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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3/3页)
!现在她该怎么办? 继缕跪在地上膜拜对方的“伟大?”还是抓住对方的牛仔裤像壁虎一样往上爬?或者干脆坐到地上,先学蚯蚓一样爬到柜抬边,再扶著柜抬站起来? 但是大姊或二姊都还没有教过她,在这种时候究竟应该如何爬才能爬得优雅一点呀! 鸣呜呜…大姊、二姊、三姊,我恨你们! 正当她不知该如何是好之际,蓦然两只手探下来稳稳地撑住她腋下,再除徐将她往上提,待她站稳了,对方才放开手。 她根本不敢看对方,只像只小猫似的喵了一声“谢谢!”然后在此起彼落的窃笑声中狼狈地逃出去了。 临出自动门前,她听到一个小表叫道:“我的球!” 死小孩,待会儿她一定要回来掐死他! 正常来讲,一般女孩子碰上这种事,就算里头有一百个人在等她,她也不敢再踏回去一步,宁愿等对方不耐烦地下来找她,而且,起码在十年之内都不敢再接近这家店一百公尺范围之内了。 可是晓笛不是一般女孩子,某些地方她就跟大部分男孩子一样──耐心不足、脸皮超厚,当她自尴尬的最高顶点镇定下来之后,便决定要硬起头皮直接进去二楼叫庄月静下来,两人另外换个地方聊聊近况去。 这,就是悲剧的开始! 她才刚爬上二楼,便瞧见庄月静正在和另外两个女孩子大吵特吵,她马上忘了一切冲过去助阵──虽然她根本不知道她们在吵些什么,眼见战况愈演愈烈,店长也赶紧冒出来充当和事佬劝架。 然而,吵著吵著,显然理亏的对方眼见即将吵输这一仗,在万般不甘心之下,毅然决定要遵循小人动手不动口的至理名言,以便赢得这一场纯属女人的战争。 她蓦然出手猛推晓笛一把。 要是在平常时候,晓笛根本不会在乎这种小CASE,看是来几百只手再加千只脚她都不怕,可是现在她穿的是窄裙,穿的是高跟鞋,一个不留神就被推得往后踉跄两步跌坐在某人的大腿上,就在那一瞬间── 惨剧发生了! 一道长又清脆响亮的裂帛声清清楚楚地传入附近所有人耳内,于是,四周围的人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来,店长呆住了,吵架的人也忘了吵架,推人的人更是一脸“捺A按呢”的表情,每个人都傻眼的盯住她,她则想当场自杀了事! 那件价格菲薄,坚实牢固,又能将她的健美身材完美地凸显出来的窄裙,终于如她所愿地壮烈成仁了,却好死不死地偏偏选在这种时候。 它到底跟她有什么仇啊? 几秒钟后,她耳际突然吹进一丝含著笑意的低语。 “我们好像很有缘啊!”晓笛呆了呆,当下明白,这会儿被她坐在大腿上的人正是刚刚楼下那位无辜的倒楣鬼,心下不禁更是尴尬无比。 我咧…她的运气怎么这么好?既中乐透又中对对乐! 所有的目光依然瞪著她,庄月静一脸无措,那两个和她们吵架的女孩子四条腿不落痕迹的悄悄往后退,其他人则是纯看“表演”──无论她怎么“表演”都很有看头。 如果可以的话,她真想把那些眼珠子统统挖出来热炒一盘麻辣龙眼,不过,这个可以等一下,现在最优先的问题是── 究竟是屁股春光外泄比较糗大,还是死赖在一个陌生男人身上打死不起来更丢脸? 正当她犹豫不决之际,蓦觉身后的人把一件运动外套的袖子拉到她身前在腰际绑了一个结,再替她拉好连动外套,遮住屁股清凉通风的地方,然后把一个百货公司的袋子放在她腿上。 “这是新买的休闲服,”热气又在她耳际吹拂。“裤子也许有一点长,我想卷两卷应该可以了。” 呜呜…得救了! “谢…谢谢。”又是一声小猫叫后,她马上窜逃至盥洗室里,待她换好那套又卷袖子又卷裤管的休闲服出来,庄月静正在门外等她。 “他呢?” “走了!” 举高运动外套“那这个怎么办?”她脱口问,旋即发现还有许多人觑著她偷笑不已,双颊不禁又热辣辣地赧了起来,连忙拉著庄月静仓皇逃向楼下,逃出麦当劳,逃往天涯海角。 这晚,邵家爆发了一场世纪大决战,邵晓笛指天画地发下毒咒,坚决这一生要以高跟鞋、窄裙为最大的仇敌,誓言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两方一碰面,便要彻底歼灭“敌人”杀它个腥风血雨、尸横遍野! 邵家三位姊姊头一回战至半途便丢盔弃甲遣使求和,毕竟害亲爱的meimei出糗到没脸见人的罪魁祸首正是她们三个,于是,两方终于签下和平协定。 一、鞋跟绝不超过三公分高。 二、所有的窄裙统统回收。 晓笛满意地回到房里,再次掏出自那件运动外套内袋里摸到的一封信,寄信人是谁看不懂,就跟他那件T恤上的字母一样,不是中文,也不是日文,连英文也不是,但是收信人却清清楚楚的一目了然── 孟樵先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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