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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1/4页)
第三章 过了几天食不知味的日子,唐宁决定早点面对残酷的事实。 她心不甘、情不顾地拨电话。 “找皇甫仲明。”她刻意没礼貌地说。 要她对他和颜悦色有些困难,倒不是因为讨厌他,而是气自己不怎么讨厌他。 “我就是皇甫仲明。你是…”声音有点像,这样的想法让他有些兴奋。 “我是你要找的胡美娟,能不能麻烦你将手链邮寄到花城出版社,地址是松德路一六九号。谢谢。”她一口气讲究。 “另外那位胡小姐可能没将我的意思带到,我希望亲自交到你手上。”他不妥协。 从另一个胡美娟挂他电话后,他的心情就大受影响,担心她索性不要手链,从此音讯全无。几天以来果真石沉大海,他的心情跌到谷底,悔恨当时没坚持陪她去医院并找机会送她回家,那样就不会日日夜夜对着电话干瞪眼,无心工作,茶不思饭不想,只思念她的倩影。惊鸿一瞥却刻骨铭心,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现在深谙其味。 总算苍天有眼,把她给盼到了,焉有邮寄手链自断情路之理? “劳你大驾,这样我过意不去。”她虚伪地说。 “不会,乐意之至。” “我要还你二十万,我收受不起。”这二十万压得她抬不起头,还回去才能“呛声” “为什么收受不起?那是老王不小心撞到你该赔的。” “不是老王的错,是我不听从警卫犯的错,所以没资格收你们的钱。”顾不得他会怎么看她,把她当成一时起贪念吧! “不要这么说,你的伤好多了吗?”他的口气很温和。 这个…要气他和要他生气都难。 “谢谢,好多了,拜托你把手链还我。”唐宁央求,硬的不行来软的。 “我没说不还,只是希望当面还你,我长得那么吓人吗?你好像很怕看到我。” 长得是不吓人,只是眼神吓人,像要吃掉她。 “那…晚上五点半在花城门口见。”既然伸头一刀,缩头也一刀,何不大方一点,反正再把美娟拖出来,就不必单独面对他。唐宁打如意算盘。 “我们不在花城见,六点直接在丽晶玫瑰厅见,我会先订好两个人的位子,届时恭候大驾。”他特别暗示她不要“带电灯泡。” 她的阴谋被识破,加上他的提议,在在让唐宁愕然。他比她聪明。 “可是…吃晚饭不行,我…另有约。”她支支吾吾地说。在大庭广众下现身,万一被他们看到,她没死… 有约? “和男朋友?”他直接反应。 “对!”她顺水推舟。 她有男朋友是很正常的事。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他一点也不感意外,只是心里不是滋味,嫉妒那个男人的好运。 “你很坦白,不过请我跟他请假,你们改天再约会,先赴我的。”他有些吃味。 只要她云英未嫁,就没违反他的二不政策,他可以放马追她,虽然起跑慢了点,又有人在他前面,不过他有信心迎头赶上。 “你很霸道。”唐宁顶他一句。不折不扣的权贵后代,从小养尊处优惯了,任性地以为没有要不到的东西,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只知家里钱有多少。 他不否认自己霸道,有要的人才能霸道,没本事的只能耍流氓。 “认识我,你会发现我的其他优点。”他打情骂俏起来。 大言不惭。谁要认识他! 怎么办?他一定不会接受她不能抛头露面的搪塞之词,又不能据实相告。她的心揪成一团。看情形吃顿饭是跑得了现在,跑不了以后,与其夜长恶梦多,不如速战速决,一餐饭换一条手链,勉强接受。唐宁叮咛自己:去之前要上教堂。她需要上帝的庇佑。 三年不出门,一出门就撞到皇甫仲明已够她受了,可不要三年不赴宴,一赴宴就碰到聂家任何人,否则将会是最后的一餐。 “吃完饭,你会还给我手链?”她不得不质疑他的信用程度。 吃这顿饭她冒的风险太大,不能只是碰碰运气,她只能碰“好运” “当然。”他拍胸脯道。 那条手链对她一定很重要,才不惜还回二十万。二十万可以买上百条那种手链,所以它的重要性不在它的价值,而在它的意义,是赠送者的关系让她如此珍惜。 会是她的男朋友吗? 这样的想法,让皇甫仲明不悦。 他要送她一条价值不菲的手链。 “不能黄牛!”她强调。 “我是君子。你在哪儿?我去接你。”如果知道她家,追她就容易多了。不能登堂,何能人室?皇甫仲明自嘲。他是一匹等着入内室的狼。 “不用,我会坐大车去。”她的意思是公共汽车。 他误会了,以为她男朋友会送她去。 “晚上见。”皇甫仲明轻轻地放下话筒,有些神伤。 也不是完全没希望,倘若现在就为她那个即将成为过去式的男友而怀忧丧志,是可耻的。 六点,唐宁还痴痴地盘膝坐在床上,对自己生气。 半晌,她从床上跃起,夺门而出;终究得去赴约。 心儿忐忑,唐宁仓皇地闪进丽晶玫瑰厅,她低着头跟在服务生身后。 服务生在靠窗的一个角落停下,她抬头看到一张英俊无比的面孔。 他正气定神闲地看着自己。 那是一个胜利的表情。可恶!唐宁瞪他一眼。 服务生拉开椅子,让她在他的对面落坐后,递上菜单。 “想吃什么?”皇甫仲明冲着她笑。 他的笑容像张温柔的网,她的心一凛,把头埋到菜单里。 哇!这里的东西好贵,还特别注明是聘请密特朗总统的御厨来此掌厨,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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