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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1/4页)
第一章 如果可以,我真想试试一个人住的滋味,最好前后左右方圆十公里之内没有半个人认识我,就我和一整个城市的陌生人。 即使孤单也无所谓。 真的,我是说真的。 唉,也许没人能了解我为何会有这样怪异的想法,但只要想象一个孤僻爱静的女孩,却从小到大都过着热闹得像过年似的日子,应该可以稍微体会她为何老是想投奔荒岛去当鲁宾逊。 只可惜,一个人住这种事情是个在三年之内都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唉,我才刚刚满十七,刚刚升上高一,刚刚展开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新生活。然而,这些“刚刚”,在昨天的开学典礼之后,全都成了梦幻泡影。 一切都得拜我亲爱的妈咪所赐,认真算起来,我这一生中的所有“悲剧”,都由她而起。 第一,我的名字是她取的。 不论我爹如何抗议力争,不论当时的我哭得多么声嘶力竭,妈咪凭着“孩子是我熬了三天三夜才生出来”,这个天大地大的好理由一意孤行,于焉造成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悲剧。 我爹姓田,于是我也得姓田,所以在妈咪“创意”取名后,我变成田恬。 当然,我绝对会有个跟着我一辈子也甩不掉的昵称绰号小名叫作“小甜甜” God!天知道我有多恨这个名字!要是长得甜美天真活泼可爱,被人叫作小甜甜自然不是件坏事,名符其实兼问心无愧嘛! 可是,人家我田恬和小甜甜可是八竿子打不着半点关系。 本姑娘身高一七O,体重四十八,正面看是一片竹,侧面看是一扁竹,和卡通里那个满脸雀斑、圆滚滚的金发小甜妞根本没半点相像! 要说有什么地方是我赢过她的话,大概就是皮肤了吧!从小到大,我可是连半颗痘子都没长过的“每天只睡一小时”那个晶莹剔透的广告实在应该来找我拍才是。 第二,我妈除了我就没别的女儿,也没别的儿子,再来她不喜欢狗不喜欢猫不喜欢养鸟养乌龟养蜥-,所以我是她唯一宝贝心肝兼非常有趣的玩具。 撇开母女关系不说,假如我只是个陌生人的话,我铁定绝对百分之三百会认为我妈有虐待狂,而且以欺负女儿为生平最大乐事。 我妈的嗓门不大,一点都不大,真的。 住在“宁静社区”中,她的声音格外具有扩散力,让人想不听都不行。 在巷口听到她在巷尾说话没啥稀奇,大概在叨念我昨天晚上又踢了被着了凉之类的小琐事,没啥好大惊小敝。 如果在三条街外仍听得见她的声音,那表示她当天心情不错,也许是我拿了个什么小考成绩单回家,分数刚刚好给它爬过及格边缘。 如果不幸,隔了五条街还听得见她吼声的话,那很可能是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在手肘或是膝盖割了道口子之类的。 总之,街头巷尾,无不以我妈的嗓门来推测我家发生的各种状况,久了,各门各户竟也成了铁口直断,只差没出来摆摊子算命。 最糗的一次,是十二岁那年,月事初次来潮,我偷偷拿着沾了血的底裤,想独自一人清洗湮灭证据时,不巧被我老妈看到了。 而我那神经大条的宝贝老妈,完全没想到我是“那个”来了,还以为我严重内出血咧! “血!好多血!”她当场吓得花容失色,-着额头一副快昏倒的模样,扯直喉咙尖叫:“孩子的爹快来啊!咱们的甜甜流了好多血!快叫救护车啊!”噢,当时真想死!平常受个小伤就搞得鸡犬不宁,那次更是弄得整邻整里的人都探出头来,交相询问田家又出了什么奇事。 等街坊邻居知道田家大小姐终于“转大人”了,便纷纷送来一箱又一箱的贺礼,堆在我家像山一样高。 我的成人礼,就在人尽皆知的情况下,开了个轰轰烈烈,妈咪后来是逢人就说,我本人则羞愧欲死,走在路上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想起这些往事,每每让我欲哭无泪,mama虽是爱我的,但爱之适足以害之,这点她怎么样也不会懂得。 她以独裁的方式来爱唯一的女儿,全然不管我接受还是不接受。 “恬恬,恬恬,哟呼,我买了早餐给-!快下来!” 听见这个声音,我原本就疼的头开始剧烈疼痛起来。 为什么我连重感冒得头昏脑胀的时候,都没法摆脱这家伙的sao扰呢? 这位大呼小叫、乱没礼貌的小子是谁?正是上陶下斯,陶斯是也。 我可没胡扯,这位状似流氓的少年的确是我的青梅竹马陶斯。 什么?有陶斯怎不见安东尼?哈,的确有一个叫“安东尼”的家伙,正好也是我的青梅竹马。幸好安东尼今天没来,不然我真会被这两人搞疯! 陶家和安家的两位大少爷,生来好像就是要克我似的,从来不肯让我平静过日子。有时我会乱想,或许前世得罪这两个混世魔王,今生他们才这样纠缠,我的人生之所以悲惨至斯,这两人定得负起大多数责任。 刷啦一声房间的窗帘忽然被拉得大开,阳光晒上我不愿张开的眼脸。 我往被窝里缩了缩,假装刚刚什么事都没发生,睡着的人是什么也听不到的,听不到听不到听不到… “陶斯啊,我看你今天自个儿先走吧!咱们家甜甜身体不舒服歇个它一天,你得记得替咱们家甜甜跟老师说上一声,啊?” mama的京片子又滑又溜地从我房间的窗户往下窜,传到那倚门而望的少年耳中后,再快速地蔓延整条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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