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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2/4页)
答这个问题,但却已经无法面对自己那张信誓旦旦的脸。难道我真的喜欢他们这一点吗?难道他们真的值得我喜欢吗?他们有我所不具备的力量和能力吗?他们反叛吗?当我目睹他们在台上由衷的痛苦和愤怒,听到他们毫不在意随意贬低的男女关系,沉溺在和他们一样的眩晕状态里,我能确认我还爱他们吗?难道我就没有“误读”他们吗?!哪怕这爱让我顶住了那么多的压力,哪怕看他们现场看的要流泪,可现实中的他们和他们歌里唱的那么不一样,哪怕我哭着喊着“我爱OldSchool!”哪怕我多喜欢皮夹克和紧腿裤,我都找不到窗口和遗忘的理由。那天演出后,我和五五五吵了一架,抱臂走在找夜班车的路上,我终于想清楚了一件事:我不再爱他们了。 当时,五五五面色黯淡的嘟囔了一句:“我还以为今天晚上你住我们家呢!”崔晨水听说我要走,劝我跟他回清河住,我说我要一个人呆会儿。他说那就给你五十块钱让你打车吧。我看着身上那件T恤,说不用了,我能回去。就是爬,我也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污染了的地方。离开这个淹没了我理想的演出场合。我在黑暗里走了好久,终于看到了一个站牌,其中有一站是到六里桥。我心想就是它了。我点上一支烟,站在那里等车。过了一会又来了一个女的等车,我闻到了她身上浓烈的香水味。 我“哐”地把他的杯子砸到地上,擦掉我写在小黑板上的话,站在桌子旁,手停顿了下来,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五五五什么也没说,他看着我做着这些,拿了把笤帚开始扫我摔在地上杯子的碎片。“千万别扎着我家的小狗。”听了这话,我又想撕他墙上的海报。我看了一眼他脖子上吊着的铜锁,打开门走了出去。我背着我绿色的双肩包走在阳光灿烂的回去的路上。看到了经过的无数的人,我以后再也不会来这个地方了。 我“哐”地往床上一躺,我的瞳孔散得很大,刚才我抽了很多叶子。 很久以后,有一次我再次路过这个地方看到了五五五。他还穿着黑色的皮夹克,烫着黑色的爆炸头,我喊“五五五!”车“倏”地开了过去。 很久以后,我在一本很好的摇滚杂志上看到关于他们的一个乐事儿:“北京有两个朋克乐队,一个叫AU,一个叫逆子。有一天这两个乐队的主唱凑到一块,一人竖一紧鸡冠头,决定去坐公共汽车,因为他们平时很少坐公汽,要么骑车要么走路要么打的。这两人上了一辆公汽,往售票台上一趴,对售票员说:‘喂,我们不买票。’售票员一楞,问:‘为什么呀?’这两人说:‘因为我们是朋克。’售票员又是一楞:‘朋克是什么呀?’于是两人又说:‘你也甭管什么是朋克,反正朋克就是不买票,我们就是这样的朋克,以后再看见我们这样的,他们也不买票。’那售票员看着这两个鸡冠脑袋,心想:这两人是有毛病吧!于是他们俩就没买票。”我想起好像五五五以前确实给我讲过这件事。但他当时用的是自豪的语气。 第二节 荒漠走进了明晃晃的阳光里。他来北京找到了我。我们聊了很多“花瓶”上的好玩的事儿。我说最近实在太无聊了,他说你哪天有时间可以来石家庄找我玩。我说好。 说去就去。几天后,我还真去了。这次没有见朱家福的愉快,但也没见D的不堪。这次很正常,我在石市玩了几天,其间上了好多次网。我问起荒漠他们论坛上的那首诗是谁写的,他说不知道。还说那会儿我用的是“西瓜糖”的名字,比现在的名字好听多了。他说我那会儿老给他发无意义的帖子,弄的他很为难。 我只是一个闷闷不乐的女人,我应该喝的烂醉。日子飞速地过着,没有终点,没有目的地,除了死亡和奇迹,没有什么能改变这个。 北京的秋天已经到来了。今天下了场雨,是什么样的雨呢?想把自己打扮成真正的女人,穿高筒的靴子,超短裙,皮衣,还有长的皮手套之类。从星巴克半透明的磨沙玻璃望出去,窗外是滚滚的万丈红尘。现处的地段叫国贸。到处都是打着领带,穿着西装面目清秀的男子和妆化得一丝不苟的白领女士,衣服很低调,香水的味道很颓。 这里下午四、五点的阳光就像蜜糖一样,充满了迷人的质感。阳光打在脸上零落不可方物,突然寂寞。想起年少时,和紫予走过的那条通往香山的新修的公路。那条路真的非常酷,没有灯,人烟稀少。像在别的国家,任何一个国家,就不是中国。不知道会骑到哪里去,那就一直骑吧!月亮(是月亮吗?)像铜钱一般,大且圆,不像真的。我和紫予坐在寂静中。凝视着空空荡荡的地面、舞台、墙壁,时间变得支离破碎。我们点上烟,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远处传来火车的声音,夜色一点一点降落下来。屋子里很冷,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我收了墙上已经变得昏黄且残缺不全的一些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地图,连带一束假花,小心翼翼地放到我的包里。这十七岁的日子,过得这么快。仿佛所有的青春一下子就不再属于我们。 紫予说他更喜欢和大自然亲近。比如在没有人的旷野里,在满目学子的大学里。或者图书馆。或走在玉泉山那一带秋天的大路上,望见高远的山,或到亚运村一带,用那奢侈的时间去体会梦想与梦灭,幻想与幻灭。 我所在的那家学生报社的头儿老和我谈话。他说我编的东西太不主流了,不适合中学生看。那个头儿比我大不了多少,刚从政治学院毕业,怎么说起话来如此老气横秋。真是“苍老的年轻人”我在那家报社只呆了一个月就辞职了,我发现我根本溶不到他们中去。这帮人对生活都有起码的规划,想着钱、分房、学英语、结婚,我这么不着调,还是走人算了。在走人之前,我还和单位的同事一起到南戴河玩了一圈,也算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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