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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车客 (第4/4页)
要在月初,磷矿公司出纳处的窗口,总是排了长长的队伍,每一个轮到的人,挤出人群来时,总是手里抓了一大把钞票,脸上的笑容像草莓冰淇淋一样在阳光下溶化着。我们起初也是去领现钱,因为摸着真真实实的钞票,跟摸着银行的通知单,那份快慰是绝对不相同的,后来我们排队排厌了,才请公司把薪水付进银行里去。但是,所有的工人们,一定是要现钱,不会跟银行去打交道。邻近加纳利群岛来的班机,只要在月头上,一定会载来许多花枝招展的女人,大张旗鼓,做起生意来,这时候的小镇,正是铜钱响得叮叮当当如“酒店”影片里那首——“钱,钱,钱,钱…”的歌一样的好听的季节啊!那天晚上我去接荷西下夜班,车子到时,正看见荷西从公司的餐厅出来。“三毛,临时加班,明天清早才能回家,你回去吧!”“怎么早上不先讲,我已经来了。”我包紧了身上的厚毛衣,顺手把给荷西带去的外套交给他。“一条船卡住了,非弄它出来不可,要连夜工作,明天又有三条来装矿砂。”“好,那我走了!”我倒转车,把长距灯一开,就往回路走。沙漠那么大,每天跑个一百公里,真像散个小步一样简单。那是一个清朗的夜,月光照着像大海似的一座一座沙丘,它总使我联想起“超现实画派”那一幅幅如梦魅似神秘的画面,这种景象,在沙漠的夜晚里,真真是存在的啊!车灯照着寂静的路,偶尔对方会有一两辆来车,也有别人的车超过我的,我把油门加足了,放下车窗,往夜色里飞驰进去。到了距离镇上二十多里的地方,车灯突然照到一个在挥手的人,我本能的煞了车,跟这人还有一点距离就停住了,用车灯对着他照。突然在这个夜里,这么不相称的地方,看见路边站的竟是一个衣着鲜明艳丽的红发女人,真比看见了鬼还要震惊,我动也不动的坐着,细细的望着她,静默的钉在位子上。这个女人用手挡着强烈的车灯,穿着高跟鞋噼噼啪啪的往车子跑来,到了车边,一看见我,突然犹豫了,居然不要上车的样子。“什么事?”我偏着头问她。“没什么,嗯!您走吧!”“不是招手要搭车吧?”我再问。“不是,不是,我弄错了,谢谢!您走吧!谢谢啊!”我吓得马上丢下她走了,这个女鬼在挑人做替身哪,趁她后悔以前,我快跑吧!这一路逃下去,我才看见,沙地边,每隔一会儿,就有一个类似的卷发绿眼红嘴的女人要搭车,我那里敢停,拼命在夜色里奔逃着。冲了一阵,居然又出现个紫衣黄鞋的女人,笑眯眯的就挡在窄路中间,就算她不是人,我也不能把她压过去,只有老远慢慢的停了,用车灯照着她,按着喇叭请她让路。神秘的一群女人啊!她一样噼噼啪啪拖着鞋子,笑着往车子跑过来。“啊!”看见我,她轻呼了一声。“不是你要的,我是女人。”我笑望着她已经中年了的粉脸,这时,我自然明白了,这夜的公路上在搞什么,我们是在月初呢!“啊!对不起!”她很有礼的也笑起来了。我做了一个请她让开的手势,就把车缓缓的开动了。她向四周看了一下,突然又追着拍了一下我的车,我伸头去看她。“好吧!今天也差不多了,收工吧!你载我回镇上去好么?”“上来吧!”我无可奈何的说。“其实我是认识你的,你那天穿了沙哈拉威男人式样的白袍子在邮局寄信。”她爽朗的说。“对了,是我。”“我们每个月都坐飞机来这里,你知道吗?”“知道,只是以前不晓得你们在郊外做生意。”“没办法啦!镇上谁肯租房间给我们,‘娣娣酒店’那几间是不够用的啦!”“生意那么好?”我摇摇头笑了起来。“也只有月初,一过十号,钱不来了,我们也走啦!”倒是个坦白明朗的声音,里面没有遗憾。“你收多少钱一个人?”“四千,如果租‘娣娣’的房间过夜,八千。”八千块该是一百二十美元了,真是想不到那些辛苦的工人怎么舍得这样把血汗钱丢出去,我没料到她们那么贵。“男人都是傻瓜!”她靠在座位上大声嘲笑着,好似个志得意满的大大成功的女人。我不接嘴,加紧往镇上已经看得见的灯火驶去。“我的相好,也在磷矿公司做事!”“哦!”我漫应着。“你一定认识,他是电器部值夜班的工人。”“我不认识。”“就是他叫我来的,他说这里生意好,我以前只在加纳利群岛,那时候收入差多啦!”“你的相好叫你来这里,因为生意好?”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重复了一遍。”“我已经赚了三幢房子了!”她得意的张着手,欣赏着漆着紫色萤光的指甲。我被这个人无知的谈话,弄得一直想大笑,她说男人都是傻瓜,她自己赚进了三幢房子,还可怜巴巴的在沙地上接客,居然自以为好聪明。娼妓,在我眼前的这个女人身上,大概不是生计,也不是道德的问题,而是习惯麻木了吧!“其实,这里打扫宿舍的女工,也有两万块一个月可赚。”我不以为然的说了一句。“两万块?扫地,铺床,洗衣服,辛苦得半死,才两万块,谁要干!”她轻视的说。“我觉得你才真辛苦。”我慢慢的说。“哈!哈!”她开心的笑了起来。遇到这样的宝贝,总比看见一个流泪的妓女舒服些。在镇上,她诚恳的向我道谢,扭着身躯下车去,没走几步,就看见一个工人顺手在她屁股上用力拍了一巴掌,口里怪叫着,她嘴里不清不楚的笑骂着追上去回打那人,沉静的夜,居然突然像泼了nongnong的色彩一般俗艳的活泼起来。我一直到家了,看着书,还在想那个兴高采烈的妓女。这条荒野里唯一的柏油路,照样被我日复一日的来回驶着,它乍看上去,好似死寂一片,没有生命,没有哀乐。其实它跟这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一条街,一条窄弄,一弯溪流一样,载着它的过客和故事,来来往往的度着缓慢流动的年年月月。我在这条路上遇到的人和事,就跟每一个在街上走着的人举目所见的一样普通,说起来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也不值得记载下来,但是,佛说——“修百世才能同舟,修千世才能共枕”——那一只只与我握过的手,那一朵朵与我交换过的粲然微笑,那一句句平淡的对话,我如何能够像风吹拂过衣裙似的,把这些人淡淡的吹散,漠然的忘记?每一粒沙地里的石子,我尚且知道珍爱它,每一次日出和日落,我都舍不得忘怀,更何况,这一张张活生生的脸孔,我又如何能在回忆里抹去他们。其实,这样的解释都是多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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