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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简卷三 (第6/13页)
显戮之,籍其妻子,以赏前首者!”于是旬月间盗悉出首。褒取薄质对,不爽,并原其罪,许自新。由是群盗屏息。 【译文】 北周文帝宇文泰时,韩褒为北雍州(治所在今陕西耀县)刺史。州中有许多盗匪,韩褒来了后,对他们秘密访察,实际上都是州中的豪强大族。韩褒佯装不知,对他们都一律加以礼遇厚待,对他们说:“我这个刺史不过是一介书生,怎么懂得督剿盗匪?要靠你们来共同为我分忧了。”他又把其中那些强梁狡黠的年轻人全都召集来,都给他们封了主帅的职衔,划分了地界,如果有抢劫事件发生而未能破获,就以故意纵放论罪。于是这些被署以主帅之职的年轻人,一个个惶恐惧怕,伏身自首,并揭发说:“前某次抢劫案实是某某人干的。”把所有盗匪的名字全都开列了出来。韩褒把名册取过来收藏好,在州城门口发布榜文说:“凡干过盗匪之事的人,要迅速来自首。超过本月不自首者,要抓来公开处决,并将其妻子、儿女籍没入官为奴,赏给前来自首者!”于是不满一个月,境中盗匪全部来自首了。韩褒取出名册核对无误,就全部宽恕了他们的罪行,允许他们改过自新,从此盗匪活动平息了下来。 蒲宗孟 贼依梁山泺,县官有用长梯窥蒲苇间者,蒲恭敏知郓州,下令禁“毋得乘小舟出入泺中”贼既绝食,遂散去。 【译文】 北宋神宗时,有强盗盘踞在梁山泊,当地县官搭起了很高的长梯侦察隐藏在蒲苇之间的强盗们的行动。恭敏公蒲宗孟任郓州知州时,仅仅下了一道命令:“不得乘小船出入水泊之中。”这样,强盗们不久就断绝了粮食,于是只好散去。 吴正肃公 吴正肃公知蔡州。蔡故多盗,公按令为民立伍保,而简其法,民便安之,盗贼为息。京师有告妖贼确山者,上遣中贵人驰至蔡,以名捕者十人。使者欲得兵往取,公曰:“使者欲借兵立威耶,抑取妖人以还报也?”使者曰:“欲得妖人耳。”公曰:“吾在此,虽不敏,然聚千人于境内,安得不知?今以兵往,是趣其为乱也。此不过乡人相聚为佛事以利钱财耳。手召之,即可致。”乃馆使者,日与之饮酒,而密遣人召十人,皆至,送京师鞫实,告者以诬得罪。 【译文】 南宗孝宗淳熙年间,正肃公吴柔胜任蔡州(治所在今河南汝南)知州。蔡州地区过去一直多盗匪,吴柔胜到任后,发布命令在民间建立五家连保法,并且检查落实的情况,百姓很快安定下来,盗贼也消声匿迹了。 京城有人奏报朝廷说有妖贼在确山聚集作乱。皇上派宦官为使者骑马飞驰到蔡州,要捕捉列于名单上的十个人。使者要求带军队前往捉拿,吴柔胜说:“尊使是想借军队显威风呢,还是想以此来捉住妖人向朝中报告呢?”使者说:“当然是想抓到妖人了。”吴柔胜说:“我在此地任职,虽然不能干,然而若有几千人在境内聚集作乱,怎么会不知道呢?现在派军队前往抓人,是逼他们犯上作乱。其实,那不过是一些乡下人聚在一起做佛事来赚点钱财罢了。我举手一招,即能把他们叫来。”于是把这位使者安排到宾馆中歇息,天天和他一块喝酒,而密地派人去把列于名单上的十个人召来,到齐后,送到京城讯问。他们说了实情,后来向朝廷奏报的人以诬陷罪被判刑。 万观 万观知严州。七里泷渔舟数百艘,昼渔夜窃,行旅患之。观令十艘为一甲,各限以地,使自守,由是无复有警。 (评注:能实行编甲之法,何处不可!) 【译文】 明成祖永乐年间,万观任严州(治所在今浙江建德)知州。富春江的七里泷一带有几百只渔船,白天打渔晚上偷盗,来往的旅客受到很大危害。万观下令将十只渔船编为一甲,实行联保,各分给一定的地段,让他们自己守卫,从此再没有旅客报警了。 王敬则 敬则为吴兴太守。郡旧多剽掠,敬则录得一偷,召其亲属于前,鞭之数十,使之长扫街路,久之,乃令举旧偷自代。诸偷恐为所识,皆逃走,境内以清。 (评注:辱及亲属,亲属亦不能容偷矣。唯偷知偷,举偷自代,胜用缉捕人多多矣!) 【译文】 南朝宋时,王敬则任吴兴太守。这个郡中过去经常发生偷盗案件,王敬则逮捕了一个小偷,把他的亲属都叫到郡衙前,当众把小偷怞几十鞭子,然后让他去扫大街。过相当长一段时间后,就命令他检举一个当过小偷的代替他自己。郡中的小偷们害怕因此使全郡的人都知道自己是小偷,就都逃走了,郡境成为一片清平世界。 程明道 广济、蔡河出县境,濒河不逞之民,不复治生业,专以胁取舟人钱物为事,岁必焚舟十数以立威。明道始至,捕得一人,使引其类,得数十人,不复根治旧恶,分地而处之,使以挽舟为业,且察为恶者。自是境无焚舟之患。 (评注:胁舟者业挽舟,使之悟-矩之道,此大程先生所以为真道学也!) 【译文】 北宋时,广济渠、蔡河流经扶沟县境。临河的一些不法之徒,不干正经职业,专门以敲榨来往船上人的钱财过日子,每年必定要寻衅烧掉十来条船以逞滢威。明道先生程颢刚来扶沟任知县,把这帮人抓住了一个,让他检举同伙,共逮捕了几十个人。程颢也不再追究他们过去的罪过,沿河分地段安置他们,让他们以拉纤为职业,并且兼侦察那些还敢沿河作恶的人。从这以后,县境内再没有出现过船只被焚烧的案件。 王子纯 王子纯枢密帅熙河日,西戎欲入寇,先使人觇我虚实。逻者得之,索其衣缘中,获一书,乃是尽记熙河人马刍粮之数。官属皆欲支解以徇,子纯忽判杖背二十,大刺“番贼决讫放归”六字纵之。是时适有戎兵马骑甚众,边批:难得此便人送信,刍粮亦富,虏人得谍书,知有备,其谋遂寝。 【译文】 北宋神宗时,河州、陇州被西羌占据,神宗力图恢复,命王韶(字子纯)以龙图阁待制任熙州知州。王韶到任后,西羌打算入侵熙河路(治所即在熙州,今甘肃临洮),先派人打探我方虚实。巡逻兵把探子抓住,从他的衣缝中搜出一封信,上面记的全是熙河路的人马粮草的数字。王韶的部下都要求把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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