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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的两章 (第4/12页)
很短,好像一条狭长的刷子,瘦得皮包骨头,还是森林野兽的本色。在它认识于苏斯,替他拉车子以前,一夜能轻而易举地跑上四十法里。于苏斯是在丛林里一条潺潺的小溪旁边碰见它的,看见它捉起虾来那么持重机灵,颇为器重,认为这是一条真正的纯种戈派拉狼,这种狼也叫食蟹狗。 ①非洲一种哺乳类食rou动物。 于苏斯觉得奥莫拉车子比驴子好。他不喜欢驴子拉他的小屋,他认为驴子不应该干这种小事。而且他还注意到,每次哲学家胡说八道,驴子——人类不大了解的这位四脚思想家总是不安地竖起耳朵。从生活上说,我们,我们的思想,再加上一匹驴子,那么驴子就是第三者,有第三者存在总是一件受拘束的事情。于苏斯觉得跟奥莫交朋友比狗好,因为跟狼交上了朋友是一件稀罕的事情。 怪不得于苏斯有了奥莫就心满意足了。奥莫不但是于苏斯的伙伴,而且还是于苏斯第二。于苏斯常常拍着这条狼的骨瘦如柴的肋骨说:“我找到第二个我了!” 他又说:“我死了以后,谁要想知道我的为人,只要研究研究奥莫就行了。它是我撇在世上的于苏斯第二。” 英国的法律对森林里的野兽是不大客气的,它准会找这条狼的麻烦,指责它竟敢那么肆无忌惮,随随便便在大街上走过;可是奥莫可以引用爱德华四世颁布的关于“仆役”的法令来保护自己。“仆役可以跟随主人自由行动。”除此以外,法律现在对于狼已经有点放松了,因为在斯图亚特王朝最近几位君主的宫廷里,贵妇们中间都流行着一种风气:不玩狗,而玩起“小柯萨柯”狼来了,这种狼也叫“孙底弗”狼,跟猫差不多大小,是花了很多钱从亚洲运来的。 于苏斯把自己的本事教给奥莫一部分,他教它怎样用后腿站起来,怎样把愤怒变成忧郁,怎样把狼嗥变成低吼等等;另一方面,狼也把它会的东西教给了于苏斯,它教他怎样在露天里生活,怎样不吃面包,不烤火,宁愿在树林里挨饿也不在宫廷里当奴隶。 这部篷车,也就是说这部有四个轮子的小屋,走了许多的路程,可是从来没离开英格兰和苏格兰,车子上有一根狼拉车用的车辕和人用的一根横木。横木是在遇到坏路的时候用的。车子虽然是用薄木板做的,好像一架鸽子棚,可是很结实。前面有一扇玻璃门,还有一个小阳台,阳台好像一座小讲台,这是演说用的。后面有一扇格子门,下面有铰链,门后钉了三级踏板,打开门就可以从踏板上走进小屋里去,晚上把门闩好,再用锁锁上。雨和雪落在车上,年深日久,车上的漆已经看不出什么颜色了,季节的变换,对篷车来说,跟大臣遇到改朝换代一样。从外面看过去,车子前面有一块好像木匾似的东西,白底上面本来写着几行黑字,现在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了:黄金的体积每年要磨去一千四百分之一。这就是所谓“损耗”因此 全世界流通的十四亿金子每年要损耗一百万。这一百万黄金化作灰尘,飞 扬飘荡,变成轻得能够吸入呼出的原子,这种吸入剂象重担一样,压在良 心上,跟灵魂起了化学作用,使富人变得傲慢,穷人变得凶狠。 幸亏匾上题的这几行字已经被雨水和上天的美意给擦掉了,看不清楚了,因为这段关于吸入黄金尘的哲言,似隐似露,大概不会讨好州长、市长和其他吃法律饭的大人先生们。在那些日子里,英国的法律一步也不放松。平头小百姓一不小心就变成了罪犯。官吏残忍凶狠,由来已久。宗教法庭里的法官多得数不清。杰弗理①可谓后继有人了。 ①杰弗理(1648—1689),在查理二世及詹姆士二世时代曾任英国首相,以残忍著称。 3 篷车里面另外有两处题铭。在石灰水刷过的箱板上,用墨水写着下面这段话:应该知道的事情:英国的贵族男爵,头戴六颗珍珠的帽子。 子爵以上应该戴冕。 子爵所戴的珠冕,珍珠的数目并不限制。伯爵所戴之冕,珍珠应缀在 冕顶,中间饰莓叶,毒叶应在珍珠之下。侯爵所戴之冕,珍珠应与毒叶并 列。普通公爵戴花形冕,无珠饰。皇族公爵戴十字冠,饰以百合花。威尔 士亲王所戴之冠与国王同,唯中间应留一缝。 公爵是“最高最有权威的亲王”侯爵与伯爵是“最尊贵最有权威的 老爷”子爵是“尊贵的有权威的老爷”男爵是“真正的老爷” 对公爵应称“殿下”对其他爵士应称“阁下” 爵士的人身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贵族院与法院(concilium et curia)悉由爵士组成,掌理立法与司 法事宜。 “最可敬的①”比“可 ①原文是英文摸st honourable,系对侯爵或巴斯爵士的尊称。 敬的①”地位高。 ①原文是英文right honourable,系对伯爵以下的贵族的尊称。 对爵士称老爷,是“正统的老爷”对没有爵位的贵族称老爷,只是 尊称;只有爵士才是老爷。 对国王与法院,爵士不须起誓,只说“凭我的人格”就够了。 众议员自人民中选出,众议员被传到贵族院时,应脱帽,态度谦恭,爵士不应脱帽。 众议院如有议案交贵族院,应由众议员四十人送去,交议案时应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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