朗读自己诗作的时候。作案者仅仅在作案的瞬间才是真实的。现在给了我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注定会在一个扒手最能显示特征的时刻,在像生育与分娩一样极难窃听得到的稍纵即逝的一刹那窥见他,窥见他那掩藏极深的本质真相。一想到这种可能性我便亢奋起来。 当然,我打定主意,不放过这一次了不得的机缘,不错过作案准备和作案过程的任何细节。我马上离开了咖啡馆桌子旁边的靠背椅,坐在这里我觉得视野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现在我需要挑一个能够一目了然的,一个不妨说能够移动的位置,从那里我得以毫无遮拦地窥探他。几经试行,我选定一个广告柱,柱子上花花绿绿地贴着巴黎各家剧院的海报。在这个地方,我可以不惹人注意地好像全神贯注在那些预告中,其实我是借这个圆柱作掩护,极其真切地注视他的一举一动。于是,我以一股今天再难理解的韧劲看着这可怜虫在这里干那艰难而又危险的营生。我看着他,比我记忆所及在剧院里或看电影时注意某个演员更要好奇,他们的表演曾经吸引着我,是因为在他们将整个身心都投入的瞬间,现实超越和胜过了任何一种艺术形式。现实永存! 这样,就在巴黎的林荫大道上,从上午十一点到十二点整整一个钟头,对我来说,真是过得像一瞬间那样,虽然——或者倒不如说,因为——这一个钟头充满了不断出现的紧张场面,难以什数的细小而激动人心的决断和意外事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