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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个普通青年的觉醒 (第3/3页)
五花八门的问题。韩非为人口吃,每由李斯代答。李斯虽为代答,却总能暗合韩非的心意。很快,李斯和韩非便成为一对死党。两人居则同室,出则同车,亲密之态,不逊于新婚的夫妻。纵观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像李斯和韩非这样令后人心潮澎湃的两个男人的相遇实不多见。究其原因,一是要相遇的两个人都是超重量级人物,而且吨位相当,二是要足够年轻,至少不能太老,人一老,便会固执或傲慢得令人生厌。三是要在一起的时间够长,一夜情什么的都不能算。四是要互相影响,彼此促益。五是两人分开后均能在境界上较前有一提升。想来想去,大概也只有唐朝那两个半人半神的诗人——李白和杜甫了。这种可遇不可求的相逢,缘分啊。与此相比,一男一女的相遇则等而下之了许多。即便是才子佳人遇见,那又如何?大家见面了,zuoai了,爽的只能是自己,就算拍成A片流传后世,后人想到你们来,最多也就是性欲高涨,断然不会心魄摇荡,只悔生之晚也,不得从游请益。所以说,境界有差距。扯远了,打住。坚决打住。 看见李斯和韩非如此相得,最高兴的莫过于荀卿老先生了。他苍老的心灵如同秋日的田野,沉浸在丰收的金黄之中。他不无自豪地在孔子画像前祝曰:吾道之光,吾道之倡,又岂在门人之寡众?视韩非李斯二人,较圣门七十二贤人孰如? 回到李斯,他在韩非身上学到的知识不会比他从荀卿身上学到的少。韩非以他独特的贵族视角和超凡的天才,将李斯领入了一片全新的天地。韩非带来的珍贵典籍、对国际形势的分析判断、对历朝得失的深入见解,都使李斯受益匪浅。李斯像一块贪婪而高效的海绵,能迅速把他所接触到的知识吸干消化。日后,李斯回忆起这段美好的求学岁月时,这样评价他和韩非的关系:不遇李斯,韩非不失为韩非,不遇韩非,李斯不得为李斯。这话多少有些谦虚。我愿意做这样一个比喻,即把李斯和韩非比拟成两个生产知识的国家。韩非国通过“口吃牌火车”向李斯国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李斯国却也通过“抬杠号货轮”向韩非国反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除了荀卿国之外,韩非国和李斯国互为最大的“知识贸易伙伴”只不过最终结算下来,韩非国是贸易顺差国,李斯国是贸易逆差国。当时就是这样。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过了三年,名利的野兽在李斯的体内再度苏醒,他感觉到时机已经成熟,得时无怠,利在急行。他要离开兰陵了。这次,荀卿老先生没再挽留,他知道,此时的李斯不再是七年前的那个李斯,也不再是三年前的那个李斯。此时的李斯,心如满月弓,志似穿云箭,他在向往着天下,而天下也在等待着他。荀卿老先生只是问道:“汝欲何往?” 李斯对未来的行止早已成竹在胸,当即慷慨言道:“斯闻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荀卿老先生又问:“汝为楚人,何不事楚?” 李斯道:“楚不能用子,而况斯乎?”这话勾起了荀卿的伤心往事。荀卿长叹一声,闭上双眼,不再说话。李斯给荀卿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去了。 李斯为什么要去秦国呢?当时,六国皆弱,秦国独强。六国皆弱,但还不至于弱得没有一点翻本的机会,秦国独强,但也没有强到敢拍胸脯叫嚣以一挑六。一般人的想法通常是,宁为鸡头,不为牛尾。六国弱,好啊,正要用人,这一去,还不弄个部级干部当当。秦国强,能人也多啊,位子却是有限的,一去,顶多也就做个处级干部。去六国,就这么定了。李斯可不这么想。他不做鸡头,也不为牛尾,他像斗牛士手中的宝剑,带着锋利的寒光,直奔牛头而去。他要证明,在弱者中间,他是强者,在强者中间,他是更强者。在他身上,不存在嫉妒这种低劣的情感。当他初见到光芒如太阳的韩非时,心中并无妒忌,有的却是战而胜之的勇气和自傲。我喜欢李斯这一点。熊的沉默比狗的吠叫更为可怕,也更值得尊敬。 纽约人吹嘘自己的城市有多牛的时候,通常会说:Youcanmakeithere,youcanmakeitanywhere(你在这里做到了,在一切地方就都能做到)。那时的咸阳,就如同今日的纽约。所以,我们好胜而骄傲的李斯同学要去咸阳。 李斯再来告别和他朝夕相处三年的兄弟韩非。哥俩个年纪差不多,性情也相近,自然可以说些不足为荀卿道的知心话。李斯痛饮一杯酒,道:“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其言也悲,其情也痛,其耻也深,其志也烈。韩非贵为韩国公子,对卑贱和贫困自然没有李斯这样深切的体会。他本来想邀李斯和自己共赴韩国,但见李斯去咸阳的意愿甚坚,也不便多说。韩非倾囊,得十数金,悉数相赠李斯。李斯也不推辞,坦然受之。韩非歌一曲:“子欲西入秦,吾将东归韩,子勿为秦相,吾不为韩将,子攻兮吾守,兄弟两相伤。千般相见好,莫逢在沙场。”韩非唱歌倒不口吃,听得李斯也是好一阵感伤。两人洒泪而别。 李斯顺路回了一趟阔别七年之久的家乡,一家人恍如隔世,相见无言,只是抱头痛哭。儿子们见到李斯,一时间还不太习惯,显得很是生分。倒是那条黄狗还在,一见李斯,便摇头晃脑,兴奋得不得了。李斯带着儿子,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重温往日的温馨记忆。这样一来,两个儿子才又和李斯熟稔起来。然而,李斯却又要再度远行了。他要去咸阳,一个遥远而伟大的都城。在那里,住着一个名叫吕不韦的相国,还有一个名叫嬴异人的秦王。 不着边际地写了这么多,接下来终于轮到了正题。且看李斯如何在咸阳为自己的仕途打拼奋战,如何超越众多的高官显爵,以布衣之身,位极人臣。我说的这个极,是最高意义上的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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