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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资本主义思想体系之形成 (第8/20页)
理之辞与事实不符,可是他自己终身为民国派,无论在何种情形之下,此志不渝。1649年查理被处死之日,哈灵顿一直陪他走到断头台畔诀别,他还说此情此景给他精神上很大打击。可是他亦前后发行不少小册子,其中毫无勤王论调。《海洋国家》未出版时,一度被克伦威尔的政府查禁,由作者往谒独裁者的女儿请她疏通,才与世见面。查理二世复辟,哈灵顿一度入狱,被释之后健康已不如前,虽然晚年结婚,却未再发出任何政治言论。他于1677年逝世。 哈灵顿对马基雅弗利和霍布斯都有批评。比如说马基雅弗利在一个政局运转不周时,动辄斥之为“腐化”哈灵顿经过一番思考,却指当中之组织可能未如所说。其弊不在一时人事,而可能在整个结构。又如霍布斯所叙,还可以说是替君主专制张目,哈灵顿则张扬共和优于君主。霍布斯所叙之权力牵涉到容貌、语言、过去之成功以及今日之谨慎,总之出入于个人品格之境界。哈灵顿则指出权力出诸刀枪,军事力量又要经济力量支持,因为“军队是一只猛兽,它有硕大无朋的肠胃,经常需要喂养”他又说:“人依赖富庶之家,不出于选择…而是由于牙齿的需要。人需要面包时,立即成为推食于他们之人的仆从;一个人能如此喂养全民,则他们都为他帝国内之臣属。” 这样看来,他并不是与马基雅弗利及霍布斯对立,而是延长及强化他们的见解。哈灵顿曾谓马基雅弗利为“近代唯一政治家”;霍布斯则是“迄今全世界最优秀的作家”大概马基雅弗利写作时比较注重当事人之权宜,较未考虑到社会经济的力量。霍布斯则大规模地勾画全体人类之政治生活,作文时气概之磅礴,世无其匹,可是也只注意到各个人之行止,而忽略了他们的集体性格。所以在考究资本主义之思想体系的形成过程中,应该看出一个前人开路,指示大概的方向,后人继续前进,脚踏实地,其立论愈为精密,其现实主义更为露骨的一般趋向。前面已经说过,霍布斯通过《巨灵》之笔画,建议创设一个新的社会高层结构。哈灵顿不主张这高层结构全凭理想,最低限度,要切应于下层的一般需要。 他们两人都未能预料以后有所谓资本主义的名目出现。站在17世纪中叶,他们却有澄清当日局势之宏愿。霍布斯讨论一般原则,对现实还只是若即若离。哈灵顿则毫不犹疑地对克伦威尔治下的英国对症下药。只因恐文字犯忌,他的书也以虚构的体裁写成,但“海洋国家”(Com摸nwealthofOceana)是不折不扣的英国,无异纪实,并且内中有些建议,作者还期望克伦威尔能采纳。 《海洋国家》之要旨,是政府之权威必与民间之经济力量互为表里。以英国而言,土地之占有为决定性之因素。如果社会上某一阶级占有土地为全国一半(他称之为“平衡力”[bal-ancd)或一半以上(他称之为“超平衡力”[overbalance]),则政治力量必落在这阶级手中。英国已经有了一段这样的变化。蔷薇战争(WarsofRoses)以来,亨利七世将大桩地产强制分裂,亨利八世又没收寺产,也在拍卖赏赐时化整为零,于是追至17世纪,英国已产生不少中级地主和小自耕农(yeomanfarmers)。本来控制于政府的权力也早应落入他们手中,只因伊莉莎白以她的手腕延迟这种发展。可是这种趋势终不可免,于是17世纪掀动全国内战。 在哈灵顿看来,一个国家的体制可以是绝对皇权,也可为封建皇权,或共和制,依土地在一人掌握之中,少数人掌握之中或多数人领有之中而定。在他的时代,英国已走上了第三途径。并且政局之妥定,也不是完全被动的视经济条件而转移。大势既决,执政者仍可以从中调节,力求均衡。他建议英国行土地法,限制地产,使每一个家庭由地产所得收入每年不逾2000镑。超过此数,即须分配给各个子孙。 哈灵顿的书中仍包含若干乌托邦的性格,例如作者主张重新安排社会的下层结构,将全民组成教区(parishes)、百家集团(hundreds)及部落(tribes),以为选举立法代表之凭藉,再按他们的贫富编成步兵及骑兵。这些建议虽然没有付诸实施,可是组织选举区及普遍征兵,则是现代国家之一般原则。《海洋国家》也主张草拟成文宪法,政府分权,执权者周流轮转(rotationofoffice)与秘密投票。这当中有很多特点显然受到威尼斯的影响,经过他的传介,这些影响以后也及于美国。 中国的读者务必看清,《海洋国家》虽然主张限制土地所有之最高额,但与中国的均田有天壤之别。中国之均田、占田或限田,使每家分得50亩至百亩之士地,全国之小自耕农不下数百万至数千万户。英国之土地集中于贵族手中时,领有爵衔之贵族通常不出一二百人。即在17世纪土地已一再分散,但是与中国土地之零星分割使用仍不能相提并论。例如在斯图亚特王朝下领有200至250英亩之地主,还只被称为小乡绅(lessergentry)及中产阶级。计1英亩约等于6华亩,上开数字在中国已被认为庞大,一班文人即可用“膏腴万顷,田连郡县”的名目随便指责矣。哈灵顿的方案,最高限额每人只能有2000镑之收入,然则据估计,当日英国全国之士地收入也只有1000万镑,所以只有5000个如此之大地主,即可以将整个国家之土地全部霸占,使其他的人户全部成为他们的佃农(英国17世纪人口在400万至600万之间)。从这些条件看来,哈灵顿的建议只是预防唐朝“藩镇之祸”形态的巨家大室危害国家安全,他没有以纯粹经济上的理由禁锢自由的发展。 除了这2000镑年收入的限制之外,哈灵顿愿意让现有土地占有维持现状,不加干涉。纵使他提倡平等,也不是数目字上的平等,而是享有平等的经济机缘。他说:“勤奋为存积(资本)最有效的办法;存积则忌均平。”同时,他理想中的社会是一个流动性的社会,从工商业存积的资本也可以与农业资本对流,以至农村经济与都市经济合为一元。 这种说法,今日的读者不容易产生深刻的印象,因为以后事实既已如此展开,则观察者也觉得不足为奇。所以本书不惮再三提醒读者,务必要想象17世纪之英国,封建制度早已崩溃,而资本主义尚未登场,在这青黄不接时期,最后阶段的情景。当日右派之君权神授说,无异提议将历史倒推,回到中世纪。左派之喧嚷自由则没有体会到自由并不是令各人自生自灭,而是要有耕地、有工作、有市场、有交通道路、有生活保障,凡此各事都要代价,并且不能超脱历史的环境,凭空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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