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四十八章法事 (第3/4页)
般若”(大智慧)求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上正觉)除断除自己一切烦恼外更应以救脱众生为目标。因此他既是出世的又强调要适应世间开大方便门以引渡众生。 其次从教理义学方面来说小乘佛教总的倾向是“法有我无”即只否定人我的实在性而不否定法我的实在性。而大乘佛教则不仅主张人无我而且认为法无我即同时否定法我的实在性。 在乘佛教对“无法无我”地理论分析又可以分为两大派:一为初期大乘佛教(约公元一世纪至五世纪)由龙树、提婆创立的中观学派(在我国称为大乘空宗)。它主要阐诸法“性空假有”的理论即认为一切现象(诸法)都是因缘(各种条件)而起是无自性地因而是空。但这种空又不是虚无其假有的现象还是有地。所谓假有是针对小乘认为诸法在概念上是实有地理论而的也就是说诸法只是一种“假名”而已。龙树、提婆认为用这样地理论来分析诸法既不着有(实有)也不着空(虚无的空)这就是所谓的“中道观” 二为中期大乘佛教(约公元五世纪至六世纪)由无著、世亲创立的瑜伽行派(在我国称为大乘有宗)。它主要阐“万法唯识”的理论即认为一切现象均依“阿赖耶识”(亦称第八识藏识等)缘起阿赖耶识能生一切法。也就是说他们认为一切法都存在于认识之中认识无非是心意识的分别作用因此整个宇宙除了各种不同的认识外再没有什么实体了因此叫做“万法唯识”公元七世纪后印度佛教开始走向衰微密教(后期大乘)代之而起已无重要义理可言了。此外大小乘佛教都有各自编集的经典作为立论之依据。小乘佛教的主要经典(以汉译名称)有:《长阿含经》、《中阿含经》、《增一阿含经》《杂阿含经》等。大乘佛教的主要经典则有:《大般若经》、《妙法莲华经》、《华严经》、《大涅盘经》、以及《大智度论》、《中论》(龙树造)、《瑜伽师地论》(传为弥勒造)、《摄大乘论》(无著造)、《唯识三十论》(世亲造)等等。 佛教约在西汉末、东汉初(公元一世纪左右)传入我国至东汉末才开始有佛经的大量翻译。当时有两位著名的译经者安世高和支娄迦谶。安译出大量小乘经典。支则译出大量大乘经典在社会上都有相当地影响。因此在我国。大小乘佛教几乎是同时传入。然而就佛教以后在我国展的情况看。主要是大乘佛教的展。小乘佛教虽也出现过一些学派和学者但没有得到进一步地展小乘佛教的各种经典、教理和戒律等只是备参考而已。 大乘佛教在我国可以说得到了创造性地展。东晋时期大乘空宗般若学受到当时玄学的影响在社会上十分流行对般若“性空说”的解释。有“六家七宗”之多。东晋名僧僧肇著《物不迁论》、《不真空论》等评述了各家理论的得失对以龙树为代表的大乘中观学派地思想作了通俗、准确的阐。这一学派展到隋代形成了以吉藏为代表的“三论宗”(以龙树的《中论》、《十二门论》和提婆的《百论》为所依经典)它基本上继承了印度大乘中观学(空宗)的思想。而唐初著名学僧玄奘西行求法回国后大力弘扬无著、世亲的思想译出《唯识三十论》以及护法、难陀等十家解释”唯识”义的《成唯识论》一书其大弟子窥基又著《成唯识论述记》等从而创立了“唯识宗”它基本上继承了印度大乘瑜伽行派(有宗)的思想。除此之外陈隋之际形成地”天台宗”和唐代中期创立的“华严宗”则已不能简单地用原来印度大乘某派的说法予以框范了。因为在他们地理论中。吸收了大乘各学派的说法以至中国道教、儒家等思想因素。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地佛教宗派了。当然。如果就“天台宗”以《妙法莲华经》为所依经典说可以说空宗色彩稍多些。“华严宗”以《华严经》为所依经典。则可说有宗色彩稍多些。至于在唐代中期形成地“禅宗”、“净土宗”等宗派则更是为印度佛教所未有而完全是由中国佛教徒所独创的大乘佛教宗派。他们具有通俗、简明地教理广泛的融合和适应性因此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具有深远的影响。大乘密教也在中唐时期传入我国以后主要在西藏、内蒙古等地区得到展流传至今。 注解三:大乘佛教。 大乘佛教亦称“大乘教”略称“大乘”梵文音译“摩诃衍那”、“摩诃衍”等。因自称能运载无量众生从生死大河之此岸到达菩提涅磐之彼岸成就佛果故名。又贬称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为“小乘”或“二乘”传出印度本土的大乘佛教(即北传佛教)主要指中国佛教中的汉、藏两大系统。 佛教派别。公元南真紫鹭世纪左右形成于印度而后传播至中亚、中国、日本、朝鲜、越南、印尼以至斯里兰卡。它是北传佛教的主流。大乘思想根源于某些早期部派但有许多理论创造如不仅讲人无我而且**无我;强调菩萨理想胜过阿罗汉宣称人皆具菩提心可以成佛。大乘伦理中倡导慈悲一切众生力主以功德回向他人等等。 大乘佛教特征:大乘同样包含理论和实践两个部分。 作为预备功夫的理论思索了存在的基本结构和原理;其对最高体验的追求和修持实践可回溯至印度的瑜伽传统。这种禅定止观的修持目的在于排除分别心达到无所见体会不可言说的绝对境界。被称作般若智慧的理性活动是受到鼓励的但它最终仍然是为了导向对空性的认知。 大乘理论中的涅盘不仅仅是寂灭不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