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婵媛女_第十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章 (第2/3页)

   连秋月抽出一根银针刺入心俞xue与肾前xue,而后拿出一柄小刀,笔直地朝朱媛媛的后背划下…

    “你想做什么!”秦穆观乍然伸出手挡住那柄小刀,锋利的刀刃在他手上划出一道血口。

    他防备地瞪着连秋月,护着朱媛媛的后背把她整个人拉入怀里。他手上的血在朱媛媛雪白的肌肤上留下痕迹,显得格外触目惊心。

    “相信我,我不会害她。拿刀子是要划开她积在后背几处xue道中的毒血,否则她连一个时辰都捱不过。”

    秦穆观看着连秋月的眼睛,将朱媛媛的身子推回原来的位置。

    连秋月再次举刀朝她后背划下,一刀、两刀、三刀、四刀,四道划在朱媛媛背上的刀口,缓缓流出深黑色的血。

    秦穆观的拳头握得死紧,脖子上的青筋也隐隐抽动着。他希望能代媛媛受这些痛苦。

    “这是江君针对银雪而炼制出来的回生丸,一年才能炼得三颗,除了冷蝶那种特殊体质外,一般人吃了都会有驱毒的效果,服下回生丸并配合我以针灸排毒血的方式,她会没事的。你现在马上把葯丸喂媛媛吃下。”

    连秋月把回生丸递到他手中,发现他额上冷汗涔涔“媛媛会没事的,她打小埃大命大,这回不也正好遇见我吗?这代表了她命不该绝。毒血约莫还要流上两个时辰,你可以合眼休息一会儿。”

    “为什么要让媛媛来骗我?为了秦家的财势吗?”

    秦穆观敛去所有的表情,直勾勾地望着连秋月,想知道她的居心为何“如果媛媛因我而死,我一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

    “看来,你还不知道所有的事。”连秋月盘起腿为朱媛媛疗伤,她的脸上泛起回忆往事的沉痛神色。

    “我知道她不是真的朱媛媛,她欺骗了我,这就够了。真正的朱媛媛呢?死在那场大火中了吗?为什么媛媛会有玉铃铛?你们又是如何知道朱秦两家的事情呢?”秦穆观蹙起浓眉,黑眸之中有着恼怒与猜疑。

    他不喜欢成为被利用的对象!

    “如果你知道她是为了什么而欺骗你,你只会为她感到心疼,告诉我,你在意的是她不是媛媛这件事,还是在意她的欺骗?”

    “我在意的是她的欺骗,至于她是不是朱媛媛,现在已不是重点,她是,我爱她;她不是,我依然爱她。”秦穆观低头看着怀中无血色的人儿,只觉得心疼。

    丫头替自己挑了个好丈夫,连秋月欣慰的笑了“听好了,这并不是个好听的故事。所有的欺骗,要从十年前说起。你知道刘明蝠这个人,也知道他是水中月的幕后指使人,等我说完往事后,你会知道他是个披着人皮的恶鬼…”

    朱媛媛踮着脚尖偷偷摸摸地跑到屋外的长廊,圆圆的眼瞳睁得大大的,稚气犹存的脸上写满了不敢置信。

    天啊!她看见了什么!

    原先她想去吓一吓江君,没科到门才推了一道小缝,她就被里头的景象吓呆了。

    男人怎么可以亲男人呢?

    朱媛媛捂着怦怦乱跳的心口,余悸未定地在荷花池畔坐了下来,拉着两条长辫子,

    她对着池里的残荷发起愣来。

    抱大哥怪怪的,荷花在这种风大天凉的地方怎么开得好嘛?

    一年四季都种着残荷,不觉得怪异吗?

    敝归怪,她也在恭庄的这处别业住了快一个月了。

    秦大哥怕她再遭到攻击,因此在她尚未清醒前就让她及师父坐上马车,直奔恭大哥在益州的这处别业…荷园,江君和恭大哥正在离荷园的不远处参加武林大会,她和师父待在这里,安全上是无虞的。

    事后想想,她的这条小命也真是福大命大,她们经过了近十天的车马劳顿,才抵达这处植满了不开花的荷花别业。真不敢想象,如果她中毒时,真要等江君来救的话,她的小命早就完蛋了。

    “难怪师父老说我傻人有傻福,”她无聊地咬着辫子,一如过去几天一样地喃喃自语着“秦大哥怎么不来看我呢?他真的这么忙吗?还是…他再也不理我了?”

    师父说秦大哥已经知道了所有的事,所以不理她也是正常的吧。

    “他不会娶刘宛柔了,那他会不会娶何心瑜呢?”她委屈地抱着双膝,心里闷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她想秦大哥,好想、好想,可是她不敢要求任何人带她去见秦大哥,因为大家都很忙。

    当她和师父抵达益州时,武林大会已经展开了数日的盟主宝座争夺战,江君在武林大会中博得了“神医”的美名;冷蝶jiejie身中蛊毒被关在铁笼牢房里,刘明蝠就是那个害冷蝶jiejie中毒的罪魁祸首。

    师父以她十年的功力救回冷蝶jiejie的一条命,同时应允贯石帮帮主沈拓野与冷蝶jiejie的婚事,师父私下告诉她,一个愿意为心爱的女人牺牲十年功力的男人,该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夫婿。

    婚事只待冷蝶jiejie养好身体后就要举行了,以沈大哥的身分,婚礼的热闹是可以预期的。

    扁是这一段故事,她就可以跟秦大哥说上一整天。

    如果秦大哥愿意听的话,思及此,朱媛媛叹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