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_第七章法国大革命俄国的十月革命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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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法国大革命俄国的十月革命和 (第5/24页)

意义。很多宗教人员已经觉得裁减主教人数、更改他们辖区之不当。因为在神学的立场上讲,这些措施已经污亵了他们的神圣使命之根源。至于向人间政府宣誓,等于将所有的主教方丈改业为政治指导员。一部分僧侣比较达观,觉得为主服务和民事管理可以视作两途,但是赞成宣誓的少。160个主教之中,只有7人宣誓。后来教皇斥责“组织法案”更加深了法国内部的分裂。爱国人士责问,何以堂堂法国人要受命于意大利。抗拒宣誓的神父叮嘱信民,不要被这种犯天渎神的政府误入歧途,甚至主张他们不要买卖寺院之地产,不向政府付税,自此法国之天主教会分裂为二。路易十六之企图出奔,近因在宗教。出奔前两个月,他曾想参与一位正规神父所主持的弥撒,被巴黎的市民阻挠而作罢。最后他更因否决惩罚违命的僧侣之法案,与大批革命人士不相容。

    路易在华伦内被截获,送回巴黎之后,国民大会企图避免内战,仍让他担任消极的国王,声称他被绑票,处决计划逃亡的人物了事。但是法国高层社会人士纷纷避难他邦,仍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1789年情势不稳时,两个月之内政府批发了20万件护照,虽说有些持有者只在国内旅行,但多数流亡国外。这种情形迄未停止。1792年正规军内2/3的军官都已离职。因为这些领导人物之离散,社会更不安定。流亡者(emigres)集中于比利时、意大利各处,但是以在德国莱茵河上的科布伦次(Koblenz)的一个集团最带威胁性质,他们也和不受命的僧侣联系,有引导德奥的王室侵入法国,推翻革命的趋势。在这情形之下,路易的奥国王后成为他在中外观感间的一种负担。旁的问题不说,单是在宗教和流亡者两种关系之下,路易十六想做消极性的国王也不可得。

    1792年巴黎群众的蠢动,不是由于年岁的收成不好,而是因法币贬值,一般农民宁可背粜,不愿接受不值钱的交付券。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出,法国自1789年以来的基本问题并没有解决,即如类似纸面上的法案也和“人权及公民权利宣言”一样,只能算是一种计划和一种企图,不可能立即实现理想。这种未曾受定的局面,一遇局部危机,就会江河日下而不可收拾。

    法国大革命曾被解释有它本身的逻辑,内中群众与权力和崇高的理想不可分割。即革命者不容易从他们的人身经验一眼看出,而只能够在事势逐渐展开时,理解体会。本书接受这种观点,并且将之扩大。大革命发生时新闻报纸初出茅庐的煽动群众,即作者和主编也不免为他们自己的辞藻所蒙蔽。最近100多年来的进展,却使我们在社会心理学和政治经济学的看法,远胜于18世纪末期。而且像法国大革命这样伟大的事迹,其包涵既多,内中不少的因果关系可以前后倒置。这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从以后业已发生的情事和业已证明的史实追溯回去,追究当日酝酿的情形,分析各种行动的动机。

    可以简要地说,1789年法国所遇到的困难,乃是环境需要立即采取一个用数目字管理的方式,首先则低层机构中各种经济因素要能公平而自由地交换。而此时法国却分为无数大小圆圈,错综重叠。各种人文因素也彼此牵制。经济改革牵涉到政治体制;僧侣的组织也涉及群众的安全。表面看来一个简单的要求,实际有等于一只动物之脱胎换骨。而这动物在改造期间又仍要穿衣吃饭,以致更难。

    从法国革命之前后看来,这当中产生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社会,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外交、文化及宗教信仰。因其范围大、时间短,当中无法避免暴力。革命初期希望凡事妥协,有意效法英国之光荣革命(详第四章),后期则凡事不妥协。如果国王暧昧不明,其存在足为国事之累,则将国王送上断头台。如果外国有干涉之意图,则索性由法国作主,向奥地利、英国和西班牙宣战,并转守为攻地进兵比利时、荷兰、瑞士、意大利和德国。如果封建余存的因素纠缠不清,则将政权特权一律无代价的废止,直接实行耕者有其田。如果僧侣不肯宣誓,以致法国的天主教会分裂,则索性不承认耶稣基督,而另崇拜一个自然神论之“最高存有”(SupremeBeing)。如果反革命的人物可能滋事,不守经济法规的人物可能影响社会秩序,即宣布“嫌疑犯法案”(LawofSuspects),一连拘禁30万人,很多不经审判而送上断头台。写到这里,本书也要仿效西方的历史家附带声明,叙述这些事之因果,并不是赞扬提倡。只是这一串事迹之逻辑与因果,非常明显。法兰西要给自己创造一段新生命。

    将旧有体制全部解散一切重来,其胆量值得钦佩,可是也在心理和行动上沾染着极端可怕的景象。所以小说家狄更斯(CharlesDics)会用一两页针锋相对的词语,重复地叙述当日矛盾。我们试设想:旧的组织制度既已推翻,此时既无尊卑长上,也无合法与否,其合理与否,由各人作主,这是浪漫史的最高潮。同时把人类退化至原始时代,是一个令人心栗令人惶惑的境界。

    预示此种情况,有卢梭(Rousseau)所谓“高贵之野人”(NobleSavage)。其为高贵,则是不染世俗上奴役旁人和剥削旁人之恶习,其为野人,是不受假惺惺的文教所拘束。恐怖时期巴黎不少妇女边在编织绒线衣物,边在观赏断头台上的流血,甚至投井下石,对受刑的人加以凌辱、嘲笑,有近于所叙解放中人物。再叙述得彻底一点,这时候法国已近于霍布斯的初民状态(详第五章),亦即所有人与所有人作战。除非有“巨灵”(Levia-than)出现,由一个全能的政府作仲裁,否则每个人都有死在暴力之下的可能。1792年9月巴黎暴民到各监狱行凶,将1000多囚人当场打死,事后到巴黎公社领取酬金。引申霍布斯之学说,则当时联军攻下凡尔登(Verdun),法国国都看来危在旦夕,群情恐惶,一般人都相信囚犯将为联军内应,于是对他们行凶,也算是自卫。

    根据这样的逻辑,我们可以追述革命进入第二阶段的情形:巨灵既为国家主权人,不能没有发号施令的权力,但这种权力已无从由旧体制承袭,有待创造。所以其组织不能循理合法(要是合法就无需革命了)。以上各种条件注定其组织者为少数人物,首先以阴谋发难。

    1792的革命,由雅各宾派(Jacobins)领导,他们经常聚会于雅各宾俱乐部,内中又以从吉伦德选出之代表所谓吉伦德派(Girondists)为表率。兹后又有所谓山岳党者,大部也属于雅各宾俱乐部,又参杂其他俱乐部之成员,总因为他们在国民会议席位占高,又为过激派,所以有此名号。这两个集团间的来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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