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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08年3月8迷宫蛛宫蛛夜 (第10/13页)
了,但是,她还是恶狠狠地说: “我不穿!我在坐牢,我要买囚衣!给我去买囚衣!” 第一百货公司的女装柜台?这就是他想传给她的信息? 收到。陆老师! “这个人应该就是我的笔友。”陆劲说。 “为什么说是应该?你不确定?”简东平问道。 “事隔多年,我什么都不能确定。” “好吧,说说是怎么回事。”简东平转身从墙角拿了瓶矿泉水放在自己面前,像是准备看场三小时的电影。 陆劲相信等说完他想说的,这个人会帮他的,也许还乐此不疲。 “很多年前,我认识了一个自称叫钟明辉的人,他一直在跟我通信,诉说自己的苦闷和杀人狂想,在他的叙述中,他似乎杀了很多人,邻居、同学、老师、陌生人,只要他看不顺眼,他都会想尽办法置对方于死地。他认为自己天生就是个杀手,因为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怎么完成一场完美的谋杀,他说自己有耐心,有计划,也有魄力。他可以无声无息地消灭这个地球上任何一个让他讨厌的生物。他告诉我,他还曾经毒死过郊区动物园的猴子和长颈鹿。我想,如果他说的这些都是真的,那他的确是个出色的杀手,因为他至今逍遥法外。我就是一直在跟一个这样的人通信。”陆劲拧开矿泉水瓶,喝了一口。 “不瞒你说,我在无聊苦闷的时候,也总想着报复这个世界,我想杀了所有我看不顺眼的人,我想欣赏他们临死前痛苦的惨状和他们绝望无助的眼神,但是我看不顺眼的人实在太多了,杀不过来,而且,那时候我还年轻,杀气只藏在心里,还缺乏实施的勇气,所有这一切都只是胡思乱想而已。我跟他是从我高中时开始通信的,因为发现在这方面,我们很有共同语言,所以我们聊了很多。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可能是我最贴心的朋友了。” 简东平已经完全被他的开场白吸引住了。 “你见过他吗?”他问。 “没有,从没见过。”陆劲的眼前仿佛出现一个模糊的影子,戴宽宽的黑框眼镜,头发长而邋遢,穿旧夹克衫和洗得发白的裤子,嘴边总带着茫然的、傻瓜似的微笑,谁会注意这样的人,谁会喜欢这样的人?谁又会防备这样的人? “我们俩都知道我们谈的东西非常、非常地微妙,所以,我们事先约定不向对方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所在学校、职业等等。” “但我想你们建立这种彼此之间的信任也是需要时间的。在最初,难道你会跟一个不愿意透露自己真实情况的人通信?”简东平的眼睛熠熠发光。 “是啊,这方面我吃了点亏,我在杂志上登广告征笔友时用了我的真名,当时我很寂寞,只想找个人聊聊,我没想到要隐瞒自己的姓名,也没想到我们后来的交谈会涉及那么黑暗的领域,那完全是出乎我意料的。”陆劲喝了一口矿泉水,水有点凉,他的脑子里无缘无故出现了元元的脸,他赶紧用意念将这会令他脑袋发烧的虚幻形象从心里驱散,他继续说道: “所以他知道我是谁,知道我家的地址,也知道我在哪儿上学,但是我对他却一无所知,虽然有他的地址,但他后来很快改了邮政信箱。” “钟明辉这个名字也是假的?” “警方说,钟明辉三岁那年就死了。”陆劲一直觉得,这是“一号歹徒”的案子中最有趣的部分,他最开始有了越狱这个念头,就是因为听说了这件事。 “有意思有意思。说下去。”简东平兴趣盎然地催促道。 “我刚刚说了,他后来给了我个邮政信箱,我也没在意,反正他能收到就行。” “你们是怎么聊起来的?应该双方都有试探对方的阶段吧?” “对,当然有。他的第一封信,我还记得很清楚,他说他是个非常懒惰的人,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睡觉,而之所以喜欢睡觉,是因为他喜欢做梦,他说他喜欢把梦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记录下来。接着,他就在信里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了他的一个梦,那是一个屠杀野狗的梦,从放诱饵、用木棒打碎头骨、取出内脏、剥皮一直到吃掉狗的心脏,整个过程写得相当细致入微,相当地残忍血腥,但凡心理正常的人,都不会这么写,但凡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也写不了那么多。我想,他是在试探我。他的梦虽然让我觉得恶心,但我对他这个人却产生了兴趣。于是,我就回了他一封信。我告诉他,我也很喜欢做梦,我曾经做过一个梦,在那个梦里,我的狗丢了,后来发现它是被人杀了,还被敲碎了头骨,挖了心肝,我发誓要找到那个凶手,因为狗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在狗的尸体上发现了几根人的毛发,后来我就是凭借这些毛发找到了那个杀狗的人。你知道我接着怎么写?” “怎么写?” “我把他的信抄了一遍,只不过把被害人从野狗改成了杀狗的人。”陆劲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他记得在十几年前,他写完这封信时,也是这么笑的,现在想起来,他跟这个人的通信也许是那些年寂寞岁月里最刺激的游戏了。 “后来呢?”简东平的话把他拉回了现实。 “这个钟明辉很快给我回了信,他说他发现我们两个很投缘,他就想交我这样的朋友。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了笔友。” “这跟你的案子有什么关系?” “我们在通信的时候,谈过很多关于犯罪的设想。我不知道他说的事有多少是真的,但是我跟他说的大多是确有其事。我曾经跟他说过两个逃犯的故事。”陆劲确信简东平在认真听他讲,便说了下去。 “事情发生在我十八岁那年,那就是1987年,我那时候离开家,自己跑到山上出家去了。其实也算不上正式出家,只不过在寺庙里借住,我帮他们干活,种菜挑水什么的。作为报酬,他们让我吃住在那里。他们都很善良,觉得多个人也没关系。那时候我每天干完活,就漫山遍野地跑来跑去,写生,画画,胡思乱想,什么事都干。当然,我还是继续跟这个人在通信。”陆劲笑了笑说“对我来说,那些信里写的罪恶,完全是娱乐。” “也是一种发泄。”简东平道。 没错,不过没必要承认。 陆劲绕开了这个他不喜欢的词,说道:“我常常在山里跑来跑去。有一次,我收到我母亲的信,她说她很想来看我,想给我送点吃的来,可我不想见她。我跟她说过,时间到了,我自然会回去,但是她不听,还是来了。于是我就躲到山里去了,我想等她走后再回寺庙。那天下大雨,我躲在一个破庙里休息,这个庙以前也有出家人隐居,但因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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