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_章五十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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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五十二 (第8/11页)

  祭日、祭月、耕藉、视牲等大祭典,便穿着飞鱼服,佩绣春J,侍从皇上左右。

    有盗贼jianian人,虽街巷荒野,秘密缉拿并时时巡查。

    凡是奉旨提审囚徒,甄别审察囚犯,复查案件,会同三个司法部门进行。

    五军官舍比试武艺,会同兵部到场视察。

    统领有十七个所。

    中、左、右、前、后五所,统领军士。

    五所分为銮舆、擎盖、扇手、旌节、镕幢、班剑、斧铁、戈戟、弓矢、驯马十司,各自统领将军校尉,以预备天子车驾使用。

    上中、上左、上右、上前、上后、中后六亲军所,分别主管将军、力士、军匠。

    驯象所,主管象奴养象,以供奉朝会陈列、驾辇、驮宝的事务。

    明代初年,设置拱卫司,品级正七品,管领校尉,隶属都督府。

    后来改为拱卫指挥使司,品级正三品。

    不久又改为都尉司。

    洪武三年,改焉亲军都尉府,管领左、右、中、前、后五卫军士,而设仪鸾司隶属于它。

    四年,确定仪鸾司马正五品,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

    十五年,废除仪鸾司,改设锦衣卫,品级从三品,它的下属有御椅等七员,都是正六品。

    设经历司,掌管收发公文;镇抚司,掌管本卫刑法,兼管军匠。

    十七年,改锦衣卫指挥使为正三品。

    二十年.因为掌管锦衣卫的人多非法凌辱虐待罪囚,于是焚毁刑具,交出关押的罪囚,送交刑部审理甄别,诏令内外案件都归三个司法部门审理,废除锦衣狱。

    成祖时恢复设置。

    不久增设北镇抚司,专门审理钦定案件。

    成化年间,刻官印授予,结案后可以专门呈报,不必通知锦衣卫,锦衣卫官员也不能干预。

    而以从前所设的为南镇抚司,专门管理军匠。

    旗手卫,本是旗手千户所,洪武十八年改设。

    掌管大驾金鼓、旗纛,率领力士随驾值宿护卫。

    校尉、力士,都抽选民间壮丁担任。

    校尉专门负责执举卤簿仪仗,及驾前宣召官员,差遣做事,隶属锦衣卫。

    力士专门负责金鼓、旗帜,随驾出入,及守卫四尸弓,隶属旗手卫。

    凡是每年祭祀旗头六纛的神灵,八月在坛,十二月在承天门外,都由卫官亲临办理,统领五个所。

    ,府军前卫,掌管统领幼军,轮流带刀值班侍卫。

    明代初年,有带刀舍人。

    洪武时,府军等卫都有习练武技的幼军。

    永乐十三年,为皇太孙特选幼军,设置府军前卫,设置官员,指挥使五人,指挥同知十人,指挥愈事二十人,卫镇抚十人,经历五人,统领二十五个所。

    金吾、羽林等十九卫,掌管守卫巡警,统领一百零二个所。

    腾壤等四卫,掌管率领力士值守皇宫、跟随皇帝车驾,统领三十二个所。

    南京守备一人,协同守备一人。

    南京以守备及参赞机务为要职。

    守备,以公、侯、伯爵充任,兼管中军都督府事务。

    协同守备,以侯、伯、都督充任,掌管五府事务。

    参赞机务,以南京兵部尚书兼任。

    官署在中府,掌管南京一切留守、防护的事务。

    永乐十九年,迁都北京,命令中府掌府事官员守备南京,节制南京各卫所。

    洪熙元年,开始任命内侍共同守备。

    景泰三年,增设协同守备一人。

    南京五军都督府,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愈事,不全设。

    它的掌印、余书,都以勋爵及三等都督担任。

    分别掌管南京卫所,上逵于南京兵部。

    凡是统领大教场以及长江上cao练守备等事,各府奉救命分别掌管。

    城门的钥匙,中府专门掌管。

    起初设城门郎,洪武十八年革除,把门禁锁钥匙铜牌交给中军都督府掌管。

    它的下属有经历、都事各一人。

    南京卫指挥使司,设官详见京卫,共有四十九个。

    分别隶属五都督府的有三十二个。

    为留守左卫、镂南卫、水军左卫,骁骑右卫、龙虎卫、龙虎左卫、英武卫、龙江右卫、沈阳左卫、沈阳右卫,隶属左府。

    留守右卫、虎贲右卫、水军右卫、武德卫、广武卫,隶属右府。

    留守中卫、神策卫、广洋卫、广天卫、和阳卫以及牧马千户所,隶属中府。

    留守前卫、龙江左卫、龙壤卫、飞熊卫、天策卫、豹韬卫、豹韬左卫,隶属前府。

    留守后卫、横海卫、鹰扬卫、兴武卫、江阴卫,隶属后府。

    又有亲军卫指挥使司十七个:为金吾前卫、金吾后卫、金吾左卫、金吾右卫、羽林左卫、羽林右卫、羽林前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后卫、虎贲左卫、锦衣卫、旗手卫、江淮卫、济州卫、孝陵卫。

    与左府所属十卫,右府所属五卫,前府所属七卫,后府所属五卫,一并听从中府节制。

    各卫领属所有一百一十八个。

    王府护卫指挥使司,设官如同京卫。

    王府仪卫司,仪卫正一人,正五品,仪卫副二人,从五品,典仗六人,正六品。

    仪卫,主管侍卫仪仗。

    护卫,主管防御意外突发事件,护卫王府官邸。

    有征调,便听从朝廷命令。

    明代初年,各王府设置护军府。

    洪武三年,设置仪卫司,各司设正、副各一人,品级视同正、副千户;司仗六人,品级视同百户。

    四年,改司仗为典仗。

    五年,设置亲王护卫指挥使司,每个王府设三个护卫,每个卫设左、右、前、后、中五所,每所设千户二人,百户十人。

    又设围子手二所,每所千户一人。

    九年,废除护军府。

    建文年间,改仪卫司焉仪仗司,增设吏目一人。

    成祖初年恢复旧制。

    总吴官、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无品级,无固定人数。

    总领镇守一个地区的为镇守,独自镇守一路的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的为守备,与主将同守一城的为协守。

    又有提督、提调、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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