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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3/4页)
告诉他,所以,尽管心里的羞耻感是那样强烈,她还是要亲口告诉齐韶真相。 全世界的人误会她都没关系,唯独齐韶不能误解她。要是连他都在这件事上指责她、抛弃她,安平无法想像自己是否还有勇气面对这般残酷的人生。 她一定要见他,把所有的委屈都告诉他。 正当安平鼓起勇气想穿过花园去找齐韶,忽然听到一阵交谈声。她将眼光望向声音方向,看到齐韶提着公事包走出来,后头跟着艳光照人的宁季晴。 她讶异地微张小嘴。还不到早上八点,季晴怎会在这里? “齐大哥,陪我去吃早餐嘛!”季晴娇嗲地拽着他的手臂撒娇。 “别胡闹了。”齐韶好脾气地道。“你明知道我要赶去医院,还一大早来找我吃早餐?” “人家有话要跟你说嘛。” “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呀,不一定要找我吃早餐才能说。”齐韶幽默道。 “这可是你说的晴。”季晴无比认真地拉着他停在一株相思树下,秀丽的脸庞微微仰起,眯眯笑的眉黛媚眼闪漾着如天空般的银蓝光芒,模样娇媚可爱。 “你头低下来一点嘛。”她吐气如兰地央求,齐韶不疑有他地将耳朵靠过来。 “过几天是爹地、妈咪的结婚纪念舞会,你做我的舞伴。” “对不起,季晴。你知道我的舞跳得不好…”齐韶想要直起身,季晴两条雪玉般的臂膀却挂在他颈上,不依地娇嗔。“人家才不管你跳得好不好呢。人家只想你当舞伴。” “季晴,你还是找跟你同年龄的男孩吧。我相信一定有不少名门公子排队等着…” “我不要他们,我就要你!”季晴气恼的嘟着小嘴,水蓝眼眸盈满不被了解的不满。“齐大哥,我喜欢你呀,所以才要你当舞伴。你懂不懂?” 齐韶显然被她的话吓呆了。 “季晴,你在开玩笑。巴?” “我不是玩笑,我是真心的!”季晴说完后,怀着无比的坚定,踮起脚将唇送上,紧紧拥抱着齐韶。 看到这幕的安平,只觉得全身僵冷,支撑着她度过昨晚可怕打击的信念,于此刻碎裂如那只敲击在艾伯特脑门的骨董青瓷花瓶。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所有的感觉好像都在刹那间关闭了。等她回过神时,发现自己泪流满腮地游荡在街上,迎面而来一辆黑色轿车,仿佛是死神的乘舆… 。--。--。-- 那风儿袭来醺醉 上海的夜登场 霓虹光芒闪烁出不夜城 比满天星斗还要灿烂 醇酒美人 欢舞歌唱 上帝的天堂也比不上 夜上海,她教你迷醉… 舞台上,被衣料单薄的舞者簇拥的歌女,一身华服,烟视媚行的吟唱出动人的歌曲。 金合欢夜总会开幕的招牌歌,充分道出上海夜里的繁华。 掸落一天的尘嚣,披上斑斓彩衣,夜上晦以优雅姿态从容地展现其万种风情。在夜总会、舞厅、酒吧、特种营业区群聚的外滩,不时上演纸醉金迷的乱世风华。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混乱的时代里,忙着苟延残喘尚且不及,没空去理会国仇家恨。夜上海充斥着淘金女郎,和各式各样的玩乐,只要你有钱,不管是哪个国籍的人,全都是大爷。 然而再嚣张的客人,在金合欢夜总会也必须收敛狂态。处身于乱世中的冒险天堂,没有硬底子的后台是无法生存的。 据说金合欢的老板人脉亨通,不但脚踏官、商两界,还跟上海滩的帮派组织关系良好。要是胆敢在金合欢捣蛋,就甭想在上海混了。尤其切切不能得罪金合欢当红的歌伶黄莺,她不只是老板的最爱,追求者更不乏各界精英,尤其是日军特务组的神鹤,更教人闻之毅触,莫敢与敌。 提到黄莺,她的歌声音如出谷黄营,妍丽的姿容放眼上海,很难找到能与她匹敌的。 上海的玩家都说:“闻黄莺歌声,绕梁三日不知rou味;见黄莺姿容,相思三年无视美人。”意思是指,黄莺的歌声,曼妙得足以让人三天都食不知味;黄莺的美貌让人即使三年都相思难忘,眼中再看不到其他美人了。 由此可知,黄莺是如何色艺双全了。 每次登台时,夜总会的歌舞厅挤满爱慕者,全都为了一聆她优美的歌声,亲睹她绝世的体态。 今晚即是了。 黄莺尚未登场,台下已是坐满宾客,大伙儿都打着同样的如意算盘,早点到好抢个好位置,就盼黄莺小姐的媚眼能恰恰扫到他们身上。 然而,再怎么抢,也抢不到最挨近台边的贵宾座。只有上海最响亮的人物,才能订到位子。每张桌上都放有精致的卡片,写着某某某先生订位。人,不一定在歌厅一开唱就进来,但总会在黄莺上场前到。这就是黄莺的魅力。 果然,在三场拌舞表演后,贵宾座上的空位全数填满。当暗起的灯光渐次打亮,帘幕缓缓拉起,恍若天籁的优美歌声自帘幕后扩散纷坠,直入心田、迳射灵魂,勾引出灵魂深处最真的感动。 太阳一般的敬崇仰慕 你驾着阿波罗的金色马车 直奔我心 驱离幽黯的悲伤 你金色灿烂的光芒 如一技欢笑的羽箭 射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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