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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语丝》的始终 (第2/4页)
,比较地费些力气,不能直捷痛快,就得好处而已。 当开办之际,努力确也可惊,那时做事的,伏园之外,我记得还有小峰和川岛〔12〕,都是乳毛还未褪尽的青年,自跑印刷局,自去校对,自叠报纸,还自己拿到大众聚集之处去兜售,这真是青年对于老人,学生对于先生的教训,令人觉得自己只用一点思索,写几句文章,未免过于安逸,还须竭力学好了。 但自己卖报的成绩,听说并不佳,一纸风行的,还是在几个学校,尤其是北京大学,尤其是第一院(文科)。理科次之。在法科,则不大有人顾问。倘若说,北京大学的法,政,经济科出身诸君中,绝少有《语丝》的影响,恐怕是不会很错的。至于对于《晨报》的影响,我不知道,但似乎也颇受些打击,曾经和伏园来说和,伏园得意之余,忘其所以,曾以胜利者的笑容,笑着对我说道:“真好,他们竟不料踏在炸药上了!” 这话对别人说是不算什么的。但对我说,却好像浇了一碗冷水,因为我即刻觉得这“炸药”是指我而言,用思索,做文章,都不过使自己为别人的一个小纠葛而粉身碎骨,心里就一面想: “真糟,我竟不料被埋在地下了!” 我于是乎“彷徨”起来。 谭正璧〔13〕先生有一句用我的小说的名目,来批评我的作品的经过的极伶俐而省事的话道:“鲁迅始于‘呐喊’而终于‘彷徨’”(大意),我以为移来叙述我和《语丝》由始以至此时的历史,倒是很确切的。 但我的“彷徨”并不用许多时,因为那时还有一点读过尼采的《Zarathustra》〔14〕的余波,从我这里只要能挤出——虽然不过是挤出——文章来,就挤了去罢,从我这里只要能做出一点“炸药”来,就拿去做了罢,于是也就决定,还是照旧投稿了——虽然对于意外的被利用,心里也耿耿了好几天。 《语丝》的销路可只是增加起来,原定是撰稿者同时负担印费的,我付了十元之后,就不见再来收取了,因为收支已足相抵,后来并且有了赢余。于是小峰就被尊为“老板”但这推尊并非美意,其时伏园已另就《京报副刊》编辑之职,川岛还是捣乱小孩,所以几个撰稿者便只好搿住了多目夹眼而少开口的小峰,加以荣名,勒令拿出赢余来,每月请一回客。这“将欲取之,必先与之”的方法果然奏效,从此市场中的茶居或饭铺的或一房门外,有时便会看见挂着一块上写“语丝社”的木牌。倘一驻足,也许就可以听到疑古玄同〔15〕先生的又快又响的谈吐。但我那时是在避开宴会的,所以毫不知道内部的情形。 我和《语丝》的渊源和关系,就不过如此,虽然投稿时多时少。但这样地一直继续到我走出了北京。到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实际上是谁的编辑。 到得厦门,我投稿就很少了。一者因为相离已远,不受催促,责任便觉得轻;二者因为人地生疏,学校里所遇到的又大抵是些念佛老妪式口角,不值得费纸墨。倘能做《鲁宾孙教书记》或《蚊虫叮卵脬论》,那也许倒很有趣的,而我又没有这样的“天才”所以只寄了一点极琐碎的文字。这年底到了广州,投稿也很少。第一原因是和在厦门相同的;第二,先是忙于事务,又看不清那里的情形,后来颇有感慨了,然而我不想在它的敌人的治下去发表。 不愿意在有权者的刀下,颂扬他的威权,并奚落其敌人来取媚,可以说,也是“语丝派”一种几乎共同的态度。所以《语丝》在北京虽然逃过了段祺瑞及其吧儿狗们的撕裂,但终究被“张大元帅”〔16〕所禁止了,发行的北新书局,且同时遭了封禁,其时是一九二七年。 这一年,小峰有一回到我的上海的寓居,提议《语丝》就要在上海印行,且嘱我担任做编辑。以关系而论,我是不应该推托的。于是担任了。从这时起,我才探问向来的编法。那很简单,就是:凡社员的稿件,编辑者并无取舍之权,来则必用,只有外来的投稿,由编辑者略加选择,必要时且或略有所删除。所以我应做的,不过后一段事,而且社员的稿子,实际上也十之九直寄北新书局,由那里径送印刷局的,等到我看见时,已在印钉成书之后了。所谓“社员”也并无明确的界限,最初的撰稿者,所余早已无多,中途出现的人,则在中途忽来忽去。因为《语丝》是又有爱登碰壁人物的牢sao的习气的,所以最初出阵,尚无用武之地的人,或本在别一团体,而发生意见,借此反攻的人,也每和《语丝》暂时发生关系,待到功成名遂,当然也就淡漠起来。至于因环境改变,意见分歧而去的,那自然尤为不少。因此所谓“社员”者,便不能有明确的界限。前年的方法,是只要投稿几次,无不刊载,此后便放心发稿,和旧社员一律待遇了。但经旧的社员绍介,直接交到北新书局,刊出之前,为编辑者的眼睛所不能见者,也间或有之。 经我担任了编辑之后,《语丝》的时运就很不济了,受了一回政府的警告,遭了浙江当局的禁止,还招了创造社式“革命文学”家的拚命的围攻。警告的来由,我莫名其妙,有人说是因为一篇戏剧〔17〕;禁止的缘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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