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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变了一个人 (第2/4页)
会烧菜,有时来几个老同学一起吃吃聊聊。一个多星期后他就南下去扬州的亲戚家。运动高xdx潮过后他回到北京的学校。他比较有经验,为了争取群众团结他,就告发我,说我家有个黑组织。什么?忘思负义,不不,忘思负义在那时候是常事儿。 我想,这事我有根,因为叫我组织什么我也不敢。折腾一段时间,内查外调弄不出证据,就给我下了结论,说我属于那种"推一推、拉一拉的可以教育好的剥削阶级子女",应该"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把我放了。还发给我一枚毛主席像章。这是一种由市革委颁发的毛主席像章,只有属于"革命群众"的人才发给一枚,相当于一种公民权,或者是现在的身分证。我就戴着这枚像章高高兴兴和一个姑娘结婚了。 结婚那天,望着我爱人,我还在想,从今天起,我喘口气儿也得想想别犯着什么,要不就会对不起这个肯跟我这个穷鬼作伴度日的女人。可是没想到四月四日这个倒霉的日子正等着我呢,我连这口气也没喘过来,结婚整四十天,六八年四月四日,公安局革委会突然来人把我抓走,关进监狱。这回我怕了,我没犯任何罪,怎么会抓我入狱?我想是不是他们抓错人了?我也不敢问,因为那时抓人是没错的。人好比养的小鸡小猫,抓起来,怎么能是错? 一进监狱,就必需穿监狱的衣服和鞋子。一大堆鞋子扔在那里,我摘一双大小合脚的穿。穿鞋时发现鞋帮上用红漆写着171号。我的心一激楞,心想坏了,我的犯人编号恰好也是171号。命中注定我进来。这叫命运的暗示。 当然,我还存在侥幸。因为我知道自己没犯过任何罪。谁知生活严峻得连侥幸也不给你。 我一连接受六次审讯,提审都是在深更半夜,问的问题极其奇怪。始终追问我一个问题——叫我交出手枪来。我想,这事肯定搞错了,不是我。我说,你们就是现在叫我出去弄一支来;我都不知道到哪儿去弄。我从小在学校,出来工作还是在学校,除去在电影上,见都没见过这东西。 六次审讯后,不再问我任何问题,好像只这一件做梦也想不到的怪事。 我被放在狱里,天天学习。这种监狱的设备挺特别,屋中间摆着一条条矮长凳,白天犯人们一徘排坐在上边读毛主席著作和政治宣传材料;晚上把一块块大木板往上一铺,睡觉。门上有个巴掌大的小门,是看守的监视孔,只要小门一动,犯人们立刻正襟危坐。后来小门改成-块水银镜子,上边划上道儿,镜面朝里。看守夜外边看得见里边,里边只能看见亮光光的水银镜面,看不到外边,挺妙吧!这一来,犯人们谁也不敢再稍有懈怠了。有一次,我站在门前一照镜于,吓了一跳,我的脸色好难看,惨白,腮也凹进去,左右两个明显的坑,胡于老长,不像人样儿了。后来才知道,我传染上结核病。 我想只要他们查出我根本没手枪,就该放我出去了。一准是弄错了人,除非有人诬陷,谁呢?我是从来不会也不敢得罪人的。谁会忍心将我置于死地?再说北京的中学党委书记那件事已经结案了。 一天,忽然提审我,还是这手枪。 我有点急了,说:"这事没什么可考虑的。" 这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敢冒犯官方。谁料这预审员没发火,反而态度温和下来,他说:"你别过早关门。我给你提个醒,你从玩具上想想。" 我可奇怪了,这种生死攸关严肃的事,怎么扯到玩具上去?我说:"玩具手枪我倒是见过,可您想想,我是当老师的,我也不能整天身上带个玩具手枪呀!" 预审员今天真有耐性,他说,"别急,你再想想,能带在身上的。" 我再一想,有!是钥匙链儿上那个小装饰物,两厘米大小,一个朋友送我的,是法国货。紫铜上嵌有银丝,很好看。我说:"有一个,是钥匙链上的小坠儿。" 预审员说:"对呀,你怎么不早交待呢?" 我听傻了。难道为个钥匙链抓我人狱吗?难道我能用这小玩意儿犯罪?家家都有菜刀,是不是也全都得关进监狱?我冲着他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他说:"你就把这问题写下来吧!" 问题?满天乌云了,脑袭里也糊涂一团。我就把这小钥匙链谁送我的,哪年带在身上的,哪时抄家被抄定购,全写了。他还叫我照原样画个图。他看看我这份"问题交待",点点头夸奖我说:"你这态度多好!" 从我被捕到判刑,只问过这么一件事,再没问过别的事,一放就放了八九个月。 开头我觉得这事弄清就该放我出去了。日子一久便纳闷,再久就觉得不对劲儿。有种灾难感。好像我被一种很古怪的魔手死死钳住。这手是谁的不知道。只是一种感觉。我逃脱不了。 果然,十一月二十六日,那天下小雪。有人叫:"171号!"我一出屋,许多全副武装的警察就上来,使绳子捆起我,把我押上一辆大卡车,车上还有别的犯人,弄到一个大戏院去公判。到了大戏院,我被命令站在一排犯人的头一个,那时头一个都是量刑最重的,大都枪毙。我想,我完了,没意思了。说什么,喊什么,也没用。我是一只该宰的鸡。那天有两个小细节很特别,在捆绑我时,一个小警察捏着我的手腕在袖筒里转了转,说:"勒得太紧,你就说话。"车子在路途中,常遇到树枝,又是这个小警察对我说:"低头,小心树枝。"那时是决不允许同情犯人的,但他说这些话并不背人。因此我想,我多半要被枪毙了,按常规,枪毙前总要对犯人客气一点儿。事后我才知道,这完全出自他本性的善良。可惜我当时那心情,已经不可能注意地看他一眼,记住他的面孔。 法院宣判我的罪行,总共三条: 一、思想极端反动。 二、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和文化大革命各项政策。 三、文革中,以其家为据点,收听敌台广播,为刘少奇鸣冤叫屈,企图组织反革命集团。 这三条,哪一条都是死罪。在我一片虚无时,只听台上叫着:"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我一听,才二十年?噢,又活了,没事了,那时并不觉得二十年多啊。 判刑后,我校送到××监狱服刑。先要对我进行服法教育。他们问我有什么想法,我说:"我就感觉,这张判决书是我的吗?这些事我一样也没有,你们怎么也从来没问过我呀?" 我总这么说,就是顽抗,给送到监狱里一个非同寻常的学习班,叫做"血rou横飞学习班"。再不服罪就要挨打,血rou横飞,就这意思,凶吧? 可是老实说,我并没挨过打。因为我的结核病已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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