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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狗屎与垃圾 (第3/6页)
脚: 呐!我是这样一掌,一劈,对着后头…嘿!” 骆铃气得粉脸都像在火上蒸腾着:“你这人!成事不足…” 哈森已快给他气晕过去了。 温文兀自在比手划脚,笑嘻嘻的说:“——我虽成事不足,但一向败事有余。”他刚才潜到高足和另一匪徒后面,一人一掌。然后又溜到辜剑同党身后,照板煮碗,一掌劈下去,见人应声而倒。他还觉得颇有成就感,没想到—— 给他劈倒的人,全起来了,且拿着枪(就只高足一人有枪)、指着骆铃和哈森的背后,温文的身前。 哈森几乎给气得气绝身亡:“你至少也要缴他们的械啊!”“缴械?”温文这才省起“怎么我没想到这个,电影里也有这种镜头呀!” “够了!”高足又喊了起来,并扬了扬手上枪,喝令: “你!有你!缴械的是你们!把枪扔掉!快!” 3、不准! 史斯和辜剑正等着他们扔枪。史斯那把火力强大的长枪虽留在车子里。但辜剑的枪仍躺在他脚下七八尺处。 他只要一窜身便可拾得。 局势已完全逆转: 这回是史斯、辜剑、高足等人全占了上风。 这都是因为温文: 他太大意之故! 有些人,一辈子都糊涂大意,但并不重要,因为他们的大意,无关重大,既影响不了别人,也伤害不了自己。 可是有些人却大意不得。 一旦大意,非死即伤,误人累己。 有些事也一样,绝不可掉以轻心。 有些事有些人。平时可以大意,但有些时候,却大意不得。 所以,大意造成的结果,是因时因事因人而异的。 温文一向大意。 他也糊涂。 ——有时候,糊涂也是一种福气,大意亦是一种自在。 一个人做人做事,老是战战兢兢,步步为营,那是件可悲的事。可是,而今,他的糊涂和大意却很累事。 极累事。 ——不仅累了他自己、也累了人。 辜剑笑了。 他笑着弯身。 去拾枪。 史斯也笑了。 他看着骆铃笑。 午夜,蔗田,火光…看到骆铃,使他想起三少凌辱甘铃那一幕。 他一面想着,一面想脱掉他的帽子;也许,这动作正是他过一会还要脱掉自己衣服的序曲。 哈森急极了。 他知道背后的歹徒不敢马上开枪之故。是因为自己和骆铃背向那人。但却面对者辜剑和史斯(还有温文),万一开枪失准,只怕史斯和辜剑也有中枪的可能。 只不过,史斯与辜剑拾得了枪,那就绝不会放过自己等人的。 ——要是可以放过,刚才就不会有引爆车上炸药的事了。 引爆,就是为了杀了;杀人,是为了灭口。 哈森极急。 但是没有办法。 世事通常就是这样; 你急的事,多因无法解决;如果可以解决,也就不必急了。 哈森现在只有干着急。 ——一个人知道自己命在旦夕,怎么不急! 要不是突然发生了两件事,哈森就绝对不必急了。 永远也不必再急了。 ——套用一句古龙式的对白:“死人是不会着急的。” 这徒然发生的两件事是: “砰!”“砰!”两枪。 值得注意的是: 两枪都发自不同的枪里,不同人的手上。 更重要的是: 两枪都不是高足或辜剑手上射出来的。 所以倒下去的是: 高足。 枪声乍响之际,大家都很猎愕,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中了枪。 由于枪目前还在高足手里,是以谁都以为是高足开的枪。 甚至在这一恍惚间,连高足也有点以为是自己手上的枪走了火。 但没有。 他的枪嘴连烟都不冒。 然后,高足突然抽搐了一下。 他还挣扎了那么一下。 他想放松。 但最后还是支撑不下来,终于倒了下去。 他着了枪。 他手里虽有枪,但中枪的是他。 为何? 因为有人开抢。 有人自他背后开了一枪。 高足一旦倒下他背后的人就显了出来。 那是一个女子。 一个优忧的女子、在火光中映现本来幽艳现在变得剧艳的脸容。 连骆铃也奋叫了一声; 小愁! 张小愁因一个弱质女流,所以骆铃、温文、哈森要她留在坑坡里“看守”张福顺。 当然,他们也给了她一把枪,以便不时之需。 现在,可真“需要”上了。 要不是她及时放了一枪,骆铃等人的的遭遇,可不堪设想。 恐怕就连求死也有所不能。 张小愁只开了一枪。 开了一枪的她已吓得快昏了一半了。 第二枪却不是她放了了。 ——谁开的枪? 由于高足与史斯及辜剑是对面而立,用枪指向骆铃及哈森等人的背部,所以辜剑和史斯都手“先一步”发现开枪的是张小愁。 ——也就是说。是敌对人马取得优势。 辜剑拾枪的速度立即增加。 快很多的那种快。 由于辜剑本来已俯身要拾地上的枪,加上他的反应早了一步,那边的张小愁放一枪已六神无主、手足无措,故而辜剑先其他的人夺得手枪,是理所当然的事。 要不是有第二枪。 谁放第二枪? 没有。 没有人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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