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帮系列_第三章狗屎与垃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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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狗屎与垃圾 (第3/6页)

脚:

    呐!我是这样一掌,一劈,对着后头…嘿!”

    骆铃气得粉脸都像在火上蒸腾着:“你这人!成事不足…”

    哈森已快给他气晕过去了。

    温文兀自在比手划脚,笑嘻嘻的说:“——我虽成事不足,但一向败事有余。”他刚才潜到高足和另一匪徒后面,一人一掌。然后又溜到辜剑同党身后,照板煮碗,一掌劈下去,见人应声而倒。他还觉得颇有成就感,没想到——

    给他劈倒的人,全起来了,且拿着枪(就只高足一人有枪)、指着骆铃和哈森的背后,温文的身前。

    哈森几乎给气得气绝身亡:“你至少也要缴他们的械啊!”“缴械?”温文这才省起“怎么我没想到这个,电影里也有这种镜头呀!”

    “够了!”高足又喊了起来,并扬了扬手上枪,喝令:

    “你!有你!缴械的是你们!把枪扔掉!快!”

    3、不准!

    史斯和辜剑正等着他们扔枪。史斯那把火力强大的长枪虽留在车子里。但辜剑的枪仍躺在他脚下七八尺处。

    他只要一窜身便可拾得。

    局势已完全逆转:

    这回是史斯、辜剑、高足等人全占了上风。

    这都是因为温文:

    他太大意之故!

    有些人,一辈子都糊涂大意,但并不重要,因为他们的大意,无关重大,既影响不了别人,也伤害不了自己。

    可是有些人却大意不得。

    一旦大意,非死即伤,误人累己。

    有些事也一样,绝不可掉以轻心。

    有些事有些人。平时可以大意,但有些时候,却大意不得。

    所以,大意造成的结果,是因时因事因人而异的。

    温文一向大意。

    他也糊涂。

    ——有时候,糊涂也是一种福气,大意亦是一种自在。

    一个人做人做事,老是战战兢兢,步步为营,那是件可悲的事。可是,而今,他的糊涂和大意却很累事。

    极累事。

    ——不仅累了他自己、也累了人。

    辜剑笑了。

    他笑着弯身。

    去拾枪。

    史斯也笑了。

    他看着骆铃笑。

    午夜,蔗田,火光…看到骆铃,使他想起三少凌辱甘铃那一幕。

    他一面想着,一面想脱掉他的帽子;也许,这动作正是他过一会还要脱掉自己衣服的序曲。

    哈森急极了。

    他知道背后的歹徒不敢马上开枪之故。是因为自己和骆铃背向那人。但却面对者辜剑和史斯(还有温文),万一开枪失准,只怕史斯和辜剑也有中枪的可能。

    只不过,史斯与辜剑拾得了枪,那就绝不会放过自己等人的。

    ——要是可以放过,刚才就不会有引爆车上炸药的事了。

    引爆,就是为了杀了;杀人,是为了灭口。

    哈森极急。

    但是没有办法。

    世事通常就是这样;

    你急的事,多因无法解决;如果可以解决,也就不必急了。

    哈森现在只有干着急。

    ——一个人知道自己命在旦夕,怎么不急!

    要不是突然发生了两件事,哈森就绝对不必急了。

    永远也不必再急了。

    ——套用一句古龙式的对白:“死人是不会着急的。”

    这徒然发生的两件事是:

    “砰!”“砰!”两枪。

    值得注意的是:

    两枪都发自不同的枪里,不同人的手上。

    更重要的是:

    两枪都不是高足或辜剑手上射出来的。

    所以倒下去的是:

    高足。

    枪声乍响之际,大家都很猎愕,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中了枪。

    由于枪目前还在高足手里,是以谁都以为是高足开的枪。

    甚至在这一恍惚间,连高足也有点以为是自己手上的枪走了火。

    但没有。

    他的枪嘴连烟都不冒。

    然后,高足突然抽搐了一下。

    他还挣扎了那么一下。

    他想放松。

    但最后还是支撑不下来,终于倒了下去。

    他着了枪。

    他手里虽有枪,但中枪的是他。

    为何?

    因为有人开抢。

    有人自他背后开了一枪。

    高足一旦倒下他背后的人就显了出来。

    那是一个女子。

    一个优忧的女子、在火光中映现本来幽艳现在变得剧艳的脸容。

    连骆铃也奋叫了一声;

    小愁!

    张小愁因一个弱质女流,所以骆铃、温文、哈森要她留在坑坡里“看守”张福顺。

    当然,他们也给了她一把枪,以便不时之需。

    现在,可真“需要”上了。

    要不是她及时放了一枪,骆铃等人的的遭遇,可不堪设想。

    恐怕就连求死也有所不能。

    张小愁只开了一枪。

    开了一枪的她已吓得快昏了一半了。

    第二枪却不是她放了了。

    ——谁开的枪?

    由于高足与史斯及辜剑是对面而立,用枪指向骆铃及哈森等人的背部,所以辜剑和史斯都手“先一步”发现开枪的是张小愁。

    ——也就是说。是敌对人马取得优势。

    辜剑拾枪的速度立即增加。

    快很多的那种快。

    由于辜剑本来已俯身要拾地上的枪,加上他的反应早了一步,那边的张小愁放一枪已六神无主、手足无措,故而辜剑先其他的人夺得手枪,是理所当然的事。

    要不是有第二枪。

    谁放第二枪?

    没有。

    没有人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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