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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二 (第4/4页)
的会是一生。没想到短短几个月,换来的确实撕心裂肺般的背叛。 再没有一种痛楚,比那样的结局更令人绝望。 最后她绝望了,一直说:“萧勇,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吧!” 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有多痛,像把一颗心生生剜出来,只有他知道,那到底有多痛。 而他竟然思念她,哪怕再痛,他却一直思念她。 他把砸坏的表送到香港去修,可是他却已经没有了她。 五年,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五年他是怎么过来的。然而现在她却回来了,那样平静地告诉他—— 他们有一个女儿,而她,将活不过三个月。 五年,他用了五年把相似煎熬成仇恨,他从来没有这样恨过一个人,恨得如此彻底如此强烈,恨得几乎想要将她挫骨扬灰。是不是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完全忘记她? 可是,她连他恨她的时间也不肯给他。 她就这样回来,问他:“重新再爱我一次好不好?只在这三个月,可以吗?” 重新再爱她一次? 他办不到。 因为他从来没有停止过爱她,第一次都还没有结束,他怎么能够重新再来一次? 小美觉得非常幸福,自从爸爸回来后,mama就不送她去幼儿园了,而是每天喝爸爸一起带着她,去游乐园、动物园、海洋世界…去吃快餐、看马戏、看木偶戏…一家三口形影不离,恨不得连一秒钟都不分开。 有几个晚上她偶尔醒来,还看到mama坐在椅子上,就那样看着自己。 而爸爸站在椅子后,默默地看着mama。 小美前不久刚学会一个词:补偿。 小美觉得,爸爸实在补偿自己。 他离开得太久,一直没有回来,所以他想补偿自己。 可是他的眼睛总是离不开mama,仿佛如果一秒钟看不到她,他就会再也见不到她似的。 小美在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其实之前她一直担心,担心爸爸mama是离婚了。同班的何小雷的爸爸mama就离婚了,何小雷的mama骗何小雷说,他爸爸去出差去了,其实他们是离婚了。 幸好没有,幸好爸爸回来了,而且这样疼她。 虽然爸爸的样子看起来凶凶的,其实他很喜欢她,因为有一次他在楼下大发雷霆,身边的一堆人都吓得屏息静气,她跑下楼去叫道:“爸爸!” 爸爸转过脸来冲她笑,那帮人看到爸爸突然这么一笑,简直像见到鬼一般,然后一块儿齐刷刷地盯着她,仿佛他们盯着的是个小怪物吧。 她只想翻白眼,难道这群人从来没有见过爸爸笑? 黄毛叔叔有一次跟她讲:“你爸爸对你最温柔。” 于是,她又xue道一个词:温柔。 其实爸爸对mama才是最温柔,爸爸跟mama说话的时候,似乎连大气都不敢喘,总是小心翼翼地慢慢跟她说。 那是因为mama身体不好。 不知道为什么mama的身体最近总是不好,但mama又不肯到医院去,最后家里就变得跟病房一样了,天天有医生来给mama看病,还有护士来给mama打针。打完针mama就会吐,她就灰再也吃不下什么东西。 而犯疼的时候mama就会在床上翻来覆去,爸爸就会紧紧抓着她的手仿佛只有这样才能给她力气。 mama变得很瘦很瘦,最后她连针都不肯打了,她说:“算了,萧勇,让我过两天好日子,好不好?” 每次mama叫爸爸名字,跟他说话,爸爸就一定肯答应mama。 那天爸爸也答应了mama。 mama吃了药终于睡着了,爸爸走下楼来,小美看到他走到窗子前点着烟,却没有抽,他在流泪。 她以为自己看错了。 爸爸那样威风凛凛,连铁塔般的王叔叔被他眼风一扫,都会乖乖地低下头,他怎么可能流眼泪? 可她就是看到了,爸爸虽然没有出声,可眼泪就那样落下来,淌得满脸都是。 她没有走上前去,她知道肯定是mama的病严重了,不然爸爸为什么会哭? 她天天呆在mama的病床前,连睡觉时间到了都不肯离开,她终于明白爸爸为什么总是看着mama,因为没过一秒钟,爸爸能看见mama的时间就少了一秒钟。 她没有哭,她很乖,mama生病了很痛,她不能哭,不如mama会觉得更痛。 天气渐渐热气来,mama一天比一天虚弱,最后她连床都起步来了。 这天mama的精神好一点,爸爸抱着她下楼去庭院里。 樱花早已经谢了,树上长满绿右优的晔滋,爸爸将mama放在树下的藤椅上坐着,mama想喝桔子汁,爸爸没有叫佣人,而是自己进屋去拿了。 mama叫小美过去,摸摸她的脸,还对她笑了笑,跟她说:“乖,mama说一句话,你要记得,好不好?” 小美重重点头,不管mama叫她做什么,她一定都会记得。 “今天晚上…”mama似乎有点累,声音也很小“小美,记得叫你爸爸一定要吃饭。” 她以为是什么要紧事,原来mama只叮嘱她这件事:“mama,你放心吧,我记得。” 爸爸端了一杯桔子汁出来,一点点喂mama喝。 小美坐在草地上看着爸爸mama,爸爸低声同mama说话,mama一直在笑,他们两个真幸福。 有蝴蝶从小美眼前飞过来,她都没有起身去捉。 那天没有任何人来,只有他们一家三口,坐在那里,从早晨到中午,然后再到黄昏。 mama最后睡着了,爸爸还是抱着她,一动没有动。 小美觉得肚子好饿,可是没有出声,乖乖坐在原地,一直到天黑透了,她想起mama的话。 于是她走到爸爸面前,他还是一动没有动,她轻轻拉着他的衣袖:“爸爸,mama叫你今天晚上,一定要吃饭。” 他只读过中专,但五年前她离开时,曾经有本书留在那里,书签上印着一首诗。 她没有别的东西留给他,五年里,那本书他看了又看,包括那枚书签,上头的每个字他都记得滚瓜烂熟: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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