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_章四十九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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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四十九 (第8/13页)

五人有的三、四人,官秩正九品。

    每道铸印二枚,一枚交御史中长久留任的掌管,一枚收藏在内府,有事受印而出,事情完毕后交纳,印文称“绳愆纠缪”

    以秀才李原名、詹徽等为都御史,昊荃等为试监察御史。

    试御史,一年后寅授。

    又有理刑进士、理刑知县,理都察院刑狱,半年后实授。

    正德年间革除。

    十六年,升都察院为正三品,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左、右愈都御史各二人,正五品,经历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

    十七年,升都御史为正二品,副都御史正三品,衾都御史正四品,十二道监察御史正七品。

    二十三年,左副都御史袁泰说“各道印信篆文相同,顾虑有诈伪”,于是重新铸监察御史印刻“某道监察御史印”,其巡按印刻“巡按某处监察御史印”

    建文元年,改设都御史一人,革除食都御史。

    二年,改为御史府,设御史大夫,改十二道为左、右两院,只设御史二十八人。

    成祖恢复旧制。

    永乐元年,改北平道为北京道。

    十八年,废除北京道,增设贵州、云南、交肚三道。

    洪熙元年,称行在都察院,与六部等立。

    又定巡按在八月出巡。

    宣德十年,废除交趾道,开始定为十三道。

    正统年间,去“行在”字样。

    嘉靖年间,因为清屯,增加副都御史三人,不久罢除。

    隆庆年间,因为提督京营,增加右都御史三人,不久也罢除。

    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一员。

    太祖时,曾经设置京畿都漕运司,设漕运使。

    送茎元年,设置漕运使,正四品,知事,正八品,提控案牍,从九品,属官监运,正九品,都纲,省注。

    十四年罢除.永乐年问,设漕运总兵官,以平江伯陈管治理漕运。

    宣德年间,又派遣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员督察漕运。

    至景泰二年,因漕运中断,开始命令副都御史王兹总督,因而兼任巡抚淮、扬、庐、凤四府,徐、和、滁三州,治所在淮安。

    成化八年,分设巡抚、总漕各一员。

    九年,恢复旧制。

    正德十三年,又分别设置。

    十六年,又恢复旧制。

    嘉靖三十六年,因为倭寇警报,添设提督军务巡抚凤阳都御史。

    四十年,合并,改为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

    万历七年,加兼管河道。

    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

    嘉靖二十九年设置。

    在此之前,蓟、辽有敌情,间或派遣重要大臣巡枧,或称提督。

    到这时候因为边境敌患日益严重,开始设置总督,开建府署于密云,管辖顺天、保定、辽东三巡抚,兼管粮饷。

    万历九年,加兼管巡抚顺天等处。

    十一年恢复旧制。

    天启元年,设置辽东经略。

    经略的名称,开始于蔓历二十年宋应昌和后来的杨镐。

    到天启元年,又以内阁孙承宗督师经略山海关,称为枢辅。

    崇祯四年并入总督。

    十一年,又在保定增设总督。

    总督宣大、山西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

    正统元年,开始派遣愈都御史巡抚宣大。

    景泰二年,宣府、大同各设巡抚,派遣尚书石璞总管军务。

    成化、弘治年间,有敌情就派遣。

    正德八年设总制。

    嘉靖初年,兼管辖偏、保。

    二十九年,去掉偏、保,定设总督宣大、山西等处官衔。

    三十八年,命令为防备秋季敌人入侵而长驻宣府。

    四十三年,移驻怀来。

    隆庆四年,移驻阳和。

    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一员。

    弘治十年,火筛敌寇入侵,商议派遣重臣总督陕西 甘肃、延绥、宁夏军务,于是起用左都御史王越担任此职。

    十五年以后,时设时罢。

    到嘉靖四年,开始决定设置,起初称提督军务。

    七年,改称总制。

    十九年,避讳制字,改为总督,开建府署于固原,防备秋季敌人进攻驻守花马池。

    总督两广军务兼管粮饷带管盐法兼巡抚广东地方一员。

    永乐二年,派遣给事中雷填巡抚广西。

    十九年,派遣郭管、艾广巡抚广东。

    景泰三年,苗寇兴起,因为雨广应当协助支持,于是设置总督。

    成化元年,兼理巡抚事务,驻扎梧州。

    正德十四年,改总督为总制,不久改提督。

    嘉靖四十五年,另设广东巡抚,改提督为总督,祇兼理巡抚广西,驻扎肇庆。

    隆庆三年,又设广西巡抚,革除兼职。

    四年,革除广东巡抚,改为提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巡抚广东。

    万历三年,仍旧改为总督,加带管盐法。

    总督四川、陕西、河南、湖广等处军务一员。

    正德五年设置,不久罢除。

    嘉靖二十七年,因为苗地兵患,又设总督四川、湖广、贵州、云南等处军务。

    四十二年罢除。

    天启元年,因为土官奢崇明反叛,又设四川、湖广、云南、贵州、广西五省总督。

    四年,兼巡抚贵州。

    总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军务一员。

    嘉靖三十三年,因为倭寇侵犯杭州而设置。

    四十一年革除。

    总督陕西、山西、河南、湖广、四川五省军务一员。

    崇祯七年设置,有时兼七省。

    崇祯十二年后,都以内阁大臣督师。

    总督凤阳地方兼制河南、湖广军务一员。

    崇祯十四年设置。

    总督保定地方军务一员。

    崇祯十一年设置。

    总督河南、湖广军务兼巡抚河南一员。

    崇祯十六年设置。

    总督九江地方兼制江西、湖广军务一员。

    崇祯十六年设置。

    总理南直隶、河南、山东、湖广、四川军务一员。

    崇祯八年设置,以卢象升担任此职,与总督有时分关有时合并。

    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一员。

    永乐九年派遣尚书治理河道,从此后问或派遣侍郎、都御史。

    成化以后,开始称总督河道。

    正德四年,决定设都御史。

    嘉靖二十年,以都御史加授工部职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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