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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2/3页)
简单。 站在房门口的任随风无言,只不过几年没见,她便忘了她。也称不上心酸,只是有点感慨。 然而她的内心绝不会影响她的表情,她的脸上仍是那副忧虑,甚至混着无奈地抱住了他。 一阵玫瑰花香味冲入他的口鼻,她是—— 龙始无法不感到惊愕——惊愕的不只是她的身份,还有自己轻易地记起了她。 不见五年,唯一的接触也只是例行的每一个月回她一次E-mail,回得无心,所以从不在脑中描绘她的摸样,一下子重逢,他竟不习惯她长大了,变得…漂亮了。 “你认不得我了吗?始哥。”任随风抬起挂着两行清泪的脸,声音轻颤,像带着无限失望,却又挤出笑容笨拙地掩饰,那摸样,可怜得让心肠再硬的男人也不得不软化。 “这也是,我们五年没见了,你怎么会记得我?”她故意勾起他的内疚——如果他还有的话。 见他不说话,只是紧盯着她看,她便道:“是我,风,任随风。”她跪在他脚边,一副小女人的卑微姿态,像在奢求主人的垂怜。 “你回来做什么?”他没见过这样的任随风,尤其看到她的泪水,他就更觉陌生。 陌生得——让他觉得她是个仰慕他的女孩。 然而…他自弃地看了看自己的脚,这对脚毁了呀!他又怎么能吸引女人呢?他又开始自我嫌弃和厌恶,不自觉地又生起闷气来了。 “我在问你话!”他这一句已在吼叫。 她握住他的手,吐出五个字:“为你而回来。” 她唇边的温柔令他一阵心动,她…为他而回来? 但心动不足一秒,他又觉得她是回来施舍她的同情,便一把推开她,本以为她会退后,但她却被他推倒于地。 “你——” 龙始没料到会这样,下意识想上前扶她,却思及自己的脚已成了废物,更生闷气,甚至想让她一起难过地嘲讽:“有脚站不稳,要一双脚又有何用?”他的话给了她暗示。 “始哥你讨厌我…”她含住字尾,表情有着诧异的期待。“是因为我的脚好好的吗?” 他负气而冷影地回道:“是!”他的做,让他见不得她的健全。 “那么…”她抄起一旁的花瓶道:“让我的脚和始哥的一样吧!” 她毫不犹豫就把花瓶砸到自己的小腿上,顿时血流如泉。 “还有右脚…”她痛苦的表情之中有着快乐。 只因为,她相信脚废了,他便会喜欢她?龙始消化了这个讯息时,马上喝止:“住手!” “不跟你一样,你会讨厌我…我不能忍受这种事!”她委屈地喊。 “愚蠢!”他低吼,更气自己的脚,如果脚不是废了,他现在便能过去阻止她。 “我不能忍受你讨厌我!”她重申,抄起放在茶几上的水果刀,作势要插入自己的右脚。 他马上抄起打火机,准确地击中她的手腕,刀子立刻脱手掉下。 “我不讨厌你。”他粗哑地道,等于承认了方才只是气话。 “真的?”她破涕为笑。 “真的。” 他沉重地点头,然后拿起内线电话,叫来医生,视线一直没离开她被花瓶碎片割至不断冒血的左小腿和那双白嫩的小手。 任随风忍痛地步向几步之外的龙始,走得一跛一跛,直到走到他面前才不支倒下。他眼明手快,大手一捞,便把她抱上大腿,打横坐好。 “不见五年,你的脑袋成了垃圾了吗?”他哑声责备她,熟练地驾着轮椅回去床边,把她放上床。 “我…”她委屈地咬着下唇,低哑地喊:“我只是不要你讨厌我!” “傻瓜,何必介意一个残废讨不讨厌你?”他语气自嘲。 “我…怎会不在你身边呢?”她闭上眼,受伤的两手手心朝天,以手背掩盖双眸,要不是她身子轻颤,他不会发现她在哭。“我怎么可以不在你身边?我…”她像霍他的自嫌。 安慰失意的男人,是女人得到男人心的黄金时刻。 “你没回E-mail,我就该回来…可是我打电话问龙叔…他说你很忙…一次又一次…他不肯告诉我你出了事…报纸上又写说你没事…”他的声音因哭泣而走调。 报纸当然不敢登他出了事的消息,等了,第二天不被老爸炸了才怪。龙始轻视地想着,同时体谅她没有即时回来的原因。 “但你现在不也知道了?”他用利剪剪开她左小腿部分的牛仔裤布料,那血rou模糊的伤口令他皱眉,但幸好割得不算太深,未伤到骨头,这也拜她穿了牛仔裤所赐。 “我觉得不太对劲便回来,龙叔这才没办法不告诉我…” 她努力压抑泪水的样子令他怜惜,这孩子一向不容易哭,但现下却为他哭成这样子。 不易流泪的人,泪水才珍贵;她深明此理,才走这一步。 “回来却看到我成了跛子的好戏。”才短短几分钟,他已习惯自嘲,只因为怕是她自以为是。 小孩不懂得爱情、亲情和友情的分别,仰慕、尊敬和爱上更是不分家,他又怎敢自以为是?她实在太小了,只有十七岁——而他,已经二十九岁了。 “不是!”她霍然弹起身,低喊:“我回来是要伴着始哥,我回来,只为了你!” 太惊心了,这些话太惊心了。龙始只觉得身体所有机能都停止了,唯一能运作的,只有那颗因腿残而干涸的心。 “傻瓜,你…到底明不明白自己在说什么啊!”他的声音哑得不能再哑。 她抓住了他的手,大胆地把它放在左胸下方,再一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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