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半(孤岛、上海往事)_第三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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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第4/5页)

凉,好像那条蛇从我的身上游了过去。

    小金宝歪了下巴让马脸女佣抱走玻璃缸,走上来摸了摸我的头。我把注意力全部放到了舌头上。我用牙咬住了舌尖,对舌头说:"你可要乖,在我这儿别乱动,乱说。"

    小金宝突然对我好些了。这让我很意外。我弄不懂究竟因为什么。她甚至上街买毛线这样的事也让我陪她了。她买回了一盒子英国毛线,米色,摸在手里毛茸茸的,两只指头一捏就没了,松开指头它们又恢复了原样。小金宝买完毛线情绪特别地好,还主动让我摸了一把,问我说:"好不好?"我想了想,连忙说"好"。

    午后小金宝打毛线的兴趣说来就来了,她让我坐在她的对面,胳膊做成一张架子,帮她绕线团。小金宝绕到第三只线团时门外响起了刹车声,小金宝有些意外地抬起头,进门的却是给老爷开车的瘦猴。瘦猴走到小金宝的面前,叫过一声小姐,一双眼只管对我张罗。瘦猴对我说:"臭蛋,老爷叫你。"我有些恍惚,没有听明白他的话。小金宝放下米色英国毛线团,疑疑惑惑地说:"叫他做什么?老爷怎么会叫他?"瘦猴说:"回小姐话,我不知道,老爷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小金宝望着我,突然笑起来,说:"怎么又傻了,老爷叫你,还不快去!"我望着她的笑脸,怎么看她也不像小金宝。这女人真是好本事,刚刚是眼镜蛇,掉过屁股就是大jiejie了。

    我做梦也想不到老爷会让我坐他的小汽车。老爷的汽车在下午开进了四马路,四马路热闹非凡,两边的建筑装潢呈现出中西迥异的矛盾格局。车子开得很慢,小广寒、也是楼、鸿运楼、中和馆、一品春、青莲阁以轿车的速度次第往后退却,各式人等在路两侧闲逛,西装革履的洋场阔少与身穿黑亮烤绸短衫的帮闲占了多数。老爷的车在"聚丰园"门前停住,我从汽车的反光镜里看见老爷正对着自己微笑。老爷说:"臭蛋,四马路可是个好地方,要吃有吃,要玩有玩。"

    下午三点钟正是餐馆的闲时。聚丰园的二楼上冷冷清清,干净漂亮的二楼客厅只有两三个闲人在喝闲酒。老爷上了楼,四处张了眼看,窗前一个三十五六岁的客人端坐在圆桌前。他坐在室内,却戴了副墨镜,正对着窗下四处打量。我注意到他的面前只放了一碟花生米,一壶酒,一只酒盅。老爷缓缓向那人走过去,那人看见老爷过去,把老爷上下打量了一眼,拿起筷子横放在酒盅和盘子之间。

    跑堂的伙计走上来,对老爷鞠过躬,弯了腰说:"先生要点什么?"

    老爷指了指墨镜面前,说:"跟他一样。"

    伙计转过身后老爷抱起了拳头,往后退了一步,说:"老大是门槛中人?"

    墨镜回过头,摘下了眼镜,起身离了坐位,拱起手说:

    "不敢沾祖师爷灵光。"

    我发现墨镜摘下眼镜后是一个白白净净的人,两只眼睛很小,很长,长长的一条缝。

    老爷和墨镜相向而坐,坐下后老爷发话说:

    "帮是哪一帮?"

    墨镜说:"江淮四帮。"

    "贵前人领哪一个字?"

    "父在外,徒不敢言师——敝家先师头顶二十路香,手烧二十一路香,讳一个'铁'字。老大领哪一个字?"

    "头顶念一世,身背念二世,脚踏念三世。"

    老爷和墨镜便再次拱手,一同会心一笑。

    "兄弟找上门,是寻口霸、开桃源还是开条子劈堂?"墨镜说。

    伙计上来放下酒菜,老爷阴森森地盯着墨镜,好半天说出两个字:

    "劈堂。"

    "野猫头还是钻地鼠?"

    老爷说:"野猫头。"

    "几条地龙?"

    老爷伸出三根指头。

    墨镜笑笑,摇摇头,说:"长价了,这个价只够卸两条腿。"

    老爷夹住一只大拇指,把食指也放出去了。

    "我要全打开。"

    "老兄口子太大。"老爷的脸上有点不高兴。

    "兄弟我靠这个吃饭,向来万无一失。"

    老爷没吱声,半晌把指头伸到酒杯里去,眼睛看着四周,在案板上写下一行字。老爷从口袋里掏出一面小镜子,镜面对着对面的墨镜。老爷把镜子从面前的一行字上匀速拉过去。墨镜看着镜子,读通了,轻轻点头。老爷把镜子收进袋中,端起酒把那行字浇了,呼出一口气,神情松动了些。老爷拱起手,说:"我和贵前人有过一面,照这边的码头规矩,兄弟今晚为老兄接风。"

    墨镜当天晚上死在逍遥城里谁也没有料到。宋约翰这件事干得真是漂亮。这么多年了,墨镜死的样子我还记得。宋约翰怎么会让一个职业杀手去做余胖子?怎么也不会。他要是那么傻他哪里还配叫宋约翰?他等着"虎头帮"的人自己去做余胖子,然后把事情挑大,职业杀手那么利索,余胖子死得又有什么意思,宋约翰不会让他死得那么干净,死得那么快。余胖子他还用得着,余胖子早早下土了,他一个人哪里能和姓唐的。墨镜真是个冤鬼,给虎头帮请来了,又让虎头帮给做了。他做梦也想不到"虎头帮"里头会出这样的事。

    墨镜进逍遥城已经很晚了,可能是在接风晚宴过后。宋约翰和郑大个子陪着他。两个主人的脸上都有些酒意,但墨镜没有喝,我在后来的岁月里见到过数位职业杀手,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滴酒不沾。

    照道理墨镜是不该在这种时候到逍遥城里来的。宋约翰能把他弄过来真的不容易。墨镜的身份一直没有显露,真正知道他该做什么的其实只有老爷和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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