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黑雾_ldquo;松川事件rdqu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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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dquo;松川事件rdqu (第2/14页)

的名义予以逮捕,但那只是名义而已,随后就针对‘松川事件’对他进行了审讯。

    “过了一个星期左右,又以盗窃嫌疑的名义从东芝公司方面逮捕了十八岁的少年菊地武。值得注意的是,他既不是工会会员,也不是共产党员。所谓盗窃嫌疑,只是指他在工厂里偷了配给的纸烟这样一桩小事,并且立即查明事情是揑造的。但是当局并没有释放他,而开始就‘松川事件’对他进行了审讯。后来由于他偶然患了盲肠炎,才被释放。

    “考虑一下整个事件,就能够明白当局有这样一个阴谋:先逮捕那些既不是工会干部又不是共产党员的少年,然后再向工会干部和共产党员拉开逮捕的罗网。读者不久谅必就会了解这种情况。

    “过了十天光景,侦查当局就录下了少年赤间的供词。这份供词究竟是他主动做出的,还是在侦查当局的诱导下做出的,尚待研究;但是根据赤间的供词,嫌疑分子依次被逮捕了。

    “九月十日赤间胜美(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福岛分会会员)。(罪名:伤害。)

    “九月十八日菊地武(东芝松川工厂工会会员)。(罪名盗窃。不久因患盲肠炎获释。)

    “九月二十一日赤间供认他造成了列车翻车事故。罪名即改为造成列车翻车,据同一供词开始逮捕其他人。(十月十三日起诉。)

    “九月二十二日本田升(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委员、共产党员),二宫丰(同上,共产党员),钤木信(同上,福岛分会委员长、共产党员),阿部市次(同上,福岛分会书记、共产党员),高桥晴雄(同上,福岛分会委员、共产党员),滨崎二雄(东芝公司松川工厂工会会员),佐藤一(东芝工会联合会组织干部、共产党员)。(以上均在十月十三日起诉。)

    “十月四日杉浦三郞(东芝松川工厂工会主席、共产党员),太田省次(东芝松川工厂工会副主席、共产党员),佐藤代治(东芝松川工厂工会会员、共产党员),大内昭三(东芝松川工厂工会会员),小林源三郞(同上)。(以上均在十月二十六日起诉。)

    “十月八日菊地武再度被捕。(十月二十六日起诉。)

    “十月十七日二阶堂武夫(东芝松川工厂工会会员),二阶堂园子(同上)。(以上均在十一月七日起诉。)

    “十月二十一日武田久(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委员长、共产党员),斋藤千(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委员、共产党员),冈田十良松(同上,兼福岛地区工会会议书记长、共产党员),本田嘉博(《赤旗报》记者,后释放),加藤谦三(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福岛分会会员、共产党员)。(十一月十二日,对斋藤、武田、加藤起诉。十二月一日,对冈田起诉。)

    “检察当局说明的内容可以归纳如下:这些嫌疑分子当中,有一些人在八月十三日和十五日在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办事处集会,共同策划使列车翻车的阴谋;东芝工厂内也有人进行了几次策划。结果,国营铁道工会分会方面由本田、高桥、赤间三人,东芝方面由佐藤一、滨崎二人出动,破坏了路轨。用以破坏路轨的撬棍和扳子是由东芝方面的小林、菊地、大内等三人从松川车站的养路班仓库里偷出来的。

    “以上就是‘松川事件’的大致经过。被告们和许多辩护人一致认为上述犯罪行为是侦查当局所揑造的,继续抗诉,但是在福岛地方裁判所进行的第一审和在仙台高等裁判所进行的第二审时,审判官们都不予受理,分别作了判决。

    “第一审判决全体被告有罪,第二审判决三人无罪,十七人有罪,而十七名被告马上就向最高裁判所上诉。”(见广津先生着《松川审判》)

    众所周知,最高裁判所在昭和三十四年(一九五九年。——译者注)八月十日对被告的上诉作了七对五的判决(七人主张发回重审,五人主张驳回上诉),结果这一案件又发回仙台高等裁判所重审。在这次审理中,主张驳回上诉的田中最高裁判所首席法官发表了居于少数的反对意见。他说:

    “多数意见拘于司法技术,没有看到事件的全貌和真象。而且司法技术本身在对证据的评价和引用刑事诉讼法第四一一条方面也犯了重大的过错。因此,无论如何也不能使我本人信服。”

    三

    在前一节里,我曾引用广津先生的文章来叙述事件的开端。下面要略述一下后来发展的过程。

    得到翻车事件的通报后,最先到达现场的警官是当时的国家警察福岛县总部侦查科副科长、玉川正警视。据玉川警视的证词:八月十七日上午五点钟左右,他正待在自己家里时就直接从国营铁道福岛管理部得到了关于事件的通报。玉川警视(下略称玉川)当即打电话紧急召集他的部下,径直到县总部去。三四十分钟后,他的部下已集合了七八名,他们就乘指挥车赶到现场。这时,四周还很黑,出事列车上的乘客,有的在机车旁边、有的在田塍上徘徊。

    玉川本人的证词这样叙述以后的情况。“不久,天渐渐亮了。大体上这算是妨碍列车行进事件。头年在庭坂也曾发生被认为是妨碍列车行进的事件,不知那次是用什么来达到目的的,未能查出工具。鉴于那次的敎训,本事件发生后,记得我会从现场各派两名刑事警察到松川养路班和金谷川养路班去,叫他们调查一下这一类的工具曾否被人偷走。记得派刑事警察分别前往松川和金谷川养路班的时间大约是六点半或七点前后。那时大家还没有吃早点。不久,派往松川养路班进行调查的刑事警察回来了。他报告说:‘松川养路班说,撬棍被人偷走了。’

    “后来对在现场附近的田里发现的活口扳子和撬棍作了鉴定,认为这大概就是从松川养路班偷去的工具。召开侦查会议的结果,决定沿着这一点寻找线索,进行追踪侦查。大约就在第二天,为了核对从松川养路班偷去上述撬棍和扳子是否属实,我带领两三个侦查员前往松川镇的原警察派出所,然后又从那里到松川养路班去。

    “当时在场的有福岛养路区区长,还有松川养路分区长和两三个养路区干部,以及养路工和临时工等十来人。我把在现场发现的撬棍和扳子带了去,就给他们看了,问是不是从这里偷去的东西。分区长说这不是我们这里的工具。但是记得仓库管理员却说,也许是我们这里的。我就问你们到底有没有这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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