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色吻痕_第四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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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第3/4页)

道他发现她的眼神怪怪的?不会的,她为了掩饰自己的心虚刻意轻快地说:"嗯,今天就进行到这里吧,你可以带心亚回家休息了。"

    他同意她的话,他真的需要赶紧休息——

    台北圣诞节的气氛每天经由媒体炒作,不热闹喧腾也难。虽然台湾不是基督教国家,但仍假借着行宪纪念日的名义恣意享乐,街道处处闪烁着火树银花,让整个城市都温暖起来。

    这个地球村的年代,幼稚园的小朋友跟所有的欧美儿童一样,期待圣诞老公公将礼物送来,放在mama为他们准备的厚袜子里面。她这几天上课,就跟小朋友为了布置圣诞树忙得不亦乐乎。

    她非常喜欢圣诞节欢乐、感恩的气氛,即使不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无妨。从小就跟好朋友在这个节日交换卡片,即使只是坐在隔壁,根本没有两地相隔的思念,小女生仍旧乐此不疲。

    说来她也是偏心的。

    都是自己班上的小朋友,可是她今晚却特地到公馆一趟,就为了要买份礼物给心亚和…她的爸爸,只送女儿不送爸爸太不近人情了嘛,何况她跟沈勋现在应该也算是朋友吧!她为自己的决心辩护。

    要送些什么好呢?她穿着厚厚的太空外套,在飕飕的冷风中以手护着冻僵的小脸,手套、围巾、毛线帽全都上阵,眼睛骨碌碌地打量四周,不断寻找灵感。

    走过一家又一家的店面,她作了决定,就送心亚一只熊宝宝,因为她似乎很喜欢她客厅里搜集的那些填充娃娃;沈勋的话,就送他一双手套和围巾好了。这样应该很恰当吧?

    她已经打定主意邀请沈勋父女与她共进圣诞晚餐,他们已经是不错的朋友了嘛。爸妈那儿只好先寄礼物回去,等到农历年再陪两位老人家好好过。

    决定要买的物品后,有目的的逛街让她可以发挥一向讲求效率的做事方法。事前已经列出一张清单,爸爸和mama、善如和晴美、心亚和沈勋,女人一律送口红,爸爸也干脆送手套和围巾好了。

    只是颜色的差异而已。

    不同的红可以诠释不同的女人。

    不同的围巾则可以诠释不同的男人。

    mama是宝气的酒红;善如是自然的橘棕,那口红名字有趣,叫做巧克力之爱;晴美就难些,天生丽质的她什么颜色都可以涂抹在唇上,想到最近见她总是一身的黑,那就送她带紫的浅粉红吧,这一季的流行。

    爸爸爱穿棕色系衣服,就送他墨绿色围巾和手套,这种大地色彩配起来还真有圣诞树的感觉,她捧着那舒服的安哥拉羊毛围巾微微笑着。

    沈勋呢…想到一身黑灰阴郁的他,明真自然地拿起另外那件浅驮色的围巾,温暖舒服的颜色,或许可以冲淡他的阴暗?

    心亚的礼物更简单了,在校园书坊中选了一个柔软可爱的熊宝宝,就算大功告成。

    拎着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她也不急着回去,反而精神地走向附近的诚品书店,选本好书睡前翻翻也挺不错的。才踏进店内,就被轻柔的管弦乐安静了心神。正要往小说区走去时,眼角瞄了一眼推销书堆,一本书吸引了她的目光,《我喜欢你》。

    她记得这本儿童书,她家里的书架上有这本书的英文版本,是她在纽约的旧书店里找到的,虽然不是熟记在心,但总还记得一些whrburg那隽永如诗般的话语——

    我喜欢你因为如果我生你的气

    你也生我的气

    要是你生别人的气

    别人根本不在乎

    那实在太难受了

    有些人太好了呵呵

    好得让你想要揍他一拳

    打在他鼻子上

    还有还有:

    我喜欢你因为

    当我觉得悲伤时

    你不会老是要让我立刻高兴起来

    有时候难过比较好

    要是有人每一分钟都不停的吱吱喳喳

    你一定受不了

    你要想事情

    那需要时间

    这真是一本好可爱的书,她决定了,她要送给心亚,她要念给她听,她几乎可以想像心亚微侧着头,两眼亮晶晶地看她说话的样子。拿了书之后,她开心地走到小说区,当她正在张爱玲或是朱天心之间游移时,蓦地感到有人轻拍了下她的肩膀,她惊讶抬眼。

    "明真,真的是你!"说话的人表情和语调都表现出他的惊喜之意。

    "范子平?"她太惊讶了,眼前这个男人,就是晴美与她这三年来的心结。

    "没错,明真,好久不见,你更漂亮了。"衬衫加西裤像个标准的上班族,他已不是昔日淳朴的大男孩。

    果然成了台北都会男人,说话跟蜜一样甜,奇怪,沈勋怎么就不会这样?但随即又责斥自己干嘛拿沈勋跟范子平比,无聊。

    "你看来也不错。"她淡淡笑着。

    "现在有空吗?我们去附近咖啡馆坐一下?"他的眼神充满期待。

    他深深地凝视明真,墨绿色的太空外套加上深咖啡色的休闲长裤,轻松之中带有流行的品味,神韵间仍是年轻的纯真,他立即又想起自己当年对她的心动,命运会对他如此仁慈,让他挽回曾经犯下的错误吗?

    "好啊。"明真爽快答应。有何不可?

    他们很快在附近找到一家咖啡馆,挪威的森林。现代台北人总喜欢沾染一下村上春树的感觉,这算是附庸风雅的虚荣吧!明真想着。

    选了天井靠窗的位子,他点卡布其诺,她点拿铁,外加蓝莓起司蛋糕,晚上走了一大段的路程,她要乘机宠一下自己的胃。

    "怎么大包小包的?"看了眼她放在脚边的大小提袋,他很自然就问了。

    "圣诞节快到了嘛,总要准备些礼物。"

    "还是这么体贴。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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