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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多一份的幸福 (第2/3页)
显得美丽又有一分邪气,颇有调戏人的意味。 落年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嘴角却含着笑的走过去“恭喜我?” “恭喜你。”斯蒂芬白意外的没有任何反驳的道,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把束着头发的银红色缎带拉了下来,乌黑的发立即披散开来,衬得他的面容越发的白皙和尖俏。他把红色的缎带绑在她的手腕上“结婚礼物。” 银红色的发带在灯光下,闪烁着银红交替的光芒,美得炫目。 落年怔了下,心脏莫名一动,嘴角笑容忽的一深“谢谢。” 他顺势握住她的手,在她晶莹的指尖轻轻的吻了下,浅灰色的眼眸意味不明的看着她,道:“你会很幸福。” 微显冰凉的吻,让落年心脏又是一颤“是的,我会很幸福。” 斯蒂芬白对她有感觉,或许只是喜欢,因为他这样的男人,骄傲而太过不羁,落年没办法想象他爱上一个女人后的行为举止,又或者,这个男人是注定让别人深爱着他的,而非他去爱人。 夜色已深,人们却依旧热闹的舍不得离去,饶是这样的酒量的落年都被灌得双颊通红险些醉的睡过去,也不知道是谁把她喝红酒喝不醉的消息给泄露了出去,所以每个人都是高度数的白酒在灌她,也难怪她会撑不下去了。 只是被送回房间后,落年虽然有些醉,但是意识却很清楚,怎么也睡不着,干脆走到阳台外吹风,今天天气特别好,明天天气也将特别好,因为那风是如此温柔,夜空是如此明亮动人,星星满布,月光皎白。 手腕上的触感有些陌生,她不喜欢在手上脖子上戴什么饰品,她伸手把银红色的缎带取下来,却在背面看到了字。 写得十分漂亮却很霸气的一排英文,翻译过来是这样的——如果只是喜欢,何必将就? 落年怔住了,随后嘴角一弯,笑开了。 这个男人,果然很骄傲。 如果只是“喜欢”这种程度,他何必要将就着跟别人共同拥有?所以他今天很乖,没有做出任何捣乱的事情,这家伙如此骄傲,却叫人喜欢的不行呢。 在爱情上面,确实不该将就,他总会遇上一个他不觉得将就的人的。 … 时日匆匆,眨眼间便已经半年过去了,半年的时间里发生了不少的事情,比如马克和易金晶结婚了,比如凯文带着他儿子和破蛋离开了巴洛克王国,比如玛拉和阿木终于生下了第一个可爱的小宝贝,比如落年的第一座学校终于建成… 彼时,斯蒂芬白已经独自一人跑去未知的地方旅行,和落年没有电话没有信件,不曾有过联系。 再一次见到斯蒂芬白,是第二年白雪皑皑的冬天。 落年戴着毛茸茸的针织帽,围着毛茸茸的围巾,穿着厚厚的大衣,刚从藤一的黑石画廊出来,准备回家,不经意的看向马路穿行的对面,不其然的对上一双美丽的浅灰色眼眸,弯弯的,一如记忆中的动人。 他穿着白色的风衣,一头乌黑柔顺的发依旧长长的很飘逸,双手插在风衣兜里,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便引得男人女人们的失神观望,即使已经是而立之年,这个男人却依旧那样显得年轻和美丽,岁月似乎对他格外的宽容以及怜爱。 心脏传来熟悉的颤动,二十一岁的落年的眼中,倒映出美丽的男人修长美丽的身影,有什么在心中开了花,美丽而动人。 人生总有一段是那样轰轰烈烈的,或许是初恋与痛失,或许是亲情上的挫折,或者是事业上的飙升与倒塌,而他们无一例外,轰轰烈烈之后,渐渐的归于平淡,满足的人觉得淡然幸福,不满足的人觉得无趣而乏味。 落年这一生中无法忘怀的轰轰烈烈,是她挚爱的男人的逝去和与审判一族的斗争;斯蒂芬白则是三十岁以前的重口味变态至极的日子,那是一段用视觉刺激血液让它沸腾起来的日子。 落年主动走过去,在那双浅灰色的眼眸下伸出戴着毛茸茸的手套的爪子,笑容一如既往的可爱“好久不见。” 斯蒂芬白低着头看着她,伸手握住她软绵绵的爪子,忽的把她扯进怀中,没有说很想你,没有说好久不见,而是“那个位置是不是已经空出来了?” 那个位置,哪个位置? …是那个被真一一直都霸占着的“爱人”的位置啊。 得不到的总是最叫人难以忘怀的,真一在落年最爱他的时刻用最叫她无法忘记的方式离开,就像一个烙印,永远的烙在她的心中,霸占着别人如何也抢不走的位置,他是落年的挚爱,谁也无法取代,也是因此,他们才没有强求落年说“我爱你”,爱这个字于她,太过沉重,已经毫无保留的给了真一,那是他们打不败的情敌。 斯蒂芬白却不愿意将就,我喜欢你,你喜欢我,你不爱我,我不爱你,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将就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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