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_附录王弼的周易注理《易》及其对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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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王弼的周易注理《易》及其对朱 (第3/5页)

理之中,并通过各条例义理得以体现。 王弼《易》学是条例义理化的和形上本体化的,同时又是具有内在性的。李鼎祚在《周易集解序》中说:“自卜商入室,亲受微言。传注百家,绵历千古,虽竞有穿凿,犹未测渊深。唯王、郑相沿,颇行于代,郑则多参天象,王乃全释人事。”这话比较王弼《易》和郑玄《易》,认为郑玄“多参天象”王弼“全释人事”揭示了王弼《易》学之具有内在性的特点。 所谓内在性,即认为《周易》卦爻辞的根据在易卦自身,不必到它处寻找;所谓外在性,即认为易卦是对天象的模拟,卦爻辞的最终依据是在易卦之外的天象和历数,而不在易卦本身。内在性与外在性是相对的概念,亦即相对于郑玄《易》学,王弼《易》学是内在性的,相对于王弼《易》学,郑玄《易》学是外在性的。我们可以通过郑、王二人对坎卦的解释,领略到内在性与外在性的差别。坎卦六四爻曰:“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郑玄注云:“六四上承九五,又互体在震上,爻辰在丑。丑上值斗,可以斟之象。斗上有建星,建星之形似簋。贰,副也。建星上有弁星,弁星之形又如缶。天子大臣以王命出会诸侯,主国尊于簋,副设元酒而用缶也。”注中“爻辰”是郑玄注《易》的重要体例,其基本思想,是把周易的三百八十四爻分成十二类,别对应十二辰中的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对应方法如下: 上九——戌上六——巳 九五——申六五——卯 九四——午六四——丑 九三——辰六三——亥 九二——寅六二——酉 初九——子初六——未 凡阳爻在初者,如乾卦初九、震卦初九、屯卦初九、离卦初九等等,皆对应“子”凡阴爻在初者,如坤卦初六、艮卦初六、鼎卦初六、坎卦初六等等,皆对应“未”余仿此。爻辰法中从“子”到“亥”之十二辰,最早是与天文相关的历法概念,后来逐渐扩大成含有多种内容的宇宙论系统。在郑玄的时代,这个系统已十分庞大,择其要者列表如下: 十二辰子丑寅卯辰已午未申酉戌亥备注 十二月十一十二正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律吕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 中气大雪小寒立春惊蛰清明立夏芒种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 生肖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 十二次玄枵星纪析木大火寿星鹑尾鹑火鹑首实沈大梁降娄诹訾《汉书·律历志》 四兽玄武玄武苍龙苍龙苍龙朱雀朱雀朱雀白虎白虎白虎玄武 五行水土木木土火火土金金土水 十二纪仲冬季冬孟春仲春季春孟夏仲夏季夏孟秋仲秋季秋孟冬《吕氏春秋》 昏中星壁娄参弧星翼亢心斗牵虚危《吕氏春秋》 旦中星轸氐尾建星牛婺女危奎毕觜巂柳星《吕氏春秋》 爻辰体例的魅力在于,经由卦爻与十二辰的简单配合,凡与十二辰相关的宇宙论内容,就都以可拿来解释卦爻辞,由此获得强大的诠释力。郑玄注坎卦六四,说“爻辰在丑”然后从“丑”联系到二十八宿,说“丑上值斗”斗宿的形状象一把勺子,故有“可以斟之象”这就解释了爻辞“樽酒”之义。仰观天象,斗宿范围内有建星,建星的形状象簋,建星附近又有弁星,弁星的形状象缶,这样又解释了爻辞的“簋”、“缶”之义。在汉代天人感应的神学氛围中,郑玄通过爻辰体例引入天象以解释爻辞,带有神圣和神秘的色彩,很容易得到时人承认。 从郑玄“多参天象”的解释当中不难看出,其《易》学精神,是以易卦为天象历法的一面镜子,易卦通过折射天象运行和上苍的意志而获得自己的神圣性。易卦的根据在天上,不在它自身。这样的《易》学可称为外在性的《易》学。 再来看王弼对坎卦六四爻的解释,王弼注云:“处重险而履正,以柔居柔,履得其位,以承于五。五亦得位,刚柔各得其所,不相犯位,皆无余应以相承比,明信显著,不存外饰。处坎以斯,虽复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瓦缶之器,纳此至约,自进于牖,乃可羞之于王公,荐之于宗庙,故终无咎也。”注文从始至终全以人事为言,而其内在的思维逻辑则须剖解为三步,即先以人事为例说明卦爻的品格和处境,再以卦爻的品格处境解释卦爻之辞,最后返回人事,根据卦爻辞提出处理人事关系的方案。文中把六四爻想像成一个处于错综复杂社会关系中的人,用“承”、“犯”、“应”、“比”、“险”、“正”等词讲该爻的处境“柔”、“刚”、“信”等词讲该爻之品德“处”、“履”、“居”、“得”等词讲该爻之行动,认为“圣人”当初作《易》,根据该爻的品德和处境制作了爻辞,后人读《易》,则应当设身处地地权衡自己的处境,审视自己的品德,以符应爻辞。应特别注意的是,王弼完全从坎卦结构和六四爻自身特点出发解释爻辞,没有到坎卦之外寻找任何根据,这是他和郑玄的重要区别。换言之,王弼“全释人事”的实质,是认为易卦的根据在其自身,不在天上,这样的《易》学即可称为具有内在性的《易》学。 从郑玄到王弼,反映着儒学特质的一次根本性的变革,关于这一点,王葆玹先生说:“严格说来,儒学之有内在性,不过是始于曹魏正始时期。在正始玄学家王弼等人著书以前,儒学的性格似主要是外在的。”即是说,王弼的条例义理化的、形上本体化的、具有内在性的《易》学,实际上创立了《易》学中的性理派。在王弼身后,程颐完整继承了这一学派的三种特质,而朱熹则对作为形上本体的太极有浓厚兴致,作了纵深一路的挖掘。俯瞰三家《易》学,在儒道之辨、象数义理之辨的表层湍流之下,静静地徜徉着王、程、朱《易》学一以贯之的深沉的性理传统,在这性理传统之下“整个程朱理学都可说是王弼《易》学影响下的产物” 王弼去世后,伴随玄学文化的兴盛,其《易》学受到愈来愈多的重视。南北朝之际,北方流行郑玄《易》,南方流行王弼《易》,到隋代,王弼《易》逐渐取得独尊地位。《隋书·经籍志》于《易》云:“梁、陈,郑玄、王弼二注列于国学。齐代,唯尊郑义。至隋,王注盛行,郑学浸微。”唐太宗贞观十二年(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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