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的阴谋_第一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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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第4/4页)

啄起来,把它转过去,又丢开。有的钻进草丛里叫做斑地锦草叶的白色胶乳粘在它们的羽毛上,让它们很难受。它们把头在石头上使劲地蹭,直到头顶的羽毛被磨光,接着又是太阳的炙烤。你看它们死得到处都是,那些秃顶的小地雀。

    下一代呢?

    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不过会像上次干旱那样,存活下来的是那些喙最深的鸟。一直要等到降雨量丰富的年份,你才会又突然间见到大量的窄喙地雀。

    奈杰尔模仿播音员的腔调说:达尔文野外实验室。过来看看自然选择每天创造的奇迹。它是怎样个过程?这位伟人是怎么说的?他微微地偏着头,好像是在回忆但他讲得那么流利,这些话肯定已烂熟于心了:每一天,每一个小时,都仔细地观察世界各地的最微细变化;弃绝那些不好的,保存和添益那些好的;悄无声息、不知不觉地,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机会,奇迹就在上演。

    休没理会他的做秀。威士忌酒使他热流涌动,人也变得宽容起来。他看着火堆对面的贝丝,但却看不清她的反应。

    不过达尔文并没有真正弄清楚,至少在这里时他没弄明白,不是吗?奈杰尔接着说。我的意思是说,他把所有的标本放到一起,把各个岛上捕捉的地雀放到同一个口袋里。要看他的地雀,他还得去求菲茨洛伊。

    没错,贝丝说。

    而且在《乘小猎犬号环球航行》中惟有一句话对其理论有过暗示。

    他们也这样说。

    哈,那你得把这归功于他了。他总算是弄明白了,虽然他只是轻描淡写地提到一句。奈杰尔抬头望着休。告诉我,他说,到底达尔文的什么东西让你如此感兴趣?

    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让休吃了一惊。

    怎样回答呢?要如何才能把自己内心的感受用语言表述出来呢?达尔文身上有太多东西让他崇拜了他的严谨有序,他对标本童真般的热忱,(想像一下吧,他竟然吹奏低音管来检验蚯蚓是否具有听觉!)他对事实的执著只用事实说话,为了追寻事实,他甘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但让他最为钦佩的是达尔文那思接万古的能力不是几个世纪,几千年,而是整个人类历史。他把时间往后不断推衍,倒过望远镜筒来审视曾经的浩劫。看着连绵的群山,他能想像出地壳的上升运动,尽管这种运动是如此的缓慢;在安第斯山脉上看到海洋生物化石时,他会想像上古之时这里曾埋葬这些生物的海底。能洞察如此古远的极其细微的历史演化,是何等的神奇!这正如伽利略之洞测天体的斗转星移。而要把自己置于这浩浩的时间长河中,承认自己生活在一个没有上帝的宇宙中,承认自己的虚无,又需何等的勇气!休觉得,这种虚无让他感到一种不可理喻的慰藉。

    我喜欢他宽广的历史视野,他最后回答说。

    奈杰尔转身问贝丝:你呢?

    休俯身向前听她怎么回答。贝丝喝了一大口威士忌,面无表情地说:

    我欣赏他来这些岛上和回去时都只带了一本书。

    哪本书?

    《失乐园》。他一面阅读此书,一面思索自己在这里所见到的事物,然后把二者糅到了一块儿。

    到底什么意思?

    他发现了伊甸园,他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实,这个世界就从此不同了。

    我明白了。他们发现自己赤身露体,就跑到树林中躲起来。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虽然这儿像乐园。

    那也未必,她说。几分钟后,她站起身来,跳舞一样朝上伸展双臂,然后往自己的帐篷走去,身体消失在了黑暗中。

    两个男人沉默了一会儿。一不说话,休又感到对方的在场给他造成的巨大压力。但他不一会儿又开口了。

    你知道,他头偏向刚才贝丝坐的地方说,听她那样谈达尔文很有意思。有人谣传她和他有些关联,可能几代人前吧。

    但她是美国人啊,休说。

    是的,是没什么根据,我也知道,只是谣传而已。有些人喜欢把这样的传奇故事往自己身上拉。但她的确是个传奇人物。

    哪方面?

    属于剑桥、伦敦、美国灵秀人物之列,人也够漂亮你自己也看到了吧;书不择类,阅历丰富;曾与一位优秀人物马丁威尔金森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他一路春风得意,在圣约翰的牛津大学学历史,科科第一,出身好,前途无量。不过他也有很多问题,性格抑郁;文笔好而且健谈,但心理不稳定,结果事业急转直下。他们离婚了。这事好一阵子都是人们谈论的焦点。

    你们俩认识多久了?

    哦,很长时间了。但是在他们离婚后才开始的。

    啊,这样说来你们是怎么说呢?一起双宿双飞了。

    怎么说呢?也是吧。

    我明白了。到这里来,你们又会急于另外找地方的。

    他们都静默了下来。沉默中,休感到喝酒后口齿越来越不清了,于是说了声对不起,站起身来。

    不用管火,他说。让它去没什么可烧的。朝帐篷走去时,他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笨拙的感觉。酒精真是妙不可言。他回转身,看着坐在树桩上的的奈杰尔粗黑的身形。

    顺便说一句,最好把靴子挂在帐篷杆上。别的没什么,但这里伊甸园,蝎子可不少。

    当他钻进睡袋时,他摸到了口袋里的信。什么鸟事。他打开手电筒,撕开信封。迎面的是熟悉的字迹,但他早已麻木了,没有读下去,也不想去理会父亲又一次对自己的失望。他父亲当然不会写那么多,但休却早已精于领会字里行间的含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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