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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是ldquo;多数rdq (第2/2页)
省,我们便怎样?别的都归了强国了,少数的土地,还要维持么?! 明亡以后,一点土地也没有了,却还有窜身海外,志在恢复的人(9)。凡这些,从现在的“通品”看来,大约都是谬种,应该派“在德国手格盗匪数人”(10),立功海外的英雄刘百昭去剿灭他们的罢。 “要是”真如陈源教授所言,女师大学生只有二十了呢? 但是究竟还有二十人。这足可使在章士钊门下暗作走狗而脸皮还不十分厚的教授文人学者们愧死! 十二月二十八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国民新报副刊》。 (2)女大学生的宣言即下文的《女大学生二次宣言》,载于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晨报》。其中说:“女师大学生,原来不满二百人,而转入女大者,有一百八十人…女师大之在宗帽胡同者,其数不过二十人。” (3)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三卷第五十五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的《闲话》里说:“我们还是受了某种报纸(按指《京报》)的催眠,以为女大的学生大半是招来的新生,女师大的学生转入女大的很少。今天看到女大学生第二次宣言,她们说女师大的旧学生不满二百人,却有一百八十人转入女大,让几位外界名流维持的‘不过二十人’…如此说来,女大和女师大之争,还是这一百八十人和二十人之争。”接着就是引在这里的“发问”的话。 (4)这句话见《现代评论》第三卷第五十四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陈西滢所作《闲话》:“四五十岁的人爱说四五岁的孩子话,那自然是各人的自由。” (5)木主也叫神主,写有死者姓名当作供奉神位的木牌。因为那时章士钊已卸去教育总长职,所以这里用这个词。 (6)这是清初摄政王多尔袞致明臣史可法信中的话,原作:“国家(按指清朝)之抚定燕都,乃得之于闯贼,非取之于明朝也。” (7)“通品”这是章士钊称赞陈西滢的话。参看本卷第5页注(4)。 (8)陈西滢在《闲话》里谈到多数与少数的问题时,常表示反对多数的意见。如《现代评论》第二卷第二十九期(一九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关于五卅惨案的《闲话》说:“我向来就不信多数人的意思总是对的。我可以说多数人的意思是常常错的。”在同卷第四十期(一九二五年九月十二日)的《闲话》里,他又把“多数”说成是“群众专制”但当女子大学学生不愿退出女师大原址而发生纷争时,他却又说少数应该服从多数了。 (9)指明亡以后坚持抗清的郑成功(1624—1662)、张煌言(1620—1664)、朱之瑜(1600—1682)等人。 (10)“在德国手格盗匪数人”一九二五年八月十九日,刘百昭至女师大校址筹设女子大学,与女师大学生发生冲突,他在当日给章士钊的呈文中诬蔑学生说:“有三四暴生。迁怒百昭为解散女师大之主使者。即实行哄拉百昭出校。当谓男女授受不亲。诸生不得如此无礼。而诸生不顾。仍哄拉如故。…同时有男子二十余人前来。… 当持各校沪案后援会名片。请百昭往会客厅谈话。…有数男子拍案叫骂。势将动武。百昭正色。告以…本人稍娴武术。在德时曾徒手格退盗贼多人。诸君若以武力相加。则本人势必自卫。该男女等恃其人众。仍欲合围丛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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