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晃晃_第5-6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5-6节 (第3/3页)

鱼回去撒。总之,谁都怕惹得他不高兴。歪嘴也就自我感觉是一个很受尊敬的大人物,跟首长似的边走边挥手致意说同志们辛苦了。商户就说这是应该的,为人民服务嘛。

    歪嘴走到赵大嘴的门口就不走了,用警棍敲打赵大嘴摆在外面的一个巨大的塑料池,池中本来安静地游着百多条武昌鱼,被他用警棍一敲,这些鱼都烦躁地跳了起来,似乎感觉死到临头了一般。赵大嘴赔着笑向他敬烟说,歪哥来了。歪嘴一把打掉烟,斜着眼翻着葛优似的死鱼眼睛说我很歪吗。

    赵大嘴知道麻烦来了,不过实在是不知道自己哪儿得罪了他。歪嘴说我们最近接到投诉,说你卖的鱼有问题。

    这是典型的存心找碴儿来了,鱼有什么问题呢?就算是有问题也轮不到他来管理,但是混混是不讲这些的,如果讲道理那还是混混吗?那是法官。

    赵大嘴干笑着说,不知道卖给谁的鱼有问题,不如让他来,我给换就是了,来,来,几位兄弟辛苦了都坐下来喝口水再说。

    歪嘴说我告诉你,在这儿做生意就是要守法经营,不守法经营企图扰乱市场秩序的我们都会将其赶出去。

    大嘴说我怎么会不是守法经营呢,接着他扛出了马建刚这块牌子说,前几天我和马所长一起喝酒时,他还说我是最守法的一个了。你不信,问一下肖水生,他还是你们马所长弟弟的同学呢。

    歪嘴恼羞成怒地说我他妈的就烦你拿马所长来压我了,老子说你这鱼有问题就是有问题,这些鱼全部都给我拿去化验检查一下。歪嘴发狠地向鱼盆踢了一脚,震得可怜的鱼儿又是一阵sao动。在我看来,我和赵大嘴跟这些鱼真的没有什么区别,一样任人斩杀。

    歪嘴命令手下把鱼装起来带走。可是天冷,手下们都不愿动,他的表弟彭强指着我说,你把这些鱼都装起来。我不愿动,去看赵大嘴。毫无疑问,他们就是吃定了赵大嘴,这些鱼起码有150斤,不是一个小数目。赵大嘴又是愤怒又是委屈地说,拿去化验也不要这么多不是,拿几条不就行了。彭强突然扬手一掌打在赵大嘴的脸上,骂道,你个老东西不识抬举,还敢去告我们的黑状。

    赵大嘴捂着脸不敢再言语,歪嘴嘿嘿笑一声说我有事先走了,然后挥舞着警棍走了。留下来的彭强等小混混得意洋洋地命令我从池中把鱼捞起来,我不动。彭强再次命令说,你动不动?

    我血冲头顶,虽然说这些鱼不是我的,但是如此欺负老实人实在让我难咽这口气,尽管赵大嘴为人小气狡猾,但是他总算每个月都能按时给我结算工资,有时还会把一些卖不掉的鱼送给我带回去给任红霞吃。任红霞在吃他送的鱼的时候总会说水生你要好好跟赵老板做,他对你不错。是的,赵老板是对我不错,因此我不能不有所表示。我说要捞可以,每斤5块。彭强十分奇怪地看着我,这种眼光我在张华那帮混混的眼神中也看到过,凶狠暴戾。后来这种眼光我在自己的眼中也看到过,这是一种混混们特有的眼神。彭强没有说第二句话,一拳就打在了我的左脸上,我被打得一屁股坐在鱼池中,冰凉的水使我浑身湿透。

    我抓起手边捞鱼的渔网站起来反击,这种渔网是专门用来在池子捞鱼的那种,一根木棒前端绑一个类似于篮球网的渔网,这不是一件好兵器,基本上没有任何杀伤力,打在彭强这厮身上不能对他造成任何伤害,但是却激起了这帮家伙的愤怒,在这儿从来都只有他们打人的情况,而没有人敢打他们。他们一哄而上,将我再次打倒在鱼盆中,拳头雨点般落在身上,好在冬天衣服穿得多,不至于受太重的伤。只听得赵大嘴喊,救命啊,打死人了啊。结果赵大嘴也被他们打倒在地。

    后来据说是胡东风劝停了这帮凶徒们,否则我那天就有可能残废掉。胡东风以金庸武侠小说中萧峰为自己的偶像,当混混都要当出侠义之道来,这在武汉数以万计的混混们中是十分少见的。他常说自己有三必打和三不打,一是背叛朋友者必打,二是搭白不算数(承诺不兑现)者必打,三是吃饭时掉饭粒者必打(这与他苦难的童年有关);三不打则是,不打女人,不打小孩,不打无还手之力者。正是他的这三不打让我暂时逃过一劫。

    他们住手后,我听到彭强骂他"你他妈的有病",但是侠客胡东风说咱们出来混的也得讲一点江湖规则,人家都没办法还手了还打什么。彭强气得呼呼喘气,只好指着我骂说你他妈的今天走了狗屎运,改天要好好收拾这个不识相的小jiba。

    他边骂边飞起一脚将鱼盆踢破,拿起我打他的捞网一阵乱挥,打得鱼死伤一片,然后才悻悻地对我和赵大嘴说,他妈的不识相,改天老子还要来找你。然后扬长而去,接着又是一片鸡飞狗跳,去欺负别的人去了。

    赵大嘴看着遍地死伤的鱼欲哭无泪,隔壁店铺的人这才敢出面帮忙收拾残局,都劝他说算了,别跟这帮混混计较了,他们啊是年关到了,想多搞些收入好过年的。还有人恶毒地说,最好让他们吃鱼时都卡死。

    我浑身湿透地站在冬天的寒风中发抖,看着满地死伤的鱼想我不能做鱼,要做就去做吃鱼的人,要不被人欺负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去欺负别人!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