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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3/6页)
一家商场的走廊聊天,抽烟、喝水,小丁带的是我几乎已经好久不抽了的都宝。他说他现在迷上了抽都宝,便宜、劲儿还大。小丁给我讲了很多他以前在成都的好玩的事,他讲得眉飞色舞,我一边羡慕一边不住地劝他把这些事写成小说。 他问我第一次听摇滚听的是谁的。我说太不好意思了。我第一次是听的涅磐的。那时我上初三,本来天天听流行歌,心里特苦闷,后来认识了一个特胖的男孩,他说他听摇滚。我就问他最喜欢哪个乐队,他说是涅磐,还借给我几盘,我就听上了。说起来那会儿听涅磐正风行。科特刚死,《灿烂涅磐》刚出,磨岩三杰已经沉沦没什么动静,大家只好一窝蜂地听起了外国乐队。刚开始听觉得不怎么样,后来就特喜欢。第一次看《灿烂涅磐》我还根本不知道“朋克”是什么意思呢。后来就知道了,又开始狂听国内摇滚,什么超载、唐朝,逮着什么听什么。“我靠,那你还行,比我厉害。”小丁说“我第一次听张楚。那可真叫一难听,不过后来听着听着就习惯了,然后再听何勇,这下完了。天天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唱《姑娘漂亮》,还有王磊的《春天来了》,结果我们班的女同学不仅不闻弦歌而知雅意反而骂我唱黄色歌。我们班上的女生以前老给我买烟抽买口香糖什么的,你知道为什么吗?我所付出的不过就是给她们唱张信哲的歌,我高一时狂迷唱得还真像模像样的。” “我上初中时,我们班有个留级生天天唱《姑娘漂亮》和‘小皮球,香蕉梨,马丽开花二十一’,有一回我终于忍不住了,跟他说你能不能唱点好听的呀,这歌也太难听了。结果人家看我半天,说‘成,成。’真他妈尴尬。现在想起来真惭愧,当初人家可是先驱,那会儿我音乐细胞还没发展呢。”我回忆往事,感慨地说。 小丁狂笑了半天,然后说起他认识一个成都的哥们,喜欢摇滚乐,家里有钱得不得了,结果还他妈的天天穿得破破烂烂的。去看演出都要提前关机,怕别人知道他有手机看不起他。“在成都玩摇滚的,就怕别人说他有钱。” “也是我一个成都的朋友,曾经把诅咒的那首《苦鬼》的歌词写成一张大字报贴在寝室门上,把寝室同学吓得半死。其实我以前特看不起那种二十七八、有点小钱、看过一点书、懂得一点道理、没事泡泡酒吧、听听音乐的人。现在看得起了,不过我估计我也快成那种人了,至少是精神上的,虽然我还没什么钱。我太享乐了,有时候晚上通宵网,我左边一瓶鲜橙多右边一瓶百事可乐。” “谁不喜欢享乐谁就他妈不是人。” “是呀是呀,没钱时我他妈比谁都苦大仇深,有钱了我比谁都小资。” “我也是,虽说天天苦巴巴的,一有钱我立马买七星去了。” “cao,朋克不一定是听摇滚的,我原来有一个同学,特别有意思。他就特朋克,天生的。他也不听什么摇滚,长的也挺帅的,但就是没有女的看上他,估计是他这人太直了。有一回,我们去海边玩,吃饭时他想上厕所。我们都说你先上厕所吧,我们给你看着饭,他不肯,你猜后来怎么着?” “怎么着?”我好奇地问。 “我cao,那逼就一边拉屎一边吃面条。” 我们还聊起那本《母语》。那上面曾经登过我写的一篇文章,里面写了一句大逆不道的话:“外地的民工乐队,先吃饱肚子再说吧。”小丁也看过这本杂志,他说他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气得要死。 “我承认我说的有些偏激,”我喝了口水站起来说我们到外面走走吧。“当时我觉得有很多乐迷被几本有限的摇滚杂志的文章所蒙蔽,对少数几支乐队有偶像崇拜心理,我觉得还是现实一些好,人都得先处理好自己的生活。” “那时侯我经常在诗江湖谈摇滚,化名在‘地下摇滚网’和版主叫劲,说‘不是诗人怕摇滚,而是摇滚怕诗人’,我是不亦乐乎。当时我很崇拜那个脚踏摇滚诗歌两条船的被人称作聪明的乌鸦的家伙,和他比起来,我是既没混好摇滚圈,也无甚建树于诗歌圈。” 就记得那天,我们没有目的地地在长安街上瞎走,聊天,然后在傍晚告别。 熟了以后,我和小丁经常会在一些“理论”性的问题上针锋相对、各不相让。我们谈的问题无非就是诗歌的分派。 小丁每次必迅速反驳:看你一脸肃穆的样子,好像死了个人似的,搞得我心里虚虚的…幸好我也有烟(你休想眼红我,哼)。我曾经那么的喜欢伊沙的诗,但现在我不了,看见了说他的诗是什么乐凯主义,什么叫乐凯主义我也不懂,大概意思就是说选取一个镜头,描绘一番,然后故作深沉发点评论什么的,我现在不喜欢这样的诗了,或者干脆点说我认为它不是诗了,在诗歌问题上,应该绝对一点,去他妈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我喜欢的,或者说我认为是诗的,就是诗,我不喜欢的,或者说我认为不是诗的,那它就不是诗。上次和小左在“花瓶”聊了个通宵,把他逗得不亦乐乎(那天晚上我有状态,你知道我恢复状态的威力的),他也说到你老在提什么非非非非的,现在连杨黎都不说这个了,好吧,不说非非,就说橡皮吧,这里我就不把什么杨黎何小竹的长篇大论搬出来了,你以为诗歌是什么?诗歌真的没有用的,春无力同学,你可千万别把诗歌当成一个什么什么了,其实就他妈的一堆废话和口水,但这废话又不是人人都能说出来的,口水也不是想流就流。就拿何小竹来说,有很多诗一看,还真是废话,口水,但我看了,真的能在里面感觉到一种东西的存在,而事实上,你把那套废话理论简单化,模式化理解,你也写写废话,流流口水,即使你一天能写上一百首,估计晚上还没上床之前你就得把它全扔进垃圾筒里——因为那不是诗,就这么简单。 我不知道下半身是什么东东,什么现场,贴rou,在场感——你为你的读者提供的是什么?一台DV摄像机?还有,看了你这么多诗,诗里凸现出的姿态性是一个问题,一昧把诗歌往情绪上推,语言上也是一个问题,你要知道,不是你想说什么,就能把它真正的说出来的,诗歌不是你所喜欢的punk音乐,一点关系都没有。 戴华搬了新家,他的家离我原来的学校很近。我去找他玩。明天就是我的生日了。我的生日在秋天。深秋。“那似乎是一个秋天。”秋天,岂不一直和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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