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鬼通神_第二章赤血之屠戮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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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赤血之屠戮1 (第2/6页)

微点点头,便跟着若若离开了。

    鬼的触面5第二章赤血之屠戮2

    正文:没有了若若的吵闹,兰默的工作很顺利。与方东狼不同的是,兰默拥有能够自由变化的金属细胞,不用像方东狼那样时不时更换工具,而且金属细胞就像是一支细而长的灵巧手臂,能够从细小的孔洞伸入机体内部进行作业。

    如此一来,兰默的效率是惊人的,两个小时之后,一百架木魔俑便完全的整修一遍。

    “嗯…看起来时间还长。”兰默看看天色,自语道“也许,我也应该把笨笨好好改进一下了,不能被方东狼比下去啊。”

    笨笨的基础实在很差,兰默所要做的修改,难度恐怕不下于重做。事实上当兰默将最终的结果拿出来时,没有人认得出这个笨笨和原来的笨笨有什么共同之处。

    新生的笨笨看起来有点像是一台复合的处刑机器。它有一身纯钢的外壳,双手粗壮,十指灵活,和原来近乎石像一般笨拙的前肢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最奇怪的是,笨笨的武器并不在它的双手,而是在它的胸腹之间。

    那是一扇巨大的弧形铡刀,锋利的刃面和沉重的刀身,足以将重装骑兵连人带马斩成两片。事实上,兰默原来的设计就是让笨笨用双手擒抱对手,然后再翻出胸腹间的大铡刀将对手切成两半。

    除了一双坚硬的大手和能够灵活翻动的大铡刀之外,笨笨就没有任何攻击手段了,它的主要作用,仍然是以厚重的防御保护主人。

    当然,召唤的符咒仍然是必需的,只要一个简单的信号,笨笨便能像钢块一样出现在兰默身边。说起来,钢块的力量强大动作灵活,以刚猛的斧技负责进攻,而笨笨厚重的甲壳和防御型的战技负责防守…单单靠这两个强力魔俑,兰默便是个很可怕的对手。

    赤焰没有专职铁匠,幸好,锐锋商号也是赤焰的同盟,否则,单单是那柄大型铡刀就足够兰默头疼的了。外壳,武器,零件…所有的一切,用掉了兰默四天时间和近一千金币。

    当笨笨改造完成时,若若已经和暴拳打得火热…从演武场上的大乱斗到演武场下的嬉闹,若若和暴拳似乎是天生的伙伴。

    同样的行动快过想法,同样的好战热血,同样的喜欢狂风暴雨似的迅猛攻击…至少,方东狼是放心了,若若现在不再有事没事缠着他要和财富打架了,而是全心全意的和暴拳打成一团。

    只是这两个家伙似乎对于自己的力量似乎都没什么概念,一场架打下来彼此鼻青脸肿算是轻的了,若若的利爪和暴拳的尖角常常将对手划得血rou模糊…好在这两个怪物的再生能力都很强,又有兰默这个赤脚医生在,倒也没什么事。

    “喵,还是暴拳最好了,打得好痛快喵!”若若兴高彩烈的拖着暴拳从演武场走了过来,一面冲着兰默挥爪大叫大嚷着“唉哟,兰默哥哥,若若的脸好痛喵…”

    兰默哭笑不得,捏着若若的小脸狠狠的将准备好的药渣拍了上去。若若痛得喵喵直叫,而兰默却没有丝毫手下留情的打算,用力的揉搓着以期药剂能够渗入皮下。

    虽然痛,不过却很有效,转眼之间被揍得乌青的小脸立刻回复了正常。若若也不叫了,一把搂住兰默轻轻吻了吻他的脸,轻声道:“兰默哥哥,若若喜欢和你在一起。”

    “小淘气,你们就不能稍微轻一点吗。”兰默疼爱的看着一身是伤的若若,柔声道。

    “若若也想喵,可是打着打着就光顾着兴奋了,于是就忘了。”若若答道“没关系喵,反正它也打不过我。”

    兰默回头看看暴拳,暴拳比若若稍好一些,它的抗击打能力更强,虽然若若的利爪剖金断玉,却也只能划伤暴拳的皮肤而已。

    同样是迅猛的战斗风格,若若偏向于迅,而暴拳倾向于猛,双方的战斗打得是很激烈,看上去血rou横飞的煞是吓人,不过实际上,若若和暴拳之间的实力差距并不大,输赢都只是运气的问题罢了。

    “兰默哥哥,这么些天都没事做,我们去逛街喵?”若若偏着头问“若若要带暴拳一起去。”

    兰默看着若若,突然笑道:“也好,我也正想做件大事,不过不是现在,是晚上。”

    “晚上?”若若晃着小脑袋疑惑的看着兰默“好啊好啊,晚上就晚上,好玩吗?”

    “我想,也许会很有趣吧…”

    傍晚时分,西城门,一队百人左右的城卫军正向着城门开来,他们是奉命搜查“当众袭击世子殿下和二公子殿下的暴徒”而满世界转悠的可怜孩子,眼下正从越州附近的一个村庄搜查完回城。

    带队的统领是个满脸红胡子的中年大汉,虽然身后的士兵精神萎靡,但这位统领大人却是意气风发,分外精神。

    原因…当然是因为近日二公子殿下的势力占了上风,不少中立的家臣都向二公子殿下含蓄的表达了敬意,而城卫军军官中的中立派也已然完全被清除出去了,现在的城卫军差不多是二公子的私人武装了。

    城门附近,来往的商旅平民自觉的闪开一条路来,站在骄横的城卫军前进的道路之上可不是一件明智的事,这些兵痞战斗力不怎么样,欺负弱小却是一绝,尤其擅长斗殴…因此,几乎所有人都尽可能远远的让开城门。

    之所以说是几乎,是因为城门正中,站着一个大个子。这厮似乎没有反应过来,仍然愣愣的站在原地。

    红胡子统领已经称得上人高马大,但在这个大个子面前仍然矮了两个头。而大个子一身灰褐色的破衣,看上去就像是盖货物的破毡布一般。这破布一般的连帽斗篷将大个子全身上下连同头脸一起遮得严实,只能从那被撑得膨胀的斗篷中隐约看得出他极其强壮。

    城卫军就算再白痴,也知道这家伙不是来索要签名的了。铮铮声成片响起,百余名城卫军一齐抽出雪亮的腰刀,杀气腾腾的逼了上去。而红胡子统领则有意无意的走慢了两步,落到队伍当中。

    昂!一声如婴儿啼哭的怪声从斗篷中传出,(小说网)方圆百米之内,所有人都仿佛被人在心脏上重击一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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