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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美国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本 (第8/13页)
承认其存在,也由他们向幕府交纳年例(“冥加金”)作为代价。株仲间除了执行一般同业公会的功用,还有互助的义务。商业性的仲间,可以授权会员之间陈欠预买预卖,并且调停彼此之纠纷。幕府更使问屋及仲间构成“组”江户即有十组间屋,大版有二十四组问屋。 银行业务并不自三井始。大皈商人鸿池新六也以酿酒起家,后来成为幕府在大贩的经纪人,同时经理32家大名的财务。鸿池于1663年为幕府指派管束大阪之“十人两替”时,其银行团已有22家,经营金银兑换及贷款业务,汇票早在彼此间流传。约20年之后,三井开始在远距离承兑幕府公款时,幕府为之另组“三人组”各大名之物产既已储备于藏屋敷,税米又源流不断进出,藏元本人又为商人,并且与银行家来往,则买空卖空,投机生意为幕府严禁,仍照常运行。一般商人贷款于大名及侍则是普遍现象。因此除却贷款立时消耗之外,其资金进入各藩,扩大生产,也为必然趋势。鸿池新六即投资于拓殖土地。此外商业资本投资于渔业、工矿业、手工业及家庭工业,均促进日本经济逐渐多元化。 日本之道路交通网称为“五街道”包括京都、江户之间的山道,及沿海道路,迄北至仙台、青森,支线达于甲府和日光,是主要藩主参勤交代和瞻拜神祇的孔道。只是幕府着眼于军事,不愿使战略要点摆在四通八达宽敞的道路网上,而有意的将其路线延长到悬崖津渡易守难攻的地方。加以陆运费用高,所以车运在日本难于展开。一般少量的货品用驮运,大宗货品用海运。早在1624年,菱垣回船即在江户及大阪之间举行定期的商运.但是由于海上漂没的损失,效率不高。1694年后,大阪及江户需要海运的间屋各构成“组”实行包船,并且将漂没损失分摊于组员之间,等于一种海上保险。17世纪,船运载量也由200至400石增至1000石。1772年菱垣回船与其竞争之樽回船(以载酒樽为专长)合并,共有船266艘,并且每年公布其标准的脚费。至此,正规的海上运输已有近于150年的历史。至于“东回航线”之及于荒滨及平泻“西回航线”通周下关包括北海岸之大部分,则在幕府指导之下,于17世纪后期由河村瑞贤规划而成。此人苦力出身,终成为日本历史上少数运输专家之一。 日本历史上之“元禄时代”(1688-1703)与威廉三世为英国国王期间(1689-1702)大致重叠,期间上述商业组织均已成熟,幕府也铸造金银货币、开采矿产。人民生活程度已有明显增进。可是从进入资本主义的程序上讲,日本面临着一种尴尬的局面。从现代西方的眼光看来,以上的表现无疑是莫大的成功,可是日本没有欧洲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思想体系在精神生活上陪衬物质生活的进展。法制上也没有私人财产权与人身自由同样不能侵犯的观念。更缺乏与西方国家接触的机会,无法体会经济结构之紧凑立即可以增加国家实力。从儒家的观点来看,生活奢侈,则必糜烂。商高于农、僧重于仕也是本末颠倒。有了这样的离奇背景,使其无法看清新体制之来临,只认为是现有组织之腐化及政策之失控,无法以封建社会的道德观念完全代替金融经济中法制之不足。而这时候江户最大弱点则是缺乏全面性的对外贸易。专靠幕府大名及其陪臣的消费市场,生产技术无法有突破性的增进,而使发展不能继续。 此后150年,江户幕府治下的日本为政治体制与经济发展拉锯战的时期。大名及侍负债于商人,动摇了封建体制的根本。物价涨跌,也影响一般人民的生活。一意复古的人士,也无从全面推翻商业活动,恢复到理想稳定的社会。另一方面,商业资本虽得势,却没有“取而代之”的野心。于是只能在两个极端中反复。传统历史学家根据儒家思想着笔,通常称“文治”之后又有“恶政”大概所谓文治总离不开褒扬传统道德,提倡节约,励行财政及通货紧缩,使物价下跌,而恶政通常反是。新时代历史学家对此有一种相反的看法。他们指出:所谓文治并不能解决当前问题;而所谓恶政对日本国民经济的发展可能在长期间尚有裨益。这当中有历史眼光长短之不同,也表示着两种不同的政治哲学。 1769-1786年主持“恶政”的田沼意次,经过很多学者的研究。他的生活与政策,反映着18世纪后期(相当于中国的乾隆年间)的江户幕府状态。田沼并没有放弃传统的重农政策,他也主持开垦新地。不过他的企划注重扩大幕府工商业的收入。在他主持之下,政府控制的矿业大为扩充。他尤其着重铜产的增加,以便连同海味的出产,增强对中国的国际贸易。他发行新银币,大量加铸铜币铁币,促成通货贬值。在他督导之下,株仲间得到政府的承认,只要向幕府交纳年例。田沼也大规模批准商人专利。他希望利用商人的资本,透过幕府,放债于缺乏现款之大名。 田沼的经历表现着“侍”这个社会阶级仍有很大的流动性。他以低级之侍(600石)风云际会成为大名,擢升为老中,取得首相的地位,结果又在政治场合中失败,几乎失掉全部所有。可见江户时代之封建,本身已无从保持一成不变的姿态。田沼政策所及,更显示他在对付城市经济时充满活跃性,已非中国传统经济所可比拟。中国清政府也无从控制幕府所能掌握之财政工具。但是封建体制一日未除,低层机构中各种事物就无法公平而自由地交换。私人财产权也不能有确切的保障。而且私人资本在公众事业之中占有特殊比重,也只是若隐若现,根本缺乏法制之支持。这种长时间的昧旦局面,也是世界历史中之所仅有。 至19世纪,此中矛盾仍然无法消除,城市经济继续发展,只有使幕府和大名的地位更感到困难,以农村及稻米为本位的组织,在财政上无从应付金融经济所掌握的社会。1830年到1843年中国已领受到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的经验,在日本则称“天保时代”天灾叠出、饥谨流行、不仅乡民暴动,城市间的穷人也在捣毁居奇商人的库房,政府除了镇压之外,也在经济方面寻求对策,首先巩固本身的财政地位,这连串的政策,世称“天保改革” 一个很明显的现象则是天保改革之中“幕”与“藩”采取的态度截然不同,江户由水野忠邦任“老中首座”他主持的改革大致不离传统“文治”的风格,例如奖励勤俭、遣返进入城市中之农民、取缔奢侈品及娱乐、强迫降低物价、限制工资、厘定金及铜币之兑换率、执行货币改铸、解散株仲间。由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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