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婚格格_第十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章 (第2/3页)

该死…”

    奕洹撑起馨郁瘫软的身子,将她整个人紧贴住他的胸膛,试图用他的体温让馨郁能暖和些。

    “这个是什么?”奕洹忽地在馨郁滑落衣衫的肩上,发现一道道红肿的痕迹,难不成又是上次那些小黑粒搞的鬼?

    奕洹迅速拉下馨郁的衣衫,发现她身上全部是这些痕迹。可是床铺上没有瞧见那些小黑粒的踪影。究竟是什么原因?难不成…

    不可能啊!皇宫里戒备森严,尤其是在馨郁这里,乾隆包是将她保护的滴水不漏“她”怎么可能进得了宫?除非…

    正当奕洹苦思对策的同时,门外突然响起一阵脚步声。

    “糟了…”奕洹抱起馨郁的身子,躲至内侧床角。

    “方衍我们进去吧!”凤彩蕊与方衍一同进屋。

    “馨郁!你就这么睡死也好,反正没有任何痛苦。奕大哥现在讨厌你都来不及了,哪有可能在乎你的死活,你怎么想也想不到奕大哥要收我为侧室吧!如果你死了,说不定我还可以扶正,哈哈。”

    凤彩蕊缓步来到馨郁的床边,准备掀开床上的纱罗帐时。蓦然,一只有力的手握住了她的手腕。

    “啊…你…”“怎么回事?”方衍亦是一阵吃惊。

    “我记得我说过,如果你再伤害她,我绝对让你生不如死。”

    奕洹走下床,站在凤彩蕊面前。

    “啊…奕大哥…”凤彩蕊痛苦地皱紧了眉头,她的手腕仿佛要被活生生扯断似的。

    “你果然是在骗我!好大的胆子,敢跟我来阴的。说,你们是怎么进来的?”

    看着凤彩蕊完好如初的双腿,奕洹怒气勃发,他真想亲手杀了凤彩蕊,尤其当他看到馨郁的生命一点一滴在他的面前消逝时。

    “我…我…方衍救我…方衍…”

    “凤彩蕊,你真是狠毒,三番两次想置馨郁于死地,究竟是何居心?”

    奕洹恶狠狠地瞪着凤彩蕊,冷绝的眼神透露出残忍。

    “奕爷!她不是有心的,她只想留住你,才会这么做。”

    “说!你们是怎么进来的?”他握住凤彩蕊手腕的手劲愈来愈强烈。

    “奕爷!这一切都是我策划的。是我威胁她身边的一位丫环,让她告知这边守卫的轮班时辰,我再趁隙…”方衍见大势已去,干脆全部招供。

    奕洹的脑海中立刻浮现最近照顾馨郁的小丫环的身影。他对凤彩蕊说道:

    “你——好,很好,你以为我真对你没辙吗?我说过我会让你生不如死,你最好放聪明点。”奕洹怒急攻心,一把掐住风彩蕊的颈项。

    在“凉心阁”内发出的争执声,惊动了正在“凉心阁”附近巡逻的侍卫。

    乾隆一接到消息,随即带着皇城的禁卫军赶紧奔到“凉心阁”,保护他心爱的女儿。

    见到奕洹、风彩蕊和方衍三人在馨郁的寝室里,乾隆皇一头雾水的看着他们。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格格让人给下毒了,那些太医竟然还查不出症状。”

    奕洹一见到跟着乾隆身后来的太医,不由得破口大骂。

    “下毒?陈太医这怎么回事?”

    “老臣…老臣…有发现格格脉象不对劲,可是皇上您…”陈太医不敢说出乾隆皇交代的话。

    “你们这些混蛋,怎么到现在才告诉朕。告诉你,如果朕的宝贝女儿有什么三长两短,你们这群人就等着掉脑袋!”乾隆大怒的斥道。

    “哼…才没有办法可以救得活她…”

    凤彩蕊一心一意要馨郁死,否则难消她的心头恨。

    “奕爷!格格中的毒是由七心兰的花心淬取成汁,和在汤药里,会让人陷入昏睡状态。最后,达到一定的量,人就会在昏睡中死去,惟一能解七心兰的只有又苦又涩的毛果子。毛果子可以慢慢解毒,只要吃上一段时间,体内的毒就可以解掉,这期间如果有一天没吃,毒性就会增强。”

    奕洹顺手拿了堆在桌上的果子。“毛果子是这个吗?”

    “是!”“方衍你说谎,我下的毒是无药可解的,即使是毛果子也没用。”

    凤彩蕊不甘心就此全盘皆输,不管如何都要馨郁死在她的面前。

    “原来这一切你早就有预谋。”

    “没错,我老早就想杀了她。上回没痒死她,没毁了她容,这次又没毒死她,我实在不甘心。”

    凤彩蕊越说,奕洹的脸色就越阴沉。

    “来人啊!把人给朕抓起来。伤害郁儿的人,一个也别想离开。”

    一群侍卫立刻将方衍和凤彩蕊团团围住,并将他们押入天牢,等候审判。

    凤彩蕊死命挣扎着,但仍敌不过那群侍卫的力气。临走之际,凤彩蕊仍充满愤恨的看着馨郁。她好不甘心。

    “好了,咱们回去吧,郁儿交给奕洹照顾就成了。”

    乾隆总算松了一口气。看着奕洹紧紧抱着馨郁的模样,他高兴得不得了。

    乾隆一踏出“凉心阁”,忍不住笑出声。“陈太医呀,那两个人你上哪儿找来的,演得挺不错的,待会儿应该把他们放出来,朕要重重赏他们才行。”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