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_第一集朝太龙族奔驰的马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集朝太龙族奔驰的马 (第8/44页)

轻松地对着我的头顶乱打一阵。

    我的脖子被杉森勒着,我拼命大叫:

    “咳呃…,不,不是已经打赢了…那不就没事了吗?…咳咳!”

    杉森呵呵笑着,放开了我。我摸了摸脖子,在那里咳了半天。那时我看见了之前龙魂使吓得发青的脸。杉森好像也看到了,于是对他说:

    “没事了,哈修泰尔大人。请您放心。”

    哈修泰尔大人结结巴巴地说:

    “叔,叔叔,你真的,好厉害喔!”

    龙魂使饱受惊吓之余又使用了平民的用语。他本来应该也是平民吧。杉森听到这句话,好像很吃惊,过了老半天好不容易才回答:

    “不,您过奖了。”

    龙魂使似乎也突然打起了精神。

    “可是…你们怎么能拿普通的长剑杀狼人呢?”

    杉森举起了长剑给他看。

    “我这把跟其他三个人的剑都是镀银的。它的光芒很漂亮吧?”

    龙魂使好像已经懂了似的,点了点头。这也是把我们领主弄得这么穷的其中一个理由。拜索斯其他地方哪有人在士兵的剑上镀银的?但这完全不是为了美观。是为了实用才这么做的。当然一般来说,制造对付兽化人专用武器的方法,是整把都用祝福过的纯银制作,但是以我们领主的财力,就算是一把也做不出来。所以不得已才采取镀银这个权宜之计。然而我们的警备兵非常厉害,拿着这种烂武器也能在战斗中大显身手。其原因是…

    “各位不过是一介小兵…可是好像打起仗来,比首都的骑士更加勇猛。”

    “嗯。我们这些小兵,都是用叫做阿姆塔特的筛子来精挑细选过的精兵。”

    “咦?”杉森面露微笑,用很帅气的动作开始将剑插回剑鞘里。

    “因为阿姆塔特的关系,这附近的怪物多不胜数。在跟怪物们作战的过程中,死了许多的士兵。所以还活下来的都是经过极高锻炼的战士。但是我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在下一次的战斗中丧生。所以才能够无惧地作战。”

    长剑完全消失在剑鞘里之前的片刻,月光映照下反射出的剑光让我觉得很刺眼。此刻在我眼中,那个铁匠的儿子,每次都被我唱的歌弄得气急败坏的纯真杉森,竟成了比路坦尼欧大王还更伟大的英雄。这难道是因为满月的魔力?还是杉森真的是不逊于路坦尼欧大王的英雄呢?

    杉森不可能知道我心里的疑问,他转过头去望着正在检查狼人尸体的透纳。透纳带着痛苦的表情,摇摇头说:

    “我认识这个人。”

    “是吗?”

    “他是四年前狼人入侵时失踪的卡勒多。以前住在江的对岸。”

    周围一时静了下来。杉森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立刻说:

    “来吧,我们快开始行动吧。尸体收拾一下,报告明天我来写。已经很晚了。下去之后,我请你们喝一杯,所以你们加把劲吧。”

    “哇,杉森队长万岁!”

    “你们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对我说万岁吧?”

    士兵们忧郁的心情似乎一扫而空,大家又开始一面开着玩笑,一面努力将薄荷装到袋子里。杉森拿起了自己的袋子,看着我嘻嘻笑了起来。

    “喂,修奇?你要为你唱的歌付出代价!”

    “咦?”杉森笑着,一下子把袋子放到了我的肩上。我故意假装走不稳,所有人都哄然笑了起来。其实一袋薄荷也重不到哪里去。但是我还是嘀嘀咕咕地转过身去。我一开始小声地喃喃自语,杉森就说了:

    “喂!你想说什么,就给我大声说出来。在那边喃喃自语什么?”

    “…!是厨房的菜肴香?是洗衣场的肥皂香?还是储藏库的美酒香?”

    杉森非常激动地大叫:

    “可恶,你你你…你这家伙!”

    我改变想法了。杉森绝对不是如同路坦尼欧大王一般的英雄。但是如果要在他们两个人当中选一个当朋友,我还是选杉森。因为好像不太能这样捉弄路坦尼欧大王。

    由于宿醉、**上的劳累以及兴奋这种种因素混在一起,所以我做了恶梦。

    我从地板坐了起来,茫然地望着从窗户射进来的阳光。那场梦很可怕,但就是因为太可怕,所以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是因为好像头脑里某处被压抑着,所以我连眼睛的焦距都无法对上,只是呆坐在那里。

    “如果你已经起来了,就收拾一下,去洗洗脸。”

    虽然父亲讲的话已经传进我耳朵里,但是等到我听懂那句话的意思,可是花了很长的时间。结果爸爸踹了我的背一下,我好不容易才站起身来,一滑又跌坐了下去。

    “啊,爸爸。我的腿完全软掉了!”

    “你还好意思说。还不快起来?”

    “不是跟你说我腿软了吗?”

    “起来走一走,情况才会越来越好。不是跟你说过了,你祖父过世的一年前就开始腿软了。”

    爸爸一句话就把我说得像半身不遂的病人。我嘀嘀咕咕地起身,甩开本来裹在身上的毛毯,丢到床上去。床是爸爸的,我平常都是裹着毛毯睡在地板上。

    “也做张床给我嘛。睡地板睡得我骨头都酸痛了。”

    “是吗?你祖父过世的三年之前,就已经有这种症状了。”

    这次我被说得像是神经痛患者。我只好放弃,走到外面去。

    紧邻着爸爸跟我住的茅屋之处,就是爸爸的工坊。虽然称做工坊,但只不过是把茅屋的屋顶延伸过去,再加上几根柱子而已。我把头塞到工坊的水桶里。因为我脱了上衣睡,所以早上起来只要把头放到水桶里,就可以开始洗脸了。

    “噗!”一泡到冷水里,大概是因为脑袋里面固结不去的酒精,头痛得好像被人猛打一样。我的脚乱踏了几步,好不容易抓到重心,然后才能够洗洗前胸跟手臂。爸爸看了我的样子,带着一副怜悯的表情慈祥地对我说:

    “干得好,小子。敢喝酒,真是酷毙了啊。没想到你还能走路。”

    “人家订购的蜡烛,我们都已做完了,不是吗?那么今天没有工作要做了吧?”

    “怎么会没有,你这小子!今天要收集蜂窝,还要去收肥油!”

    “咦?还要继续做吗?”

    “城里来了紧急的订单。那是阿姆塔特征讨军要用的蜡烛。”

    阿姆塔特征讨军。这次应该是第九次了吧?

    既然首都来的白龙卡赛普莱已经到了这里,那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最重要的部分可以说已经准备好了。反正就算聚集了几百个人出征,也不能拿阿姆塔特怎么样。阿姆塔特是灰色山脉的恐怖之源,是中部大道的痛苦之根。要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