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章 (第2/5页)
这孩子再胡宠下去,就很不得了。” “不是的,大嫂,你是为我的事而烦心,发泄到咏琴身上了是不是?” 我望耀晖一眼,没有再讲下去。 他是我身边所有大大小小人物之中最能看穿我心事的。 我轻叹一声,幽幽地说:“到房里来,让我告诉你今天去见罗律师的经过。” 于是,我把与罗本堂会面的情况,对小叔子清清楚楚地交代了。 耀晖听罢,良久,才晓得问: “那怎么好呢?大嫂,我不要跟二哥及三细姐。” 金耀晖忽尔眼眶都红起来了。 我再忍不住,一把抱住他: “不会,大嫂不会放弃你,我们一定争取到底。” 紧紧地抱住了耀晖之后,胸臆之间忽然有股温暖的气流滑过似的。 我感觉自己温柔的胸脯紧贴在一个人身上,那种舒服感既陌生又熟悉。 像把一份突然而至的空虚填塞起来,如此地令人满足! “请别离开我!”对方这样说。 这么一句深情而简单的话,我是曾经听过的。 那是在很久很久之前… 丈夫到香港营商,回到广州来看望我时,那重聚的一夜,相拥着说的温馨话。 当时,我在他怀里笑道: “谁会离开你了?” 金信晖说: “我怕你会。” “我怎么会?” “如果我做了你不喜欢的错事,你就会以离开我来惩罚我。” 这两句话令我心里甜得发腻了。 如果离开他是最大的惩罚,那对我是至大的荣宠了,是吧! 有他这句话便足够了。 女人是要面子的,于是我柔柔地说: “好,那你就不要做我不喜欢的错事了。” “不,我不会,我不会!我答应你从今天起,我只爱你一人。” 连连几声的承诺之后,对方把我拥抱得更紧。 我那丰满的胸脯压在金信晖宽敞的胸膛上,产生一种备受保护的畅快感。 我多么地不愿与他分开。 直至房门口有人轻轻地咳嗽一声,才从迷惘的回忆中转醒,我慌忙推开了小叔子。 “对不起,打搅你们了。” 走进来的是惜如。 不知怎的,我竟涨红了脸,讷讷地跟她打招呼。也许是惜如望着我的眼神怪异得难以形容。 可以这么说,她的整张脸都浮现着一股邪里邪气,象一个已在歧路上行走的人,忽尔寻着了个同道中人,于是做出会心微笑似的。 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的? 我有什么歪行恶念是跟她扯得上的? 这无疑令我内心不住战栗,一时间不知所措。 我开口问惜如: “找我什么事?” “金旭晖找你,有事要跟你商量。” “好。”我挺一挺胸,跟着惜如来到客厅。 真奇怪,打从什么时候开始,惜如当了金旭晖的跑腿。抑或,这只是我的多疑? 坐在客厅上的除了金旭晖之外,还有健如,以及三姨奶奶。 后者把咏诗抱在怀内,样子还算是相当和悦的。比起金旭晖来,三姨奶奶显得安详。 我坐了下来,问: “你找我有事”“对。”金旭晖说“我们现住的地方显然不够用了,也不必住得如此狭隘,实在金家在这儿的人丁已不少。” 我点头。他提出来更好,这屋子还是用尽了我带到香港来的积蓄才撑得住租项的。如今可以说整个金家人都在此落脚,没有人提起要分担我的负担,实在也说不过去。 我说: “这也正是我打算提出来的,这屋子自顶手至租金,都由我来付…” 话还未讲究,金旭晖就说: “大嫂你口袋里的钱,在未曾分到遗产之前,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这句话无疑是极之气人。 在座各人如果为住屋问题cao过半点心,我无怨。实情呢,是把重担子放在我肩膊上,不管我死活。回头我让各人都有瓦遮头了,就来说这等风凉话。 可是,我才张口要反驳,健如就说: “我们不必谈些表面功劳,把金家撑下去,人人有份,谁口袋里的钱不是金家的钱了,这是毋须置疑的。” 金旭晖答: “话说回来,大嫂,我们打算搬。金家的遗产之中,有一幢楼在麦当奴道,一共四层,正好合用。如果你愿意留在这儿不搬的话,也是可以的,我们并不勉强你。” “这样子,你就不必说我们踩着的那片阶砖是由你付钱提供的了。”健如没有忘记我斥责她的每一句话,伺机报复。 能跟他们分开来住,简直是天大的喜事。 时至今日,住在一块儿,朝见面晚见面都是一张张要计算自己的人的脸,太令人气馁了。 我本想立即答允,翻心一想,问: “我若留住于此,那么,麦当奴道那幢房子,你们打算怎么个分住法?” 金旭晖把眼神掉向他母亲。说: “妈,你来宣布你的打算好不好?” 三姨奶奶像如梦初醒的样子,有点期期艾艾地说: “我看呢,是这样的。我年纪大了,上上落落不方便,故此,地下的一层,归我住吧。二楼打算给旭晖,照他说,现在的环境再回美国攻读是不适宜的,实际商场经验也是教育。 既是决定呆下来的话,成亲是早晚的事了。成了亲,自然是要一家一住,独门户的方便,尤其是今时不同往日了。” 金旭晖不耐烦地说: “你别说其他的无谓话好不好,把该交代的说完就成。” 三姨奶奶回一回气,便道: “是的,我的意思是二楼归旭晖,三楼归耀晖,四楼自然是属于信晖一房的,这样子分配,大嫂,你看成不成?” 整幢房子都是牛鬼蛇神,蛇鼠一窝,真叫人无奈。 “大姐,”健如慌忙补充“如果你喜欢,不妨留在这儿,我搬出去,跟大伙儿一起住。” 那就是说,健如打算占住金信晖的一层楼了。 本来呢,这么个分配法是颇合情理的,但想到健如搬进信晖名下的一层楼,我却仍住外头,心理上有点不舒服。再说,我住的这一层,又由谁来付租金了,仍是金家公费管我往食吗?要不,岂非公然间离,甚至实行杯葛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