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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像兄妹般亲密 (第3/5页)
,在亲眼看见过那样的生离死别后,还有什么是放不下的呢?如果说,季疏禾真的会是她和他之间永远存在的一枚针的话,那么,她相信,既然铁杵都可以磨成针,针又何尝不能够磨平? 即便是用自己的血rou去磨合它,也比失去针那一边的至爱之人要强! 所以—— “淡昔,我们…结婚吧!”她把这句话又重复了一次。第一次说出来时,是不安,而这一次,是坚定、确定以及肯定。 封淡昔眼中的震惊逐渐散去,然后眼睛轻弯,笑得如春风一样柔和“好。”他说着,搂住她站起来。分明是酷冷至寒的一月底,但在第一医院外的走道上,紧紧相拥的两个人,却迎来了他们彼此的——春天。 一个星期后,年年顺利出院。 当夜愚来送她时,病房里只有她一个人,临窗站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行李已经收拾完毕,放在床头。他环顾了一下四周,问道:“天天呢?”对于那个jiejie,他从来都是直呼其名,不肯真正叫jiejie。 不过就天天那种大大咧咧毫无架子的性格,很难令人对她产生尊敬之意思,也怪不得他没大没小。 “她去领车了。”年年的目光依旧落在窗外,嘴里虽然在回答他,但多少显得有些漫不经心。 “车?” “嗯。她曾被劫匪打劫,连钱带车一起劫走了。刚刚警察局给她打电话,说是找到车了,让她去认领。” 夜愚失笑“她还有过那种倒霉经历?”真难想象。但是,这会儿不是应该接年年出院吗?这才是首要大事,怎么反而去先领车了? “姐夫陪她一起走了。” “姐夫?” “封医生。他和jiejie要订婚了,你不知道吗?” 他倒是见过那个医生,当时就觉得他和天天在一起时的氛围怪怪的,原来竟是情人,哦不,现在应该称之为未婚夫了。 时间过得真快,初见天天那年,她不过是个大一新生,他也才年方十四,现在,轮到他成为大一新生,而她,就快要嫁人生子了。 想到这一点,他不禁有点感慨。这时年年慢慢地转过头,终于将目光对准他,说道:“所以,现在得麻烦你送我回家了。” 他怔了一下,这才领悟过来,为什么自他进病房以来,年年的表情就一直那么怪异。也就是说,杜天天是成心先去领车的,故意给他们创造两人独处的机会。 真不知道是该说她用心良苦的好,还是说她多管闲事的好。夜愚苦笑了一下,没让年年继续尴尬,连忙提起床上的行李说:“既然这样,还站着干吗?我们走吧。” 两人打车回家。 出租车上,年年也不说话。她在病中的时候,还能跟他有说有笑,这回病一好,又变回以前的样子,非常非常沉默,乌黑的大眼睛里,装满了别人无法探究的心事。 气氛不太好,他只好寻找话题:“我看了那本书了。” “嗯?” “《可爱的骨头》。” “哦。”年年垂着头,没什么表情。 “很感人。”他说“写作手法也很新颖,最重要的是,明明是在描写很悲伤的事情,但是却用很淡泊的口吻。看后,我觉得有那样一个天堂也不错。” 年年沉默了一会儿,回答:“你不觉得写得很假吗?”夜愚整个人一呆。 “用朋友的身体,与喜欢的男孩春风一度,不是很假吗?” 夜愚又是一呆。 年年望着车窗外不断倒退着的树木,淡淡说:“邻居的犯罪手法并不高明,但警察却一直侦察不到他头上,甚至在女孩的父亲都申明凶手就是邻居时,警察还不相信。还有,那个叫雷的男孩,女主角的初恋情人,在十年后还记得她,为她守身如玉,很假不是吗?像是言情 小说。中国都没有这样的男孩子,更何况性开放的美国。这本书,真假。” 夜愚万万没有想到,年年对那本书的评价竟如此不堪,他一直以为她是因为太喜爱那本书,所以才叫天天带到医院给她看的,并在极度虚弱时,仍念念不忘后面的剧情,没想到,她最后的结论竟只有两个字——“真假” 如此一来,自己刚才的夸赞反而显得不伦不类。 正在尴尬时,年年又说:“我如果死了,即使有那样的天堂,我也不会下来看你们的生活。” 夜愚的心跳了几下,不知为什么,从年年口中说出的“死”字,总是那么让人胆战心惊。 “因为如果你们生活得不幸福,我会很难过,为什么我这么爱的人却得不到幸福?但如果你们生活得很幸福,我会更难过,因为那样的幸福我不能一起参与。所以,我不喜欢西方神话所谓的天堂之说,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孟婆汤,一旦喝下,前尘俱往,这一世的人与事,就都将与我没有任何关系。”她的声音很平淡,平淡得听不出任何情绪。 然而,夜愚却觉得自己心脏的某个部位,在很深很深的地方,泛起一片隐隐的悲伤,他不知道该怎么接她的话,也不知道该转换其他什么话题,只能默默聆听。 “对不起,说这些无聊的话。”年年用这么一句结束了这个话题。 他却没有松口气的感觉,反而更加抑郁了。 这时,年年开了个新话题:“那个…” “嗯?什么?” “你上次带来的蘑菇汤,是谭允嘉做的吧。” 他的心又跳了几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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