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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一直要这样 (第1/2页)
第二十四章 一直要这样 两年后。 凌晨五点。 72层的摩天大楼天台上站满翘首以待的人们。天空是初生的蓝。 当风从对面的68层大厦和这座72层大厦间吹过时,会发出一阵阵悠长的音色。 再有几分钟,那支最受年轻人爱戴的摇滚乐队即将登场。他们有着好听的名字,他们将实现一个梦想,站在这座城市的最高点演奏出壮丽的乐章。 拥挤的人群中,她的身影并不起眼,只是静静含笑注视着银色的舞台,在她一瞬不瞬仰望着的眼里,映出那个率先踏上台的俊酷身影。 人群沸腾! 没有开场白,没有多余的动作,佩戴墨镜一袭黑衣的俊美青年站上舞台之颠,第一个动作,是高高举起话筒! 这个手势像一个信号,电吉他、贝司、键盘、架子鼓,滚动着拉开了3600秒颠覆之旅的序幕! 黑衣青年的歌声加入到绚彩的音乐中,那声音充满爆发的力量,野性得有种燃烧的错觉,被黑色覆盖的身体绷得紧紧的,散发出神秘性感的金属质感。 “开启的窗外 迂回乱舞的DEEP SKY AH 在此仰望——” 红发的吉他手、长发披肩的贝司、光头键盘和文身的鼓手,乐队的每一个成员都全情投入。 气氛很快就达到了高潮!酣畅冷冽的风在舞台上回旋着不肯离去,那个当之无愧的主角做出一个单脚抬起的动作,带着腾空而起的气势,狂野地嘶吼出: “AH——无法入眠——” 现场触电似地战栗起来,飓风卷走云雾,天空加速旋转! 不仅是才情,不仅是帅气,不仅是性感,在现场几百双眼里,他美妙得无法用语言形容! … 自始至终,她都含笑看着他的表演,表情没有周围人们的疯狂和迷恋,有的只是温软而坚强的看守。 在两千多个日子里,她和他相处的记忆密密麻麻地遍布这个城市的角落,从车站的贩卖机前延续到校园的青石房子,从黄昏的树林到他的单身公寓,还有游戏厅、街心公园、海边… 以及那间他沉睡半年的病房。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个有点阳光有点坏坏的十七岁男孩,带着狐狸的狡黠和狼的冷酷,太容易让女生心跳加速。他是她花了五十元和无数次被欺负的代价才认识的初恋,到底是廉价还是高昂,说不清。到底是不是在那个早晨的邂逅中就决定了将要相爱,也是谁也说不清。 确定的只是,她和他一路走来,其中有彷徨,有挫折,有伤痛,最终,沉睡了半年的他,甩去了过去的阴霾,等待了更久的她,学会了坚强。 如今,她所爱的人们也都有了各自不同的归宿:远在地球另一端的弟弟在赛车场上拿下了八小时耐力赛的总冠军;她幼年邂逅的那个男生正一面抱怨着一面念着理想中的大学;她的死党写信告诉她在大学里也要“和某个笨蛋将抬杠进行到底”;高中时的老师们也迎来新生,火力十足地上任;校园的传说越来越精彩,色彩越来越缤纷… 生活正迈着坚实骄傲的步伐,在流光四溢的大桥上信心十足地奔跑着! 有一刻,摇滚的狂风吹迷她的视野。她仍倔强地顶着风,望着他。好温暖的感觉…温暖得连身体都有一丝颤栗。她爱着台上这个桀骜不驯、阳光般英俊的男孩,爱着他的变幻莫测,爱着他身上夏日的光和热,爱他的回眸、他的微笑、他的任性、他的胡作非为和他暧暧昧昧的样子。她告诉自己,要一直这么爱着。 要…永远这样爱下去… 站在舞台上被她深爱的少年,如今已是帅气俊美的青年,更高大也更成熟,在沉睡了半年以后,似乎迫不及待地想要喷薄而出! “…SUNDAY MONDAY 闪电的TUESDAY WED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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