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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第3/5页)
这也是一幅莫奈的作品,"她说,"画的是圣拉扎尔火车站。" "画面上的铁轨怎么不是平行的呢?"菲利普说。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反问道,一脸的傲慢之气。 菲利普自惭形秽,范妮·普赖斯捡起目前画界议论不休的话题,凭着自己这方面的渊博知识,一下子就说得菲利普心悦诚服。她开始给菲利普讲解美术馆内的名画,虽说口气狂妄,倒也不无见地。她讲给他听各个画家的创作契机,指点他该从哪些方面着手探索。她说话时不时地用大拇指比划着。她所讲的这一切,对菲利普来说都很新鲜,所以他听得津津有味,同时也有点迷惘不解。在此以前,他一直崇拜瓦茨和布因-琼司,前者的绚丽色彩,后者的工整雕琢,完全投合他的审美观。他们作品中的朦胧的理想主义,还有他们作品命题中所包含的那种哲学意味,都同他在埋头啃读罗斯金著作时所领悟到的艺术功能吻合一致。然而此刻,眼前所看到的却全然不同:作品里缺少道德上的感染力,观赏这些作品,也无助于人们去追求更纯洁、更高尚的生活。他感到惶惑不解。 最后他说:"你知道,我累坏了,脑子里再也装不进什么了。让咱们找张长凳,坐下歇歇脚吧。" "反正艺术这玩意儿,得慢慢来,贪多嚼不烂嘛,"普赖斯小姐应道。 等他们来到美术馆外面,菲利普对她热心陪自己参观,再三表示感谢。 "哦,这算不得什么,"她大大咧咧地说,"如果你愿意,咱们明天去卢佛尔宫,过些日子再领你到迪朗一吕埃尔画铺走一遭。" "你待我真好。" "你不像他们那些人,他们根本不拿我当人待。" "是吗?"他笑道。 "他们以为能把我从画室撵走,没门儿。我高兴在那儿果多久,就呆多久。今天早上发生的事,还不是露茜·奥特捣的鬼!没错,她对我一直怀恨在心,以为这一来我就会乖乖地走了。我敢说,她巴不得我走呢。她自己心里有鬼,她的底细我一清二楚。" 普赖斯小姐弯来绕去讲了一大通,意思无非是说,别看奥特太太这么个身材矮小的妇人,表面上道貌岸然,毫无韵致,骨子里却是水性杨花,常和野汉子偷情。接着,她的话锋又转到露思·查利斯身上,就是上午受到富瓦内夸奖的那个姑娘。 "她跟画室里所有的男人都有勾搭,简直同妓女差不多,而且还是个邋遢婆娘,一个月也洗不上一回澡。这全是事实,我一点也没瞎说。" 菲利普听着觉得很不是滋味。有关查利斯小姐的各种流言蜚语,他也有所风闻。但是要怀疑那位同母亲住在一起的奥特太太的贞cao,未免有点荒唐。他身边的这个女人,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恶意中伤别人,实在叫他心寒。 "他们说些什么,我才不在乎呢。我照样走自己的路。我知道自己有天赋,是当画家的料子。我宁可宰了自己也不放弃这一行。哦,在学校里遭人耻笑的,我又不是第一个,但到头来,还不正是那些受尽奚落的人反倒成了鹤立鸡群的天才。艺术是我唯一放在心上的事儿,我愿为它献出整个生命。问题全在于能否持之以恒,做到锲而不舍。" 这就是她对自己的评价,而谁要是对此持有异议,就会被她视为居心叵测,妒贤忌才。她讨厌克拉顿。她对菲利普说,克拉顿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才能,他的画华而不实,肤浅得很。他一辈子也画不出稍微像样的东西来。至于劳森: "一个红头发、满脸雀斑的混小子。那么害怕富瓦内,连自己的画也不敢拿出来给他看。不管怎么说,我毕竟还有点胆量,不是吗?我不在乎富瓦内说我什么,反正我知道自己是个真正的艺术家。" 他们到了她住的那条街上,菲利普如释重负地吁了口气,离开她走了。 第四十四章 尽管如此,下星期日当普赖斯小姐主动表示要带他去参观卢佛尔宫时,菲利普还是欣然前往了。她领他去看《蒙娜丽莎》。菲利普望着那幅名画,心里隐隐感到失望。不过,他以前曾把沃尔特·佩特关于此画的评论念了又念,直至烂熟于心——一佩特的珠玑妙语,给这幅举世闻名的杰作平添了几分异彩——此刻,菲利普便把这段话背给普赖斯小姐听。 "那纯粹是文人的舞文弄墨,"她用略带几分鄙夷的口吻说,"千万别信那一套。" 她指给他看伦勃朗的名画,同时还对这些作品作了一番介绍,讲得倒也头头是道。她在《埃墨斯村的信徒》那幅画前面站定身子。 "如果你能领悟这幅杰作的妙处,那么你对绘画这一行也算摸着点门儿了。" 她让菲利普看了安格尔的《女奴》和《泉》。范妮·普赖斯是个专横的向导,由不得菲利普作主,爱看什么就看什么,而是硬要菲利普赞赏她所推崇的作品。她对学画极认真,很有一股子蛮劲。菲利普从长廊的窗口经过,见窗外的杜伊勒利宫绚丽、雅致,阳光明媚,宛如出自于拉斐尔之手的一幅风景画,情不自禁地喊道: "嘿,太美啦!让咱们在这儿逗留一会儿吧。"然而,普赖斯却无动于衷,漠然地说:"好吧,呆一会儿也无妨。不过别忘了咱们是来这儿看画的。" 秋风徐来,空气清新而爽神,菲利普颇觉心旷神怡。将近正午的时候,他俩伫立在卢佛尔宫宽敞的庭院里,菲利普真想学弗拉纳根的样,扯开喉咙大喊一声:让艺术见鬼去吧! "我说啊,咱俩一块上米歇尔大街,找家馆子随便吃点什么,怎么样?"菲利普提议说。 普赖斯小姐向他投来怀疑的目光。 "我已在家里准备好了午饭,"她说。 "那也没关系,可以留着明天吃嘛。你就让我请你一回吧。" "不知道你干吗要请我呢。" "这会让我感到高兴,"他微笑着回答。 他们过了河,圣米歇尔大街的拐角处有家餐馆。 "我们进去吧。" "不,我不进去,这家馆于太阔气了。" 她头也不回地径直朝前走,菲利普只好跟了上去。不多几步,又来到一家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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