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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人生之理想 (第4/9页)
对折的折扣。中庸之道在中国人心中居极重要之位置,盖他们自名其国号曰“中国”有以见之。中国两字所包含之意义,不止于地文上的印象,也显示出一种生活的轨范。中庸即为本质上合乎人情的“常轨”古代学者遵奉中庸之道,自诩已发现一切哲学的最基本之真理,故曰: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中庸之道覆被了一切,包藏了一切。它冲淡了所有学理的浓度,毁灭了所有宗教的意识。假定有一次一个儒教的老学究与一个佛教法师开一次辩论,这位大法师大概很能谈谈,他能够引出许多材料以证明世上物质的虚无与人生之徒然,这时候,老学究大概将简单地用他的实情而非逻辑的态度说:“倘令人人脱离家庭而遁迹空门,则世界上的一切国家与人民,将变成怎样情形呢?”此非逻辑而极切人情的态度,其本身具有一种紧张的力。这个人生的标准不独反对佛教,抑亦反对一切宗教,一切学理。吾人势不复能致力于逻辑。实际,所有学理之得以成为学理,乃一种思想,发育自创始者的心理作用。弗洛伊德神经学学理之内容实即为弗洛伊德(Freud)之化身;而佛教学说之内容,乃佛陀之化身。所有一切学理,不问弗洛伊德或佛陀的学说,都好像基于过度夸张的幻觉。人类的苦难,结婚以后生活之烦恼,满身痛楚的叫化子,病人的呻吟,此等景象与感觉,在吾们普通人可谓随感随忘;可是对于佛陀,则给予其敏感的神经以有力之刺激,使他浮现涅槃的幻景。孔子学说适与此相反,乃为普通人的宗教,普通人固不普于敏感,否则整个世界将瓦解而分崩。 中庸的精神在生活与知识各方面随处都表现出来。逻辑上,人都不应该结婚,实际上,人人要结婚,所以孔子学说劝人结婚;逻辑上,一切人等都属平等,而实际则不然,故孔子学说教人以尊敬尊长;逻辑上男女并无分别,而实际上却地位不同,故孔子学说教人以男女有别。墨子教人以“兼爱”杨朱教人以“为我”孟子则两加排斥,却主张亲亲而仁民,仁民以爱物。孟子称:伯夷隘,柳下惠不恭,子思则劝人取中和之道。这三种不同之方式,诚为极动人之比较。 专把性欲问题来谈。性道德上有两种相反的意见:一种极端由佛教及喀尔文(Calvin)主义来代表,这一派认为性是罪恶之极点,故禁欲主义为其天然之结论。另一极端为自然主义,这一派推崇传殖力,现代有许多摩登男女是秘密的信徒。这两派意见的矛盾,惹起现代摩登青年所谓精神的不安。像哈佛洛克?厄力斯(HavelockEills),他在性的问题上曾努力寻求纯洁而健全的见解以适应正常人类的情欲,他的见解显然转向希腊民族的意识方面,也就是人文主义的意见。至于孔子学说所给予“性”之地位,他认为这是完全正常的行为,不但如是,且为人种与家族永续的重大关键。其实对于“性”有最明晰之见解者,著者一生所遇,莫如《野叟曝言》。这是一本绝对孔教主义的小说。内容特着重于揭露和尚的放狼生活。书中主角,为一孔教的超人,他奔走说合那些光杆土匪和土匪姑娘的婚姻,劝他们好好替祖宗延续胤嗣。此书与《金瓶梅》不同,《金瓶梅》专事描写狼子yin妇,而《野叟曝言》中的男男女女是贞洁而合礼的人物,结成模范夫妻。这本小说之所以被视为yin书,其惟一原因为作者把书中男女,有意处之尴尬之环境。但是他的最大成果,确为婚姻与家族问题之可信的辩论,并发扬了母性精神。这一个对于“性”的见解为孔教学说关于情欲之惟一表彰者,子思在《中庸》中对于人类七情之意见,盖反覆申述“中和”以为教焉。 今以东方人所称为“过分”的西方学理而取此态度,就觉颇有难色,西方人实在太易于被种种主义所奴役,国家主义,法西斯主义,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这种种都是过度膨胀的机械工业制度的后果。人忘却了国家为人民而存在,非人民为国家而生存;像一个共产国家,视人民为某阶级之一员或国家机构的一分子,此等见解衡之以孔子学说对于人生真目的之解释,怕不立即丧失其动人之魔力吗?反对诸如此类的一切制度,人人可以主张其生存之权利而寻求幸福。人类享受幸福的权利,驾乎一切政治权利之上。中国倘成立了法西斯政权,那须得舌疲唇焦去劝服一般仁人君子,谓国家之强力,远较个人之幸福为重要。一位精密观察者观察了当时建立于江西的共产政府,贡献了共产政权所以在中国必须失败的最大理由,不管他如何优越于其他封建军阀统治的区域,其事实为那儿的人民生活太机械化,太不近人情,总是不相宜的。 中国人之讲情理的精神与其传统的厌恶极端逻辑式的态度,产生了同等不良的效果,那就是中华民族整个的不相信任何法制纪律。因为法制纪律,即为一种机械,总是不近人情的,而中华民族厌恶一切不近人情的东西。中国人厌恶机械制度如此之甚,因之厌恶法律与政府的机械论的观法,致使宪法政府之实现为不可能。严厉峻刻之法制统治权,或非人情政治的法律,在吾国盖已屡屡失败,它的失败盖由于不受人民之欢迎。法制政治之概念,在第三世纪中,吾国曾有大思想家建议而付诸实施,商鞅即为实验法制政治之一人。他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大政治家,相秦孝公,威震诸侯,奠定了秦国强大的基础,但其结果,把他的头颅偿付了政治效力的代价。秦本为僻处甘肃边陲的次等邦国,历史上怀疑其混合有野蛮的部落,赖商鞅之努力擘划,建立了勇武的军队,征服了全部中国。乃其统治权曾不能维持四十年,反抗者蜂起,秦社稷卒悲愁地倾覆。此无他,盖其以商鞅所施于秦国之同样政治方式,施之于中国人民全体之故耳。秦代之建筑万里长城,确有其不朽之功绩,然亦为不可恕之“不近人情”致断送了秦始皇的帝统。 加以中国人文主义者不断宣传其教义,而中国人民在过去常统治于个人政权之下,故“法制纪律”中国人称为“经”者之不足,常能赖“便宜行事”中国人称为“权”者来弥补。所谓“权以经济之穷”与其受治于法治的政治,中国宁愿赞成贤能的政府,贤能政府是比较的近人情,比较的有伸缩性。这是一个大胆的思想——天生有如此众多的贤人,足以遍布全境而统治一个国家!至谓德莫克拉西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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