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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1/4页)
第三章 7 我想提前告诉你的是,若干年后,宁夏真的住进了新天鹅堡。我说过的,她能做到任何她想做到的事情。因为她肯付出那些你不能想象的代价。 不过还是按照正常的顺序,来回忆我们共同的那些日子吧。在那些日子里我一点一点,十分艰难地发现,其实我和宁夏想要的是同一种东西。只不过,我们用不同的方式给它命名。对于我来说,那是只有文字才能企及的幻境,对于宁夏来说,那是所有她命里没有的一切。我固执地想要把生活跟奇迹划清界限,而宁夏觉得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大奇迹。可能就是因为这种定义方式的区别才导致了我和宁夏最终成为了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我总是把时间浪费在思索上面,她则用她的血rou之躯身体力行,追逐着生命中永远存在的那些“不可能” 一个像宁夏那样美丽,那样不甘于平凡,那样缺乏家教的女孩自然是早熟的。如果早熟,她必然很早地就会拥有爱情。 那个人的名字叫金龙。这个名字总是令我联想起那种武侠动画片里面的人物。所以当宁夏一往情深地说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总是憋不住想笑。可是宁夏不知道这有什么可笑的。在她描述金龙这个人的时候,她对那些美好的词汇的挥霍总是令我叹为观止。那些珍藏在我心中,我觉得重若千钧的词汇被宁夏用来形容一个街边的小混混,这让我觉得尴尬和难堪。 事实上,宁夏是有这个习惯的。她总是用一些在我看来珍贵的词语来形容一些生活中非常平凡的场景。比方说,一阵风吹过我们cao场边上那棵歪脖子柳树的时候,宁夏会喜悦地说:“多妩媚啊。”比方说,我们年级有一个很早熟很丰满的女同学,是很多男生的性幻想对象,她总是喜欢斜着眼睛微妙地瞟人一眼。我承认,她身上是有那么一点风情,可是我没有想到宁夏会说:“你不觉得吗,她真的是挺妖娆的。”最开始的时候,我总是胆战心惊地听着她这样挥霍着我的宝贝,然后在心里痛苦地想着为什么文字是大家共用的一样东西而不能独属于我一个人。后来,慢慢地,我也开始跟着宁夏,尝试着使用一些我原来打死也不用的词了。我发现,当你可以像宁夏那样挥霍词语的时候,这个我们生活的世界在你眼中确实会丰富很多。可是我不喜欢那样,因为那样的话,奇迹就消失了。 扯远了。我原本是想回忆金龙的。那个在宁夏嘴里,英俊潇洒、风度翩翩、很酷、坏坏的,有时候温柔如水有时候残忍嗜血的金龙,在我眼里不过是个我们这条街上很常见的那种小混混。 那时候我们这座城里的小混混都是一身非常荒谬的打扮:里面穿黑色或者深色的运动背心、紧身的那种,外面却穿一件西装外套,下边是牛仔裤,然后再配上一双雪白的袜子以及懒汉鞋。这身可笑的衣服像勋章一样带给了他们无尽的自信与荣耀,他们在大马路上肆无忌惮地冲漂亮女孩子吹口哨,学着周润发那样点烟,再学着郭富城那样甩头发。 金龙就是他们中的一分子。我承认,他长得瞒好看,两道nongnong的眉毛有一种让女人动心的味道。可是对于宁夏来说,金龙不是一般的小混混。金龙聪明勇敢,懂得什么时候该心狠手辣,金龙将来一定会出落成一个非常有出息的坏人的,这是宁夏的原话。宁夏对于人生的设想是,金龙有一天会变成一个叱咤风云、铁血柔情的黑帮老大,而宁夏就是那个老大身边倾国倾城的红颜知己。没错的,你用柔情刻骨,换我豪情天纵。当金龙最终被警察包围,大势已去的时候,宁夏认真地对我说:“我会用一把最漂亮的左轮手枪,先打死他,再打死我自己。”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已经十四岁了。十四岁的宁夏已经为自己的未来没计了一幅最完美的图画。虽然金龙那身可笑的打扮让我没法把他跟这样一个故事联系在一起,但是我不得不从心里承认,宁夏的人生本该如此。我为我自己不能参与这样的奇迹而感到懊恼。于是我脱口而出:“我一定会替你们俩把你们的小孩养大的,放心吧。我会告诉他,他的爸爸mama是霸王和虞姬。” 天,霸王和虞姬,这居然是从我嘴里说出来的话。看来我真的是被宁夏同化得不轻。我使劲地甩甩头,但是一不小心就被这满室困顿的烟味呛到了。 那间阴暗的台球厅永远都是烟雾缭绕,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台球厅里面的人是没有可能看到上帝的,因为他们根本不关心现在天上挂着的是太阳还是月亮,他们面前的绿色案子上面的那些滚来滚去、编着号码的球体才是他们的太阳系。每一次,当金龙漂亮地把那只孤单的黑8打进洞里去的时候,宁夏总是用毫不含糊的力道捏一下我的手臂:“看见了吧?看见了吧?他一杆就可以清台,他就是了不起嘛。”一片惨白的灯光中,自然有小喽啰巴结地凑上来,给金龙大哥把烟点上。于是一缕轻烟从他的嘴角袅袅婷婷地升起来,他斜着眼睛往我们这里瞟了一眼,非常利落地用台泥擦着球杆。他当然知道,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的宁夏的眼睛,飞蛾扑火似的亮。 当年我们脑子里的奇迹基本就是由这几种元素组成:钱,钱带来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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