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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六章驭罡一斩 (第3/40页)
的离开樊城,这个我生活了近20年的地方,离开了安德,这个拥有我全部童年记忆的“家”我以为我会如此渴望离开,但直到欢送会上,看着裴院长和每个人微笑的脸,我想要装逼的一笑却最终哇哇的大哭,将逼格落在地上摔的稀碎稀碎的,那应该是我记忆里第一次这样肆无忌惮的流泪,原来我以为我不在意的,却是我最珍贵的。我故作的潇洒,让悲伤更加悲伤。我转身后,满脸都是眼泪和鼻涕,我忧郁的没擦,让他们静静流淌。 像是很多人的经历一样,时间总是在你想要暂停的时候偏要执拗的像是驴一样加速,而在你想要快进的时候,缓慢的像是一头岁数非常巨大的牛在散步。短暂的大学四年时光很快就过去了,虽然有来自社会各方的捐助,我的学费无忧,但内心的忐忑和倔强的性格下,我还是努力的勤工俭学,打打散工。作为一个福利院的孩子,习惯了生活上的清苦,但总归是一段快乐而美好的记忆。四年之后,我拿着优秀毕业生的证书走出了江北大学,带着我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豪迈准备单挑整个江湖。然而这个节点上,随着华夏经济的腾飞,各大高校开始了扩招步伐,大学的门槛如同坐过山车一般急速降低,有钱就能上大学成了很多人的共识,我努力的在很多人眼中轻易便能买得到。加上海外镀金纷纷归来的留学生,洗完四年锅碗瓢盆之后,换身西装,配个眼镜,镀金回国。大学生这个名字已不再遥不可及,开始了即使招聘个清洁工都需要本科学历的文化武装之旅,纵然江北大学的名声在外,但没有任何背景的我,手里的这张证书还是每每会败倒在各种繁杂的关系网络下,四处碰壁,鼻青脸肿,我所憧憬的未来终于在现实面前转了弯。我的功夫干不过生活这把枪。 我曾深刻的相信:上帝在关上门的时候会为我留下一扇窗,可当我被一脚踹到地下室的时候,发现潮湿的四壁根本没有留窗的余地。我今年26岁,还有3天就到了我19岁离开安德福利院整整7年的日子了。7年之痒,一事无成。想起安德,那个写下我简单人生轨迹的地方,心便会疼痛。7年中的无数个夜里,我无数次的幻想过荣归故里,衣锦还乡的种种场面,甚至一个人对着镜子反复练习过如何对着人群微笑,点头,自信的握着裴院长的手,潇洒的寒暄追忆,在人群熙嚷的讲堂里,在刻着自己名字的建筑物里,分享着我的故事,一个关于成功者的伟大经历,一段不朽的经典,一个口口流传的奇迹,成为孩子们的偶像和安德的骄傲与传说。甚至,也许,因为我的成功而寻到那个遗失在我记忆某个角落的家与亲人。但梦始终是梦,梦醒的时候,我依旧一无所有,依旧只是远远的看着,在安德的大门外游走,右脚反复踩着左脚跟,始终没有进门勇气的失败者。因为我知道,我不是传说,只是一个学无所用的笑话而已,一个书呆子的憨傻形象。 美好的画面和现实的骨干总是那么突兀,梦想这个背影在转身后露出了生活那张类人猿一般的嘴脸,预期的美艳画面,天使面容顿时烟消云散,我双膝跪地,呕吐不止,措手不及,失望不已。想当年,我以学霸之姿,彪悍的以全系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时,带着福利院所有孩子们的仰望,带着师长同学的关注,走向社会,那时候我真的以为眼前的世界就是我的,我是天之骄子,是上帝的宠儿,是最幸运的那个人。连自己都不时的崇拜自己,像是个准备出世的武林高手,俯视天下,大笑江湖。直到,毕业后的几年里,我在求职路上不断碰壁,而我的同学们都纷纷依托着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或者从商、或者从政、或者进入国企、或者干脆直接享受生活周游世界的时候,我才发现,除了兜里的勉强维持生计的生活费和一张优秀毕业生的奖状之外,我竟然什么都没有。我游走在冗杂的网络之外,像是被隔离的重症病人一般苟延残喘,却始终不肯死心,始终放不下已经早已离我远去的小小骄傲,也许我想做的仅仅是华丽的证明自己的存在,酒精的梦幻,香烟的弥漫都让我迷恋不已。我一直渴望着奇迹的发生却从未遇到过,这青光、散光、白内障的生活!当我手捧一把磅礴古剑出世的时候才发现挣个世界都在用枪! 第2章《死而未死》 哦!对了。我还有周沫,我的周沫! 周沫当然是我的女朋友,江北大学中文系的系花,才貌双全,享名全校。周沫比我低一年级,算是我的学妹。一个单纯,善良,美丽和喜欢笑的女孩,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阳光的气息,令我着迷。虽然大学里流传着各种“防火、防盗、防师兄”的口号,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穿越舍友羡慕、嫉妒、恨的爱。算一算,我们在一起也已经快6年时光了。是她陪着我经历了人生一次次的倒下,经历成功与失败的蜕变,却始终等不到我站起来的时候。失败,常常让我感觉自己是一只被设定好只能爬行的动物。 虽然我真的很努力的想要伸开双手撑着一片天,为周沫挡风遮雨,但这一方天空却始终千疮百孔,阴雨连连,豆腐渣工程。每次想起周沫,嘴角便会不自禁的上扬,记得认识周沫那天,是我被舍友强迫着拉去迎新生看学妹的时候,作为大二生,系里唯一的全光棍寝室,宿舍的每一个人都暗暗憋着一口气,一定要见缝插针,告别单身,给自己找个伴,为集体争个光,甚至标准已经下滑到只要是个女生就行的饥渴状态。本来打算去图书馆的我是无意参加的,但实在戴不起集体主义淡泊这个大帽子,于是我还是妥协了,虽然抱着露个面,点个赞,随时调头的初衷。然而,一切的一切就是这样顺其自然,像是冥冥中注定一般。一切的一切都如此巧合,像是写好一样。看着人群中那个欢乐的身影,我下意识双颊guntang,只是远远的一瞥,便被深深吸引,无法自拔,颤抖不已。转自同宿舍蚊子同学当时对我的形象描述:这货当初看见周沫的时候,下巴拖到地上,像是发情了一样,双眼成红桃a状,鼻血狂喷,口水直流,表情呆滞,像个憨子。听到这里,我也是简单笑笑,想起周沫,便只剩下幸福的味道。 触了情,动了心,不出意外我爱上了第一眼看到的她,那些珍藏在我笔记本中的诗行此刻终于找到了主人。一字一语都是情,我们按照早已写毕的剧本,疯狂的穿越熙攘的人群,我朝着她狂奔而去,她对着我迎面而来。人群中,我们相视而笑,就像是很早以前就认识一样,我还记得我抢过周沫的行礼傻傻笑的样子,爱情,不期而至。就像很多校园爱情故事一样,我们开始一起去食堂打饭,一起上自学,一起在校园漫步,然后在某个时刻,我拉住了她的手,亲吻了她的唇,然后在一起许下山盟海誓。我曾以为,我们会就这样平淡而幸福的度过一生。 梦始终是梦,会醒,醒不了的梦只能是睡死了或者成了植物人。这么奇葩的事断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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