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官员_第一章借用干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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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借用干部 (第12/15页)

触过类似问题,对复杂性了解不够,有必要交一点底,否则她很不放心。

    苏心慧给刘克服看了一张纸,是一张收条,写有代收县政府办副主任苏心慧所转人民币两千元整,对郑菊家人表示慰问。收条署名是阿福,为代签,盖有一个大大的手印。苏心慧说通常名词叫手印,其实这是用右脚大拇指指头按的。阿福手给炸没了,他无法签字,只有脚趾头能用。收条还有一个委托人签名,是张大洲,顶坂村村长。郑菊就是阿福的奶奶,死去的那个老女人。

    苏心慧让刘克服注意收条的时间:不是现在,是数月之前,时郑菊刚死亡不久。

    她说,这笔钱不是她的,是县长应远的。事实上,湖内乡事件是因县长自己而引起注意的。最初县长听到传闻,得知有一个老女人在湖内乡政府大门外喝农药自尽,县长查问办公室,得知该乡没有报告。县长异常生气,立刻打电话到湖内乡追查,问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有人侵害群众导致如此后果?这一问,才知道死者竟是那天清晨跑出来拦截他的老女人。县长大为震惊,要乡里立刻搞清情况。两天后乡里反馈,说老女人是因为孙儿受伤与事主发生纠纷,事主刁蛮让她气不过而喝了药。乡里已经与其家人妥善处置了此事。县长仍无法释怀,特地把苏心慧找了去,让她亲自到湖内送钱给死者家人,并请村里代为慰问。县长找她谈这事时非常懊恼,说那天要不是有事急着赶回县里,真应当停一会,听听老人说什么,帮她一把,也许她就不会死了。

    “当时没有告状,上级也没有追查,县长完全是真心诚意。”苏心慧说。

    刘克服说他知道了。他问苏心慧为什么跟他说这些情况?

    “你明白的。”她说。

    刘克服一声不吭。

    苏心慧指指门外。几个月前的那个晚间,湖内事件发生的前一天晚上,半夜,他们俩曾经站在那片黑暗里,她问他看到什么了?刘克服说他什么都没看到。

    “我知道你看到什么了。”她说。

    她还知道刘克服可能听说过一些什么。事情不全是他看到的或者听到的那样,但是她不是要解释那个,她想告诉刘克服自己的一些情况。她说过她曾经很艰难很无助,为什么呢?家庭因素,还有自身性情。她是本地人,他们苏氏在本县是一个大族,她祖父解放前当过旧政权的官吏,解放初被镇压。她的父亲当过乡粮站职员,被控挪用公款判刑,后病死于劳改农场。祖父死亡许多年之后她才出生,父亲在她记忆里的印象也很淡,无论他们曾经做过什么,跟她有什么关系?她却一直被罩在他们留下的阴影里,就像身上盖着两个黑戳。总有人拿他们说事,对她指指点点,讲东道西,她自己也总是自觉卑微和屈辱,沉甸甸背着心理重负,付出的比别人多,得到的比别人少,对种种不公只能咬牙承受。

    “这种滋味你最明白。”

    刘克服说是的他知道。

    苏心慧还讲到自身性情。本来她不至于吃太多苦头,当年曾经有人告诉她,有些事情可以是事,也完全可以不当个事。那人有权势,指着办公室后边的一张长沙发向她示意,说把门关上,半个钟头就够,没人会知道。以后她要什么,他给什么。她怎么能接受这个?当时站起身打开门就走掉了。这以后当然要什么没什么。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她不再为阴影所苦,为不公不平,一步步走来,终于有了今天。这是因为应县长。

    “无论如何我牢记不忘。”她说。

    刘克服表示理解。

    苏心慧说,湖内这件事不是什么天大的事情,本来已经了结了,忽然又闹腾起来,这是有问题的。她非常注意,不能让这件事伤害到应远县长。

    “明白吗?”

    “不会的。”刘克服说“你的意思我明白。”

    离开湖内之前,林渠带调查组去山前村,找相关人士了解情况,同时看望断手男孩阿福。小孩在奶奶去世后被接到母亲和继父家里。这家人原本不富裕,又背上了为孩子治伤的沉重债务,生活尤其艰难。男孩的母亲叙说情况,说着说着就哭起来,不知道日子怎么过,也不知道这孩子今后怎么办。但是孩子自己茫然不觉,他在院子里玩得很高兴,已经学会用两个光秃秃的手臂夹一根细树枝,把一条毛毛虫挤进围墙的缝隙里。临走前,组长林渠带头拿钱给孩子的母亲,大家有的两百,有的一百,纷纷表示同情和慰问。一行人里仅刘克服一毛不拔,因为身上恰没带。他掉头走出门去。

    两天后调查组回到县城,隔日汇报。县长应远亲自听,政府办、监察局、农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调查组全体成员依例出席,由组长林渠汇报。刘克服坐在会议室后排位子,听得胳膊不住发抖。

    汇报稿是林渠自己整理的,事前调查组成员讨论时各自发表过意见,然后就由组长定夺。林渠办理信访事务经验丰富,他知道怎么办。刘克服在组里很低调,因为苏心慧交代过,一切听林主任的。刘克服自知自己不过一个借用人员,当然谨遵上命。他在讨论时没多说,只讲过一点看法,认为反映问题应当尽量客观。

    他没想到林渠那般厉害。汇报挂炮事件还基本客观,讲到死人就变了。林渠说调查组经过细致走访,认为郑菊自杀的原因主要两条,一是家庭纠纷,二是病患严重。郑菊老人爱孙心切,为了孙子的医药费,她跟自己的两个女儿,还有孩子的生母继父都吵过架。事发前一天,郑菊到山前村向孩子的生母和继父要钱无果,被赶出家门,双方都说了重话。老人骂自己的前儿媳,说你生的你不管,我死给你看,让你们管去。阿福的继父则骂她:“老疯癫”对她刺激很大。第二天就出了事。老人确实也有病,除多种老年性疾病外,村民反映她曾经“失心”也就是发过精神疾病。老人性急,固执,走极端,跟她的精神疾患有关系。

    刘克服参加了整个调查过程,他知道死者郑菊跟家人确实都吵过架,阿福的医疗债务,主要承担者是其生母和继父,其两个姑姑和老人自己也都负担了部分。老人后来不听家人劝阻,坚持上访,还屡屡向他们要钱,纠纷更甚。自杀前一天,老人在赶集后确实去了山前,主要却不是要钱。她是听说县长在湖内,要阿福的母亲跟她一起去乡政府拦人告状。阿福的继父反对,认为白费功夫,而且还要花钱。双方因此口角,彼此说了重话。死者身体状况不好,性急固执,旁人以“癫”称之,这是事实,但是她头脑清楚,目标明确,言谈正常,绝非神经病。

    林渠汇报的都有出处,他没有编造。但是他突出了事实的一些方面,模糊了另一些方面,描绘的图像便不再完整。被这位主任突出的是老人的家庭矛盾,模糊的则是与县、乡官员有关的内容。他说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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