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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3/5页)
找你,但你不在。” 她任性地仰起下巴,顶高鼻尖。“我又不是只停留在那里,我有脚,我会到处乱跑。”所以,嘿嘿,请不要把她跟望夫崖上的痴心女拿来相比,谢谢! “你喜欢旅行?”他呵出来的小气流,吹在她耳侧,搔得她好想躲开。 “没错。”她顶高小鼻子。“对了,你为什么也在纽约?” 言下之意,还很不高兴哩。 “我家在这里。”他就不信,她不是来自投罗网! 这段时间里,纱纱还是持续向自家大哥求助,而他也乐于亲自回覆她诸多希奇古怪的疑问。就像“枫”是他经常光临的地点,也是他自己透露的。 哈哈,她这次非栽个彻底不可,因为他了解她,远比她了解他更多! [喔,那可真是巧啊。]她一脸的不相信。 其实,她哪会不信?凌天是顶级中国餐馆“御品楼”的二弟子,她老早以前就知道,她还曾经住饼那里咧。要整他,当然非直闯他的大本营不可。 “巧合的事情,比你所想的还多更多。”凌天谜样地说道,随即展开迷人的笑意,一双电眼盯牢了她。“需要我做你的向导吗?我对纽约很熟喔。” “暂时不需要。”她欲语还休的表情,说明她还有没抖出来的内幕。 “有其他的人选了?”他一猜中的。 她笑得很得意。“对,很多,那些人已经在排队了。”她暗示自己可是个炙手可热的俏女郎,他要是有意思,就趁快来抢破头吧!“你要不要领张号码牌?] 他停下舞步,出其不意地吻上她。 热辣辣的法式热吻,炙烫滑溜的舌尖直闯樱桃小口,大方地品尝她的甜蜜与柔软。他抬高她的下颚,让他更容易品尝她的美味。 有过一次被突袭的经验,纱纱镇定多了,心里已有了准备,不再毛毛躁躁。 切记、切记!真正的性感女郎是不可能会对区区一个吻大惊小敝。 她也当如是! 她不服输地仰起头,玉臂攀上他的肩膀,主动投入他的怀抱。 凌工低笑一声,紧贴着她的身子,修长的手指在她光luo的颈、肩流连不去,充满了暗示地撩抚她。 纱纱的神志逐渐涣散,忘了她应该扮演“娜塔莎”、也忘了应该欲拒还迎,感官不断受到煽情的刺激,她完完全全迷失在凌天卷起的风暴里。 直到可以大口大口地自由呼吸,她才发现,热吻已经结束。 凌天亲昵地撩起她的长发,轻啃她颈后敏感的肌肤。 “小姐,你知道我一向喜欢插队。” 插队?什么插队?喔,领号码牌! 瞧她竟跛吻晕了头!纱纱没想过自己竟然那么投入其中,还被影响得那么彻底,凌天的吻让她只能不住地颤抖,几乎要站不住。 对了,成果要褐晓了,她也把他吻得晕头转向了吗? 一眼瞧过去,答案是…[没有]! 看看徽的眼黏,虽然依恋却不失清亮,瞧瞧他的表情,虽然意犹末尽却没有浑然忘我的痕迹。纱纱有点挫败。 “今晚之后,我还可以再见到你吗?”凌天笑得像只偷腥成功的猫。 当然可以!本姑娘还没把你迷得死死的,怎么会就这样放弃? “看缘分吧!”纱纱言不由衷,咬著微肿的红唇,飞快离开。 他们的缘分,在彼此各怀鬼胎的策画下,有了非常惊人的“成长” 不管走到哪里!两个人都会相遇。 刚开始,在具有地标意义的场所碰面,并不会让人太惊讶。 比如说,中央公园。她在毕斯达喷泉旁休憩,欣赏成群洁白的天鹅展翅欲飞,凌天就会一身休闲地出现,鼻梁上跨骑著Versace的墨镜,又帅又酷。 隔夭,她独个儿前往百老汇剧场,欣赏历久不衰的音乐剧“猫”,散场之后,他刚好从另一家剧场悠然踱出,手里也拿著一份故事简介。 再隔天,她到大都会博物馆报到,直奔埃及馆,与大批首次访美的游客杵在一起,争睹那些神秘又富有魅力的人面狮身与法老王雕像时,也会看见他靠在旁边,懒洋洋地跟她sayHELLO。 到最后,他们居然有缘到即使他站在某区某街的某一个路口咬甜甜圈,都会撞到添著甜筒、漫无目的闲晃的她。 但是纱纱不觉得奇怪,一点点都不觉得。 他们会相遇是正常的,如果错过才叫反常。她可是动用了欧阳家的情报网络,天天帮她密切注意凌天的动向,以便制造不期而遇的机会。 就像现在,她收到梢息,凌天不久后将在这个街口现身,她早早准备,候在这里,就是要在瞄到他的第一时间蹦出来,听他说句“看吧,我就说我们很有缘” 对了,想到这里…凌天呢?他不是早该出场了吗?怎么连影子都没看见? 等啊等,等到天阴阴的,浓云都聚集在头上,倾盆大雨哗啦啦地下。 [臭凌天,你还不赶快给本姑娘出现!”她咬牙切齿. 大雨来得突然,她没带雨具,又不愿跑开去买,只能当可怜的落汤鸡。 雨打湿了长发与衣裳,她狼狈得像刚从河里打捞上来。纱纱想找个地方躲雨,却又不甘心就此放弃,不管如何,她一定要让凌天认定了他们两个超级有缘。 唯有如此,他才会对她死心塌地。要不然,以凌天过往太过“辉煌”的纪录,此时如果再出现个勾勾手指的娇媚女郎,他很有可能就跟人家跑了。 她认命地淋著雨!不知过了多久,凌天终于撑了把墨绿格纹的伞走来了。 他看起来像是刚从一个温暖乾燥的地方,吃得饱饱、喝得足足地走出来,纱纱朝他抚媚、忍耐、优雅微笑,但实际上却是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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