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_31.五朔节之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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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五朔节之夜 (第2/3页)

一切似乎是,篝火旁边的人们玩兴太高,单单是欢笑和喊叫还嫌发泄得不够,所以务必要拿出猎枪来放几下才觉得满足。他们还在山顶的篝火旁往空中放了烟火。虽然那堆在高处的篝火已经非常大而且火势十分旺盛了,但是他们却想更让它增光添色,让那晴朗的夜空也分享一下他们的欢乐。

    男孩子慢慢地朝着湖岸走去。一阵阵的歌声随风飘来,传进了他的耳朵里。他身不由己地飞奔起来,他说什么也要去听听人们唱的歌。

    在雷特维克湾最里边有一个供蒸汽船停泊用的很长很长的码头,顺着湖岸伸展向前。有几个歌手站在码头的最边沿,他们悠扬的歌声传到了深夜宁静的湖面上。他们大概以为春之神也像大雁们那样在锡利延湖的严冰上呼呼大睡,所以他们引吭高歌,想用歌声把她唤醒过来。

    那几个歌手先唱了一曲《我知道北部高原有一个地方》,接着又唱到“在达拉那省有两条宽阔的河,到了夏天这里是多么美丽,土地和河流都乐呵呵”接着又唱《图纳进行曲》、《勇敢坚强的男子汉》,最后还唱了一支《世世代代都住在达拉那》。这些都是歌咏达拉那省本地风光和风土人情的乡土歌曲。码头上没有篝火,歌手们看不见远处的景物。但是他们乡土气息浓郁的歌声却把本省的湖光山色一一展现在他们面前,展示在所有听见他们歌声的听众眼前,比白天的景色更加明媚、更加可爱。他们似乎要以真诚来打动春之神的心:“你看,这么广阔的土地都在盼望你早点来到!难道你不想快点来帮帮我们?难道你还忍心让冬天继续对这样美丽的土地肆虐吗?”

    他们高声唱歌的时候,尼尔斯·豪格尔森便停住脚步,屏息凝神地站在那儿侧耳细听。歌声一停下来,他就赶紧往湖岸边走。港湾最靠里面的冰层已经解冻了,但是泥沙淤积得几乎同湖岸相连,这样他还是可以走过去,朝向湖堤上的一堆篝火悄悄靠拢。他蹑手蹑脚非常小心地走到近处,连坐在篝火旁边的人都能够看得清楚了,还能听清楚他们的讲话。起初他又犯了疑心病,不大信自己的眼睛,总是觉得自己看花了眼。他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有人是这样打扮的。女人们头上戴着黑色尖顶帽,身穿白色皮夹克,脖子上系着绣有玫瑰花的围巾,腰间系着绿色绸腰带,黑色长裙前襟打褶,还镶有白色、红色、绿色和黑色的滚边。男人们头戴扁平的圆形帽,蓝色的上衣镶有红色的滚边,下身是齐膝的黄色皮裤,裤腿塞在系着红色小绒球的袜带里。他不晓得是因为穿着打扮还是什么别的缘故,反正他觉得这里的人模样儿同其他地方不一样,看上去要鲜艳整齐得多。他听到他们在彼此交谈,他谛听了良久,可是连一句话都听不太懂。他忽然想起了mama在箱子里收藏着的那几身古色古香的、如今谁也不穿的衣服。说不定他碰巧见到了某个古老的种族,因为这类古老的种族里有的是在好几百年前活在这个世上的。

    可是这只是他脑海中的一闪念,很快就消失了。因为在他的眼前,的确是活生生的真人。他有这种想法也不奇怪,在锡利延湖居住的人无论在语言、服装和气质上都要比别的地方更多地保留了古老的传统。

    男孩子很快就注意到,他们是在追忆往昔。他们谈到自己在年轻的时候不得不走很远的路,到别的市镇上去干活,这才能挣回全家吃的面包。男孩子听了好几个人讲的亲身经历,但是深深印在他脑海里的是一个老年妇女的回忆。

    米尔·谢斯婷的回忆

    我父母亲在东毕尔卡有个小农庄,但是我们家兄弟姐妹太多,那一年又逢到荒年歉收。我在十六岁上就不得不离开家到外面去闯荡了。我们大约有二十来个年轻人结伴离开了雷特维克湾。1845年4月14日我第一次启程去斯德哥尔摩。我随身带的饭袋里装了几个圆面包、一块牛rou和一点点奶酪。随身带的路费总共只有二十四先令。我的皮行李袋里还放着另外一些食物和一身干活穿的衣服,我央求一个赶车的农夫提前把这个旅行袋带走了。

    这样,我们二十来个人就一起徒步走到法隆去。我们一天往往要走三十到四十公里,一直走到第七天上才走到了斯德哥尔摩。现在,姑娘们哪,只消乘上火车,舒舒服服地坐八、九个小时就可以到那里,那真是天壤之别啊。

    我们走进斯德哥尔摩的时候,城里人就大呼小喊起来“看哪,达拉那帮佣军团进城啦!”这句话喊得也对,因为鞋匠在我们的高跟鞋的鞋跟上钉了起码有十五个大钉子。我们走在铺着卵石的街上,听起来真像是整整一个团的士兵在列队前进。而且我们当中常常还有人扭了脚摔倒在地上,因为我们走不惯那样的街道。

    我们住进了南城的大浴场街上一个名叫“白马”的达拉那人的会馆。在那条街上还有莫拉省人的会馆,名叫“大王冠”我说,当时我非常急于出去干活挣钱,因为我从家里带出来的二十四个先令,只剩下十八个了。我们当中有个姑娘叫我到住在鸡市附近的骑兵上尉那里去问问有没有活儿干。我总算在那里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他的花园里掘土和种植花草。我每天可以挣到二十四个先令的工钱,吃的饭食是我自己带去的那些食品。我只买得起一点点东西,可是老爷家里那些小姑娘看到我带的饭食实在少得可怜,就跑到厨房里去给我要来吃的东西,这样我总算能够吃饱了。

    后来我又到诺尔其大街一位夫人家里去帮工,我在那里住得很糟糕,老鼠把我的帽子和围巾都拖走了,而且还把我的皮行李袋咬了个大洞,我不得不找来了一只破靴筒,用那上面的皮子来补缀。我在那一家干了两个星期就给打发回家了,身边只有省吃俭用留下的两枚银币。

    我回家路过雷克桑德,在一个名叫罗耐斯的村子里住了两三天。我记得村里人用连糠带皮的燕麦粉熬稀粥喝。他们没有别的东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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