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_章五十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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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五十六 (第6/13页)

今商人绝迹,五司茶空。请令汉中五州县仍输本色,每岁招商中五百引,可得马万一千九百馀匹。”部议,西宁、河、洮、岷、甘、庄狼六茶司共易马九千六百匹,著为令。天启时,增中马二千四百匹。

    明初严禁私贩,久而jianian弊日生。洎乎末造,商人正引之外,多给赏由票,使得私行。番人上驷尽入jianian商,茶司所市者乃其中下也。番得茶,叛服自由;而将吏又以私马窜番马,冒支上茶。茶法、马政、边防于是俱坏矣。

    其他产茶之地,南直隶常、卢、池、徽,浙江湖、严、衢、绍,江西南昌、饶州、南康、九江、吉安,湖广武昌、荆州、长沙、宝庆,四川成都、重庆、嘉定、夔、泸,商人中引则于应天、宜兴、杭州三批验所,徵茶课则于应天之江东瓜埠。自苏、常、镇、徽、广德及浙江、河南、广西、贵州皆徵钞,云南则徵银。

    其上供茶,天下贡额四千有奇,福建建宁所贡最为上品,有探春、先春、次春、紫笋及荐新等号。旧皆采而碾之,压以银板,为大小龙团。太祖以其劳民,罢造,惟令采茶芽以进,复上供户五百家。凡贡茶,第按额以供,不具载。

    译文

    煮海制盐的财利,历代都是官府掌管。

    太祖开初起兵,便设立盐法,置局设官,命令商人贩卖,取利二十分之一,以资助军队粮饷。

    随后加倍征收,采用胡深的意见,恢复开初的制度。

    丙午年,开始设置两淮盐官。

    昊元年设置两浙盐官。

    洪武初年,各产盐之地相继设官。

    都转运盐使司六个:一是两淮,一是两浙,一是长芦,一是山东,一是福建,一是河东。

    盐课提举司七个:一是广东,一是海北,一是四川,一是云南;云南提举司共有四个,称焉黑盐井,白盐井,安宁盐井,五井。

    又有陕酉重州盐课司一。

    两淮所辖分司有三个,一是泰州,一是淮安,一是通州;有批验所二侗,一是仪真,一是淮安;有盐场三十个,各盐课司一个。

    洪武时期,每年办大引盐三十五万二千余引。

    弘治时期,改办小引盐,数量加倍。

    万历时期相同。

    盐流通于直隶的应天、宁国、太平、扬州、凤阳、庐州、安庆、池州、淮安九府,滁、和二州,江西、湖广二布政司,河南之河南、汝宁、南阳三府以及陈州。

    正统年问,贵州也食用淮盐。

    成化十八年,湖广衡州、永州改为流通海北盐。

    正德二年,江西赣州、南安、吉安改为流通广东盐。

    运送边防,甘肃、延绥、宁夏、宣府、大同、辽东、固原、山西神池等堡。

    上供光禄寺、神宫监、内官监。

    每年纳入太仓余盐银六十万两。

    两浙所管辖分司四个,一是嘉兴,一是松江,一是宁绍,一是温台;批验所四个,一是杭州,一是绍兴,一是嘉兴,一是温州;盐场三十五个,各盐课司一个。

    洪武时期,每年办大引盐二十二万零四百余引。

    弘治时期,改办小引盐,数量加倍。

    万历时期相同。

    盥流通于浙江,直隶的松江、苏州、常州、镇江、徽州五府和庭德州,江西的广信府。

    输送边防,是甘肃、延绥、宁夏、固原、山西神池等堡。

    每年纳入太仓余盐银十四万雨。

    明朝初年,设置北平河问盐运司,后来改称河间长芦盐运司。

    所管辖有分司二个,一是沧州,一是青州;有批验所二个,一是长芦,一是小直沽;盐场二十四个,各盐课司一个。

    洪武时期,每年办大引盐六万三千一百余引。

    弘治时期,改换办小引盐十八万零八百余引。

    万历时期相同。

    盐流通于北直隶,河南的彰德、卫辉二府,输送边防,是宣府、大同、蓟州。

    上供郊庙百神祭祀、内府的饮食和供给百官有司。

    每年纳入太仓余盐银 二万两。

    LU束所管辖的分司有二个,一是胶莱,一是滨乐;批验所一个,口U做滦口;盐场十九个,各盐课司一个。

    洪武时期,每年办大引盐十四万三千三百余引。

    弘治时期,改换办小引盐,数量加倍。

    万历时期,九万六千一百余引。

    盐流通于山东,直隶徐、邳、宿三州,河南开封府,后来开封改为食用河东盐。

    输送边防,是辽东和山西神池等堡。

    每年纳入太仓余盐银五万两。

    福建所管辖的盐场有七个,各盐课司一个。

    洪武时期,每年办大引盐十万四千五百余引。

    弘治时期,增加七百余引。

    万历时期,减少一千引。

    其引称依山,称附海。

    依山引交纳货币税。

    附海引施行粮食实物税,神宗时期也改交货币税。

    盐流通于境内。

    每年交纳太仓银二万二千多两。

    迩束所管辖的解盐,开初在安邑设束场分司,成祖时期,在解州增设西场分司,不久又归并于柬场。

    正统六年又设置西场分司。

    弘治二年增设中场分司。

    洪武时期,每年办小引盐三十万四千引。

    弘治时期,增加八万引。

    万历年间,又增加二十万引。

    盐流通于陕西的西安、汉中、延安、凤翔四府,河南的归德、怀庆、河南、汝宁、南阳五府以及汝州,山西的平阳、潞安二府,泽、沁、辽三州。

    地方有两处出现的,盐可以同时流通。

    隆庆年问,延安改为食用灵州池盐。

    崇祯年间,凤翔、汉中二府也改为食用灵州盐。

    每年交纳太仓银四千余两,供给宣府镇和大同代府官员的俸禄粮,抵补山西人民的粮银,一共十九万两有余。

    陕西灵州有大小盐池,又有漳县盐井、西和盐井。

    洪武时期,每年办盐,西和十三万一千五百斤有余,漳县五十一万五千六百斤有余,灵州二百八十六万七千四百斤有余。

    弘治晴期相同。

    万历时期,三处共办盐一千二百五十三万七千六百余斤。

    盐流通于陕西的巩昌、临洮二府以及河州。

    每年解运宁夏、延绥、固原饷银三万六千多两。

    广东所管辖盐场十四个,海北所管辖盐场十五个,各有盐课司一个。

    洪武时期,每年办大引盐,广东四万六千八百余引,海北二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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