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你一百天_第五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五章 (第2/4页)

忙下床,打开门,让服务生将推车推进来,一一摆放下丰盛的早餐。道谢过后,她关上门。

    “我肚子好饿,可是头好痛,站不起来…”他佯装头晕目眩。

    “我来扶你。”她面露愧色,立即上前扶着他缓缓走到餐桌旁。

    其实他已经好多了,只是故意装得很虚弱,好让她觉得愧疚,进而温柔体贴地照顾他。

    早餐是鲔鱼火腿三明治和牛奶,牛奶是冰的。她皱了皱眉头,在台湾时,她向来是烧饼配热豆浆之类的热腾腾餐点…算了,入境随俗吧。

    她吃得很勉强,可是她一定要吃点东西,不然没办法撑过一天。

    “头有比较好吗?”她担心问。

    “你的葯油很有效,今天感觉舒服多了,虽然肿包还是很大,但起码不再那么疼痛了。”因为头痛趴着睡的关系,他的脖子有些僵硬,不过不细看的话,瞧不出来有什么异状。

    饭后没多久,服装设计师带来了一些昂贵的女性衣服和首饰。

    “今天在斯德尔先生的私人国际大楼要开国际性的金融会议,你跟我一起出席。”

    “要盛装出席吗?”她没想到要这么麻烦。

    “对。”

    闻言,她有些担心,怕会表现得不够好,毕竟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女警而已,没见过什么世面。

    设计师细心地为她打理一切,当她站到他面前时,他眼睛为之一亮。

    她的皮肤白皙,穿着一袭红色细肩带长礼服,上半身合身的丝缎质料更衬托出她身材的完美曲线,显得婀娜多姿,低胸的设计则令她胸口露出一大片引人遐想的雪白肌肤。

    她把长发绾起,精致的脸蛋上了层淡妆,一双勾魂的眼睛妩媚动人,身上散发出淡淡的香水味,整个人真是美呆了,只要是男人肯定会怦然心动的。

    他盯着她诱人犯罪的美丽外表,有股虚荣感盈满心里,这个差丽女人曾经属于他,未来也只能是他的。

    旻若也怔怔地看着他,他一身的黑,表情冷酷,教人难以亲近,可此时只有她脑瓶近他…突然,她感觉到很骄傲,如果,他真能属于她的话,该有多好。

    他看了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走吧。”

    “等一下。”她弯腰,撩起裙摆,露出红色的细跟高跟鞋,迅速地把枪放入右边大腿侧的枪袋内。

    他顿时失神,下腹一紧,拼命克制住突然涌上的欲望。

    “好了,可以走了。”她率先朝门口走去。

    看着前方那不知自己做了什么“好事”的罪魁祸首,他只能叹口气,无奈地摇摇头。

    外面下着大雪,马路上积着层层的雪。

    步入会场后,他脱下厚重的外衣,她也卸去绒毛大衣。

    要不是百货公司的橱窗上闪烁着“MerryChristmas”的霓虹灯,她根本忘了圣诞节快来了。

    她从来没有过过圣诞节,每一年的圣诞节不是在工作中度过,就是独自一人度过,和维隽结婚的那两年,他也没有陪伴过她…

    首富斯德尔先生的私人大厦,每年都会举办超过二十场以上的国际会议。

    这栋私人大厦里,每一层楼都有为数不少的警卫站岗。整个会议非常冗长,参与的人物全部是国际金融首脑人物,忽然,她觉得自己好渺小,不仅丝毫不懂财经,跟他也像是处在不同世界一样…

    好不容易会议结束后,夜晚最重要的重头戏…晚宴来了。

    费维隽志得意满地摸着下巴。

    现场满是富豪大亨、名媛千金、政坛高干,可众所瞩目的焦点,却是东方女子江旻若。

    有钱有势,身旁有美人旻若陪着,他觉得这样就已经非常足够了。

    “你累不累?”他贴心地问她。

    “我是警察,体力很好,不会有问题的。”这一点她可是自信满满。

    虽然整个晚上她都表现得落落大方,但其实她的内心却很不安。曾几何时,他的舞台站了一个她,已经显得格格不入了。她只是个小警察,他却已经是跨国的大企业家,他们的世界简直有如天地之别…

    算了,别再想这些了。虽然四处都有警卫,但是她还是不能掉以轻心,她此行的任务是保护维隽,如此而已。

    斯德尔先生特别接待费维隽这位来自台湾的富豪,两人说说笑笑,不过斯德尔先生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旻若身上。“你的伴侣真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费维隽当然明白斯德尔先生的“话中话”…他想要旻若的陪伴。可是,他绝对不会把旻若当成“物品”送给斯德尔先生的,就算只是跟世界首富牵手跳支舞,他也不答应。

    “谢谢。”他用着德语跟斯德尔先生沟通。“她不是普通的伴侣,她是我特别雇来的保镳。”

    “喔?天底下有这么美丽的保镳吗?”斯德尔先生兴致勃勃。

    “她是冰山美人,很不好惹的,只要一个不高兴,随时都会把男人摔到地上,让男人遍体鳞伤,颜面尽失呢!”费维隽说得煞有其事。斯德尔先生听见后,吓得赶紧推说有事,溜之大吉。

    费维隽很高兴,转头对旻若道:“你要不要跳舞?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