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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三探狱 (第2/6页)
他轻叹道:“老奴追随王爷二十年,早就明白王爷这份心意,二王子是王爷的亲生儿子。难道还看不明白?” 朱让槿脸上带着又痛又怒的冷笑,惨然道:“是么?如果换了是大哥牢中之囚,父王也会如此决断么?” 他闭上眼睛,两行绝望的眼泪潸潸而下:“虎毒尚且不食子…父王要…要我怎样?” 小聆子怜惜地看了他一眼,轻声道:“王爷和靖清郡王商议了此事。两位王爷都认为,这案子已不必再查下去,否则必是一件王室丑闻。令蜀王府和靖清王府从此沦为天下人地笑柄。” 他叹息一声,悠然道:“所以,这件案子的‘真相’就要着落在二王子身上了。梦璃姑娘没有身孕,也不是被人扼死的。她素有心疾,此事靖清王府的太医可以作证。今日二小姐过府赴宴,因为和二王子起了口角,导致痼疾突发,气绝身亡。 二王子不知就里,惊慌之下这才弃尸花丛。入狱之后,二王子深悔不该因口角之争气死了族妹。令靖清郡王痛失爱女,致使王爷病情加重,又自觉有口难辩,遂…于狱中写下绝笔,自缢身亡。” 朱让槿听的呆住了,半晌才一下子跳下地来,仰天大笑!他一双拳头握得骨节咔咔直响,象是听到了最好笑地事情,仰着脸大笑不止。 小聆子默默地望着他一眼不发,两个狱卒听见狂笑,生怕出了事情,急忙赶回来扑到栅栏边向里边叫道:“二王子、二王子,您没事吧?” 朱让槿狂笑不止,二人连唤数声,朱让槿忽地厉喝一声:“住口!不要叫我二王子,我算什么王子?” 两个狱卒吓了一跳,里边的人虽是囚犯,可那身份也不是他们得罪的起的,两人瑟缩了一下,不敢再应声了。 朱让槿双手一分披散的乱发,露出一双凌厉地的眼睛,他拖着脚镣向前走了两步,忽然对着小聆子直挺挺地跪了下去,一字一顿地道:“朱让槿,不是一件可有可无随便牺牲的东西。我会瞪大双眼看着这件案子查下去,总有一天要被人堂堂正正地从牢里接出去!” 小聆子坦然受了他这一拜,目中露出嘉勉之色,微微地点了点头。门外两个牢子面面相觑,听着二王子说话,却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 朱让槿俯首拜了三拜,大声道:“师傅,一切就拜托你了,请回禀父王,朱让槿不会死、不能死!我会耐心地等着重见天日地时刻。我,绝不会死!” 声音在牢房中回荡,传出好远好远… ****** “我不会死的,我绝不会死!”同样地誓言就在此时。也在李大义的心中回荡。 月光惨淡,前边还有一座山峰,黑沉沉的矗立在夜色中。翻过这座山,就能见到她了。 “我答应过她,一定要活着回来见她的”,李大义心中想着。已经热泪盈眶。 两天两夜,他不敢停留,只顾跋山涉水地往回赶。他不是怕有人搜山,群山连绵,无穷无尽,就是发动巴蜀所有百姓搜山,他找个草坷隐藏起来,也未必就能被发现。 但是他了解自已的伤势,他杀过太多人,其中不乏高手。所以自已也受过很多伤,他清楚地知道如果不尽快赶回来,那么他将就这么无声无息在死在山野间,成为野狗野狼的腹中餐,永远也不能再见到她。 刺穿肩胛地一剑伤了他地筋脉。即便医好这条臂膀也必然大受影响,不过以他的体魄,如果只是这一处伤害,至少不会送命,要命的是胸口中的一弹。 刀剑伤不会在体内留下什么。可是那比药丸还要小些的一粒枪弹射中了他的胸口,深入肺腑,即便官府没有封锁大小路卡。让他从容就医,他也找不出那么高明的郎中,能从他的胸口取出弹丸。 铅弹带有毒性,他的伤处已腐烂肿胀,现在流出地都是酱黑色的血水,换个人早已毙命荒山了,而他仍在苦苦支撑着,可是李大义此刻已是强弩之末,脚下迟滞如重千钧。前边那座山以他平时的脚力只须一盏茶的功夫就能越过去,现在却不知道还要爬多久。 可是无论如何,他都要爬过去,绯舞在那儿等着他,盼着他回来,如果他想停下歇一歇,可能就要永远睡在这儿,与他的女人,和他未出生地孩子,隔山隔世,相见无期。 李大义一身泥泞地趴在地上,急促地喘息半晌,忽地抓过一把野草,疯狂地塞到嘴里,嚼着、咽着… 他并不是因为饥饿,两日不能进食,他还能够忍受,他是因为胸中那种火炙铅坠般的痛苦,苦涩难耐的青草味道,现在嚼着也不能那么难受了,反而令他麻木的神经和身体重又激发出一股活力。 他象野兽一般发出一声骇人的嘶吼,然后摇摇晃晃地爬起身来,拄着手中地木棍,一步步向前挪去… 后边有一头独自觅食的狼,远远的辍了他许久,这个人类身上散发地死亡气息令它警惕地一直不敢靠近过来,因为它确定不了如果扑过来,那么将是谁咬死谁。李大义发出一声骇人的嘶吼,终于使它最后一丝贪念也消失了,这头灰狼拖着尾巴灰溜溜地逃了。 放弃贪念,有时也是一种获得。 ****** 柳绯舞还没有睡,昏暗的油灯下,她坐在炕头,笨拙地缝着一件小孩衣服。布料不大,小小的一块儿,但是给婴儿做件衣服应该够了。 看着完工的小衣裳,柳绯舞欣喜地举起来左看右看,尽管两只袖子一长一短,衣襟也有点儿怪异,可这毕竟是从未学过女红的柳大小姐头一件成品,欢喜的她对手指上处处针伤的痛楚也感觉不到了。 刚出生的小孩儿能有多大?这件衣服会合身吗?不管了,如果做大了,那就等他长大些再穿,小孩子长地很快的。 柳绯舞宝贝似的叠起衣服,小手伸到背后轻轻捶着腰。 这里是山坳里一处村庄,或者勉强说它可以称之为村庄,因为这里只有三幢房子,两户人家,都是山中的猎户,从这儿出去,到山外的乡村,要走十几里山路。她现在住的这幢房子,原来的猎户进山打猎时被鬣狗包围,没有来得及爬上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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